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保护知识:领事官员职责范围
领事官员可以为您做什么?
一、当您的合法权益在所在国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或涉及刑事案件,中国驻外使、领馆可以应您的请求推荐律师、翻译和医生,帮助您进行诉讼或寻求医疗救助。
二、可以在所在国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为您撤离危险地区提供咨询和必要的协助。
三、可以在您被拘留、逮捕或服刑时,根据您的请求进行探视。
四、可以在您遭遇意外时,协助您将事故或损伤情况通知国内亲属。
五、可以在您遇到生计困难时,协助您与国内亲属联系,以便及时解决费用问题。
六、可以协助您寻找失踪或久无音讯的亲友。您提出请求时须提供被寻人员的详细信息。
七、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为在国外合法居留的中国公民颁发、换发、补发旅行证件及对旅行证件上的相关资料办理加注。
八、可以为遗失旅行证件或无证件的中国公民签发旅行证或回国证明。
九、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国际条约为中国公民办理有关文件的公证、认证;在与所在国的法律规章不相抵触的情况下办理中国公民间的婚姻登记手续(注:不能直接认证中国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也不能为中国国内有关机关出具的其他证书或文书办理公证)。
领事官员不可以为您做什么
一、不可以为您申办签证。
二、不可以为您在当地谋职或申办居留证、工作许可证。
三、不可以干预所在国的司法或行政行为。
四、不可以参与仲裁或解决您与他人的经济、劳资和其他民事纠纷。
五、不可以替您提出法律诉讼。
六、不可以帮助您在治疗、拘留或监禁期间获得比当地人更佳的待遇。
七、不可以为您支付酒店、律师、翻译、医疗及旅行(机、船、车票)费用或任何其他费用。
八、不可以将您留宿在使、领馆内或为您保管行李物品。
九、不可以为您购买免税物品。(摘自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完)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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