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收管理费,却不管理?
承包合同显示,“每年上缴镇政府部分资金(叁万元)人民币由镇政府向乙方提取。”换言之,巴调每年25.5万元租金当中,每年需上缴镇政府3 万管理费。
“2002年下了一个文件,不让镇里收管理费,我们也就不敢收了。”詹平告诉记者,除头两年包括在51万元租金中的6万元,之后就一直没有收过。
谭康弟则告诉记者,自己曾打过一个报告, 申请减免每年3万元的管理费,后来镇政府领导考虑到经营户经营困难,就批准了。“具体在哪一年打报告,我不记得了,只记得是前任书记詹建标批准的。”龙头镇时任镇委书记詹建标告诉记者,确实有过此事,当时主要是考虑到承包人没有赚到钱,其又向镇政府提出了减免管理费申请, 具体什么时候批准的则不记得了。
詹平及龙头镇领导则没有提及过此事。
“他们有没有收管理费,只有他们双方知道,我们不知道。我们当初是愿意给镇里管理费。我们给了管理费,那是不是履行管理职能呢? 至于减免不减免,那是镇政府的事情。”村民谭建才说,“即使我们不给管理费, 政府对这种欺行霸市的行为也应该站出来制止。”
村民为了讨回虾塘租金, 几年来数十次向各级政府反映过情况, 但一直悬而未决。
“镇政府并没有不管。”龙头镇多名官员告诉记者,“我们也成立过工作组,让各村民小组长汇报财务情况, 但他们不配合,导致工作无法开展。”
去年8月才上任的龙头镇委副书记郑剑奇告诉记者, 他上任后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 即由巴调承包者拿出5万多元,镇政府再从相关资金筹措10万多元, 补偿给四个受损村庄。“山塘、山塘仔、赤沙三个村都同意了,就新屋村不同意,这事又黄了。”
4 旧案未了,又添新堵
2011年12月31日, 巴调承包期到期。村民们等待的新一轮招标却迟迟未见,不断追问才发现,巴调以7.8万元/年的价格租给了谭康富、谭土平。11个村民小组, 已有9 个村民小组长签字盖章,另外两个村也有村民“代表”签字。
村民谭振华说, 现在的物价涨得这么厉害,不管如何反对,谭土平和谭康富却可以把承包金由原来每年25.5万元降到每年7.8万元。“都是村民小组长与谭康富、谭土平私下秘密约定的,你说天底下哪有这样荒唐的事? ”
“谭土平曾逼迫、威胁我签字,但我不同意签。”赤沙村新任村民小组长谭亚云说,“我作为赤沙村的村小组长,代表村民的意见,没有签这个所谓的续包合同。”谭亚云还透露,该村其他村干部却利用作废公章在合同上面盖章。
新屋村有6名村民“代表”在续包合同上签字, 但村民小组长陈轩拒绝签字盖章。陈轩说:“谭土平和其他几个村干部私下约定, 大部分村民都不知情,如果村民知道,肯定不会同意。”
后塘村村民小组长谭水贵则表示没有受到任何威逼利诱。
张文光告诉记者, 调查发现新承包合同的签订也是村民小组长私下与对方签订的, 没有召开过村民大会。“现在棘手的是,即便发现他们私下签订合同,但是政府无法追他们的行政责任,因为法律只管到村委会一级,对村民小组干部这一级则属于监管空白。最多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把合同作废,但相关村小组干部则无法追责。”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告诉记者, 村民小组长不属于行政官员,他们的违法违纪行为,确实无法追究他们的行政责任, 但是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追究他们的民事及刑事责任。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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