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岗。高岗原名高崇德,字硕卿;贫苦农民家庭出身。陕甘边革命根据地领导人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1954年2月在中共七届四中全会上因同饶漱石进行分裂党、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受到揭发和批判,1954年8月17日自杀身亡;1955年3月中共全国代表会议通过决议,开除其党籍,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
高岗墓
饶漱石。饶漱石(曾用名梁朴、赵建生,1903年9月出生于江西省临川县钟岭乡(现抚州市临川区)。建国后,饶漱石任华东军政委员会主席兼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一书记、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中央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后调到中央任中央组织部部长。因卷入高饶反党联盟和潘汉年案件被解职、逮捕、判刑。图中右二为饶漱石。
陈光。1950年1月,陈光任广东军区副司令员兼广州警备区司令员。陈光作为警备司令员在全国解放后的新形势下,在广州这样一个面临港澳、情况复杂、秩序混乱的大城市,在处理一些他不熟悉的重大问题上,主观、简单,不够谨慎,未能严格执行党的政策和组织纪律,出现了某些较为严重的错误。
戴季英。1952年2月22日,《人民日报》全文刊登了《中国共产党河南省委员会关于开除戴季英党籍的决定》(2月12日作出),指出他的四大错误:“表现在政治上严重的无组织无纪律行为和反党的活动”,“表现在组织上严重的宗派活动与家长制统治”,“表现在思想意识上严重的自私自利的个人主义思想和唯我独尊的权位思想”,“压制民主,抵抗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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