清算时再侵占1000多万?
陆丰市金融风险处置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在接受羊城晚报采访时表示,在对“陆城社”进行停业整顿时,的确发现很多问题,“风险处置办也有公检法的同志进驻,他们会对相关问题进行查处的”。
但一位知情人却向羊城晚报记者反映,就在对“陆城社”停业整顿时,林良冰还利用其任“陆城社清算组”副组长的身份涉嫌侵占1260万元。
1994年,林良冰执掌的“陆城社”向陆丰市启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放贷3942万元,当时用于抵押的财产证明是两份土地协议。这两份《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是东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和惠州市东平开发总公司(后两次更名为“惠州半岛集团公司”、“惠州市半岛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为此,“香港东平” 支付了土地款1260多万元给“惠州市东平开发总公司”。
知情人称,2003年,陆丰市金融风险处置办公室致函土地转让方“惠州半岛集团公司”,要求其协助实现抵押权。时任“陆城社”清算组副组长的林良冰指使他人冒充“香港东平”全权代表,用伪造的公章和财务专用章与“惠州半岛集团公司”签订《退地还款协议书》,共收到退款1263万余元,资金全部转入林良冰控制的多家深圳公司。
据知情人透露,2008年,林良冰在接受警方讯问时曾供认侵占1263.74万元。
“陆城社”乱象背后
记者了解到,林良冰1994年担任“陆城社”负责人,到1999年停业整顿,在此期间,“陆城社”向广东汕尾市和云南大理市等地的金融机构共贷出国家资金近2亿元。
2007年,在“陆城社”接受停业整顿的7年后,陆丰市停业整顿“陆城社”工作组发布了《陆丰市陆城城市信用社停业整顿工作情况报告》。该报告显示,停业整顿日,“陆城社”负债总额达到23679万元,停业整顿日到2007年以来,“陆城社”所追收的资产却基本上是不动产,累计收回474万元,只占了应收资产的2.2%。
“陆城社”的乱象并非特例,据陆丰市金融风险处置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当时在陆丰一地就有11家类似信用社,占了整个汕尾市相当大的比例。“‘陆城社’不算当地最大的信用社,但是最大的那一家也‘出事’了,很多都出现了问题”。
“实事求是地说,这不是陆丰才有的现象,当时全国都在搞各种信用社、农基会等民营金融组织,而且各种手续很不完备。”该负责人说,这也成为查处类似“陆城社”涉嫌诈骗和侵吞资产时面临的难题,“很多都是历史遗留问题,账目较乱,查处难度大”。
但“陆城社”等信用社留下的烂摊子,最后都要由政府部门“背锅”,陆丰市政府不得不“再贷款”479万元,用于支付储户的存款,并组成一个100多人的庞大工作组进行债务清理。
最新进展
惠州警方正在追捕 陆丰纪委介入调查
9月4日下午,记者尝试联系林良冰。记者获得的林良冰的三个手机号码,一个已关机,一个停机,一个没人接。但后来没人接的手机号再打回来,对方称自己是林良冰的朋友。得知记者身份后,对方表示林良冰人在陆丰,现在不方便接电话,需要等他先“通通气”才能和记者再联系。
负责侦办此案的惠州城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三中队刘姓队长证实,林良冰现时已经被网上通缉,目前还未抓获归案,案件也还在继续侦查之中。
记者在陆丰市采访时得知,当地纪检部门也正在介入调查。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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