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不起房子不等于没房子”这个铁律,在如今几乎成了一个公开的悖论:官员靠实际工资收入压根就买不起房子,但官员很少没有自己的房子。
在这个房价高不可攀的时代,当我们仰望着高楼默默地暗叹不知何时才能有蜗居之所时,那些被曝光出来的天价房产深深的刺痛了我们的眼睛。
2011年2349名干部因房违纪 4万名官员上交3.8亿
监察部数字:
6398套 今年全国查处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党员干部2349人,涉及住房6398套。
178.7万 178.7万名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
3.86亿 44150名党员干部主动上交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共计3.86亿元
官员抢购限价房是权力“集体拼爹”
在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约束和监督的前提下,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与民争利的现象,并不少见。只不过以往出现的此类事件,多是个别官员的个别行为,比如最近一段时间备受公众质疑的“萝卜招聘”“拼爹招聘”,实际上也是一种与民争利。但像浙江省苍南县这样,通过当地政府下发文件的形式,公然把限价房销售对象优先考虑当地所有公职人员,则等于是一种“集体拼爹”,这里的“爹”,不是具体哪一个官员,而是官员手中掌握的权力。
平心而论,政府公职人员当然也会有购买经适房的需要,比如一些收入比较低、家庭住房比较紧张的公职人员,理应被纳入购买政府限价房的名单。但是对于政府公职人员购买限价房,应该坚持两个原则:一是在评选资格上应该和普通百姓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不能搞特殊化,尤其不能以权谋私;二是在限价房数量有限,不能满足所有购房者需要的时候,公职人员理应靠后,百姓优先,这样才符合“权为民所赋,利为民所谋”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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