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醉驾是事实,我承认”
记者:那天晚上被查出醉驾,你认可这个结果吗?
莫王松:醉驾是事实,我承认,但是也有客观事实。那天晚上我是在一家老北方菜馆和两个台湾朋友吃饭。因为我负责统战的工作,平时要维护好港澳台友人的关系,应酬比较多。
我平时出去应酬喝酒都不开车,一般都是打的过去。这方面我一直很注意,干部要注意自身形象嘛。但那晚是有些侥幸心理,因为那地方离我家很近,我想了一下就开过去了。
记者:听说你被拘押了三天?
莫王松:没有没有,当天晚上到医院检测完酒精后我就回家了,正常的取保候审程序,没有人拘押我,第二天我照常上班。
记者:你在龙岗工作那么久,就没有找一下熟悉的人来疏通这个事情?
莫王松:没办法找人啊,被他们推上车后手机也被收走了,我根本没法打电话啊。当天晚上他们(交警)就上报到市交警局,然后就按流程,后来就到检察院,然后到法院判决。
要是别人就可以甩出工作证给他,他们也就放过你了,但我想没那个必要,毕竟我是街道办的干部,要注意这方面。但他们很粗暴,动手动脚的。
记者:法院判决你免刑?
莫王松:应该叫“犯罪未遂”,判决无罪,我这个情况是刚刚开车上路才100米(注:法院实际判定约一公里),就在路口这样拐弯,就这样被查到了,他们躲在一辆车后面,也不开警灯。这个你说是不是钓鱼执法?
龙岗区检察院当时提诉是要求判2个月刑期,但法院判决就是这样,刚刚上路那么一点点(距离),应该有从轻处罚的考虑吧。
记者:事情出来后,有没有同事私底下讨论这个事情?
莫王松:有,第二天就有领导和同事打电话问我怎么出了这个事情,事实上我在街道办的人缘都可以,这个事情隔了这么久还有人爆料出来,你想想就该知道怎么回事了。
记者:怎么回事?你的意思是说有人借这个事情来攻击你?
莫王松:嘿嘿,据我所知就是这样,其实我不贪这个位子,但是有人就很想跟我争,争不到就来这一套,有意见你去找组织部嘛,搞这些没意思。
时间线
9时50分
记者赶到龙岗法院采访;
12时许
记者离开法院;
13时许
莫王松接到法院人士消息“记者来了”;
13时50分许
记者赶到坪地街道办;
14时许
记者目击莫王松上班时间开公车回家。
相关规定
公务员醉驾入刑可被开除公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理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中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从2009年开始,为了遏制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多发态势,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广东公安交管部门就曾出台规定,要求“公务员酒后驾驶,除根据相关法规扣证罚款外,一律抄告当事人所在地纪检监察部门”。
2011年10月1日开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施行,对醉驾行为进行了更加严厉的约束。对于这个引发高度关注的条例,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负责人曾对媒体解读称,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属于故意犯罪,有醉驾记录者不得担任律师法官警察等,也不准录用为公务员,因醉驾要追究刑责,这意味着公务员醉驾将被开除公职,党员还会开除党籍。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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