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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磊案二审尚未宣判 青岛打黑英雄单果潍被调查

www.sinoca.com 2012-06-30  中国经营报


  6月18日,山东胶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周高度警戒,被定性为“建国以来最大黑社会”的聂磊案二审在这里拉开。继一审被判死刑立即执行后,二审历时两天后并没有当庭判决。

  在此之前,带队抓捕聂磊的“打黑英雄”单果潍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单果潍曾先后担任青岛市市南区公安分局局长、青岛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队长等要职。

  聂磊案代理律师张宇鹏证实,聂磊在接受审查过程中,举报了单果潍收受商人贿赂等“经济问题”。聂磊“落网”之前,其所经营的不少娱乐场所均位于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而单果潍曾先后主政上述两区的公安工作。不过,对于这一说法,山东省、青岛市等相关司法部门并未予以证实。

  组织审查

  在聂磊案二审开庭前,单果潍被有关部门带走接受调查。这是聂磊案件中青岛警方第三批次“落马”的高级警官。聂磊案是“青岛打黑”的高潮,2010年10月,时任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局长的单果潍被任命为负责抓捕聂磊犯罪团伙的主要负责人。此后,聂磊在北京被拘捕。

  一参与该案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聂磊在看守所举报了单果潍收受贿赂。这一消息得到了聂磊二审代理律师张宇鹏的确认。“聂磊举报单果潍接受一商人的一套房子。”

  据了解,这套位于燕岛国际的房子属于青岛市为数不多的高档公寓,目前市场价格超过30000元/平方米。

  公开信息显示,该楼盘2005年开盘,2008年入住,户型面积均是在139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由于燕岛国际位于青岛中央商务区、中央生活区、中央政治区三区集合之地,在家鸟瞰“奥运帆船赛场”,被誉为青岛东部绝无仅有的黄金地块。

  张宇鹏表示,针对聂磊的举报,山东省反贪局曾出具书面材料显示,单果潍在燕岛国际拥有两套公寓,一套写在儿子名下,一套写在妻子名下,缴纳房款人为单果潍的妻子藏玉(音,下同)。藏玉曾担任青岛市公安局纪委办公室主任。

  不过,在聂磊案件二审中,法院并没有将该证据作为“立功”情节来考虑。单果潍被调查是否源于聂磊举报,目前并未得到官方证实。

  现年48岁的单果潍历任民警、四方分局平安路派出所所长、市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市北分局局长、市南分局局长,曾先后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此后,单果潍调任青岛市公安局经侦大队队长。

  资料显示,其编制的《青岛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重在使各方力量科学配置、有机整合,在青岛市实现“街面屯警联动化,治安联防社会化,社区防范智能化,防控体系网络化,防范知识普及化”的防控体系,以使全市刑事案件降幅明显、可防性案件明显下降、群众安全感大大增强,该《规划》之后获得省公安厅科技进步一等奖。

  上述民间评判准确度如何有待考证。不过,聂磊的众多产业就位于市南区、市北区,而这两个区曾经都是单果潍担任分局局长。

  不过,在决定抓捕聂磊及团伙骨干成员时,单果潍担任指挥,带领市南分局100多名干警历时一年多,最终将聂磊等人抓获归案。

  聂磊归案后,单果潍与参战民警等被青岛市委市政府记个人二等功。

  或祸起指挥打黑

  随着单果潍接受组织审查,青岛警界涉黑问题再次浮出水面。

  2011年10月21日,青岛市公安机关公开通报,青岛黑社会头目聂磊于6月在北京落网后,截至目前,青岛市公安机关共抓获这一犯罪组织成员209人。

  与此同时,公安机关还通报了有14名公安民警涉案被查处,其中包括原市北公安分局局长于国铭、原李沧公安分局局长冯越欣。

  与此同时,一则关于“青岛市公安局局长王永利、市南公安分局局长单果潍逃跑的流言”在青岛传开。随后,山东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向有关媒体证实,原市公安局局长王永利遭“双规”、市南区公安分局局长单果潍“在逃”的传言不属实。

  2011年12月,聂磊案侦查完结,正式进入起诉阶段。2012年3月,曾担任聂磊案主要负责人的青岛市市南分局局长单果潍,调任青岛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任支队长。

  两个月后即5月23日,单果潍被带走成为聂磊案中第三批涉黑中落马的青岛市高级警官。

  不过,在聂磊案一审过程中,并未涉及警方的相关内容。在聂磊案一审366页的判决书卷宗中,亦未出现任何涉及警界的相关内容。关于单果潍等青岛警界人士涉案的问题,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区公安分局均对记者表示不便评价。

  记者拨打藏玉的手机,被告知“手机处在停机状态”。

  截至本报发稿时止,青岛官方始终未对单果潍接受调查的情况进行说明。

  链接

  聂磊案始末

  2010年3月

  聂磊指使手下在青岛持械伤人。

  2010年6月

  聂磊被警方通缉。

  2010年9月

  聂磊被抓获归案。

  2012年3月20日

  青岛市中院在胶州法院认定聂磊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组织卖淫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罪、妨碍公务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窝藏罪十项罪,一审判决聂磊死刑,没收个人所有财产。聂磊不服提起上诉。

  2012年6月19日

  “聂磊涉黑案”二审在胶州市法院法庭内正式开庭,目前尚未宣判。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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