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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部退休干部涉嫌参与创办“野鸡大学”

www.sinoca.com 2012-07-03  新京报


  虚构具有美国内申大学授权的事实,招生办学收取学员学费,四被告人赚取150余万元。昨日,海淀法院公开审理此案。这四名被告中,包括一名教育部的退休干部和一名黑龙江某大学的退休教授。

  无办学资质仍招生

  四名被告人中,冯树林74岁、宫森林62岁,前者是教育部的退休干部,后者是黑龙江某大学的退休教授。除了这一身份外,据检方查明冯树林还是北京奈申国际教育咨询中心法定代表人,宫森林则是北京硕博苑教育咨询中心(以下简称硕博苑中心)员工,而本案另外两名被告人丑恩贵和李佳凤是一对夫妻,分别是硕博苑中心的员工和投资人。

  据检方指控,自2009年开始,被告人冯树林虚构自身具有美国内申大学授权的事实,以授权北京硕博苑教育咨询中心以美国内申大学的名义招生办学为由,骗取宫森林、丑恩贵、李佳凤招生中介费用人民币18万余元。

  “我有意见,我有美国内申大学的明确授权,”刚听完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冯树林就全部撇清,称“我没有参加过学校的事……”

  除他之外,据检方指控,被告人宫森林涉嫌伙同被告人李佳凤、丑恩贵在明知其所在的硕博苑中心未取得招生办学资质的情况下,仍违反国家规定,以美国内申大学的名义招生办学收取学员学费,非法经营数额达人民币150余万元。

  退休教授当庭道歉

  “我自己缺少法律意识,给学生们造成了损失,我表示歉意和追悔莫及,我愿意接受法院的制裁。”庭审最后,退休教授宫森林说道。其辩护人提出,宫森林不管是实际上的投资人也好、分成比例也好,在整个运作过程中属于从犯的地位,应当从轻处罚。

  检方认为,冯树林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丑恩贵、李佳凤、宫森林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检方同时建议不应区分主从犯,建议对冯树林在有期徒刑3年以上量刑,对宫森林等3人在有期徒刑5年以上量刑。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

  涉案人员基本情况

  冯树林(74岁,教育部退休干部,北京奈申国际教育咨询中心法定代表人)

  自2009年开始,虚构自身具有美国内申大学授权的事实,以授权硕博苑中心以美国内申大学的名义招生办学为由,骗取中介费18万余元。

  检方认为,冯树林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对冯树林在有期徒刑3年以上量刑。

  从左至右为:宫森林(62岁,黑龙江某大学的退休教授,硕博苑中心员工),李佳凤(硕博苑中心投资人),丑恩贵(李佳凤丈夫,硕博苑中心员工)

  检方认为,宫森林涉嫌伙同李佳凤、丑恩贵在明知硕博苑中心未取得招生办学资质的情况下,以美国内申大学名义招生办学收取学费,非法经营数额达150余万元。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这三人刑事责任。建议对这三人在有期徒刑5年以上量刑。

  案情

  挂名洋大学名誉校长

  “我自己是助纣为虐,但是我也是受骗人,我知道他崔玉斌办学不合法,我跟他吵过多次”。被告人冯树林辩解称。

  据他供述,2007年,他与崔玉斌(已被另案处理)签订合作协议,自己担任美国内申大学大中华学区的校长,主要负责监督管理教学、提高教学质量。而据崔玉斌称,实际上内申大学没有直接招收过学员,所谓代表处也主要是咨询、联络、管理,该大学的学位证在中国国内得不到中国教育部的认可,也不可能得到中国劳动部、人事部的认可。

  对于这些,冯树林承认在开展具体工作中发现了美国内申大学在中国的办学模式违法、存在诸多不正规之处,但是“我受利益的诱惑是存在的”,于是就在其与崔玉斌解除协议之后,仍挂名担任美国内申大学大中华学区的名誉校长。

  被告人丑恩贵、李佳凤夫妇就是在这种情形下认识了“名誉校长”冯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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