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汕头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通报了汕头市近段时间打击商业贿赂情况。汕头市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邢太安在会上通报称,今年2月全省部署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以来,汕头市共已排查商业贿赂案件线索214件,立案137宗142人,涉案金额3000多万元,涉及汕头市城乡规划局原局长朱家栋、市公路局原局长李建忠、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郑镇青等处级干部8人,科级干部24人,查处了汕头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原支队长范志强等充当“保护伞”人员11宗14 人。
部分典型案例:
一、汕头市规划局原局长朱家栋受贿案
2005年2月至2011年10月,朱家栋在任汕头市城乡规划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有关房地产开发商和企业老板所送钱物,并在有关企业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时提供帮助,涉嫌收受钱物400多万元,其中现金人民币300多万元,另外还收受下属单位节日礼金37.52万元;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犯罪;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同意该局办公室多次到下属单位提取现金共计160多万元用于账外乱开支。目前朱家栋已被移送市检察院立案侦查。
二、汕头市公路局原局长李建忠受贿案
2005年4月至2012年1月,李建忠在任汕头市公路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该局主管的部分公路改造工程项目中,多次收受相关工程建设企业或个人钱财,累计金额570多万元。此外,李建忠还存在虚列公路养护拨款项目,涉嫌贪污公款14.2万元用于支付私人购车款;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红包礼金460多万元;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经商活动;生活严重腐化堕落,包养多名情妇并非婚生育;以及在工程项目管理和人事管理中出现违规行为等八方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全案涉及金额近2000万元。目前李建忠已被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三、汕头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郑镇青、副局长郑楚强受贿案
2007年至2009年,郑镇青、郑楚强在分别担任汕头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深圳某集团公司在汕头市开发的大型建设项目捆绑土地招投标和解决临时办公用地等方面提供咨询、支持和帮助。期间,郑镇青先后两次收受该公司贿赂共计港币80万元,郑楚强先后4次收受贿赂共计港币60万元。汕头市纪委、市监察局已对郑镇青、郑楚强作出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目前,“两郑”案件已由检察机关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此外,还有3名处级干部收受该公司数额不等的礼金,均已受到党政纪处分。
记者陈正新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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