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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居留难监管 中国拟立法严管“三非”外国人

www.sinoca.com 2012-05-04  广东出版集团



  遵纪守法者极少被遣返

  并不是每一个“三非”老外都那么幸运,他们中不少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找不到工作,只能靠朋友的接济度日。

  来自韩国的金明宇,就曾捱过半年零收入的艰难时期。这个不开口就不会被人当成外国人的男孩子,目前在三里屯一家酒吧打工。他说自己喜欢国安队,也去现场看过甲A,“其实,中国足球不差,只是比赛总让人意外”。

  这个不到20岁的男孩子平时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上网,尽管他的中文相比其他外国人来说已经好了很多,但在很多词语的应用上依旧是糊里糊涂的。“我搞不清楚的东西很多,比如我看到一个词,‘傲娇’,网上太多人都在说,可是我就是没弄明白这词到底和‘骄傲’有什么关系。”

  金明宇也是学生签证,过期后,没有续签,到现在已快两年了。用他的话来说,就是觉得续签太麻烦,“我觉得只要不是做违法的事情,应该还好吧”。

  金明宇说,生意好时,他曾拿过7867元人民币的月工资。当时他问老板怎么有零头,老板说扣了个税,“我觉得被扣税挺光荣的”。他说,最怕的事情是被遣返。

  采访中,时代周报记者了解到,在北京的“三非”外国人尽管大部分从事着正规的工作,但他们依然害怕突如其来的检查,以及检查过后的处罚决定,比如限期离境,比如遣返。

  公安部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查处“三非”外国人2万余人次。

  首都机场出入境检查部门一名民警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三非”外国人入境时都办了正常的手续,只是时间一长,有些人签证逾期却又没有续签。“需要遣返的外国人,一般都是由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的民警带来的,我们这边就是做一些记录,然后由他们(出入境管理总队,记者注)的民警送上飞机,直到看到机舱门关闭后,他们才会走。”

  这名民警说,他们会经常碰到想在国内多待而涂改签证或持假签证出入境的:“遇到这样的情况,一般来说,就会连人带签证一起扣下,然后交给遣返总队处理。”另外,签证过期但自行离境的外国人,如果不是逾期得太离谱,他们对其进行相应数额的罚款后,并不会阻止其出境,“这样的状况,扣人是没有意义的”。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一名要求匿名的警察则称,他们会定期清查一些娱乐场所,在这些地方,“三非”外国人相对集中一些。他说,如果有举报,是必须要去查的,而“三非”外国人如果在国内遵纪守法,那被清查遣返的几率其实不是太高,“因为不可能在街上看到一个外国人,就去检查人家的签证是否到期”。

  立法监管“三非”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在外国人出入境逐渐增多的今天,外国人在中国的犯罪率也在逐年攀升。公开资料显示,外国人在中国的犯罪行为主要集中在走私、抢劫、诈骗、盗窃、拐卖妇女、组织偷渡等方面。可以预见的是,现阶段,如果对在华“三非”外国人在华非法就业不加以有效控制,势必会引发诸多社会矛盾和问题。

  北京一家英语培训机构业务部经理李小帅,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说,目前在他们学校任教的老师分为全职和兼职两种,均需持有国际教师资格证,全职老师上够相应课时,多上的部分可拿到额外的课时费,一般一节课是120-180元不等,全职老师一个月的收入分底薪、课时费和奖励,这样下来一个月约有2万元。

  兼职老师没有底薪,上几节课就拿几节课的课时费,课时费在120-150元不等,兼职老师在一个学校一个月的收入最多也就几千元,如果兼职学校多,收入就会高一些。李小帅坦陈,学校在招聘兼职老师时一般不会看签证过期与否,因为兼职不需要签订合同,也没有福利待遇,“即使是兼职,我们平时管理得也比较严格,要不然,出了问题,学校也脱不了干系”。

  这一点也得到北京某外企销售部门负责人Betty的认同。Betty是中国人,但是她手下有不少外国员工,她说,外国人在中国工作其实挺麻烦的,如果有单位接收,先是要由单位出面去有关部门办理工作签证,或商务签证,“如果在华一旦出现任何问题,单位都会被牵连”。

  采访中,时代周报记者了解到,我国现行与在华外国人服务管理相关的涉外立法多出台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外国人服务管理形势。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1980年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1985年公布施行,外国人在华就业管理仍依据1996年原劳动部、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以及部分涉外管理领域法律法规。

  在我国的有关法律及其规定中,对非法居留最多处罚5000元,非法入境最多1万元,最多拘留10天。《外管法实施细则》第14条则规定,对私自谋职的外国人,终止其任职或就业的同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限期出境。有关专家指出,这些惩罚措施明显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但实际上,比如一些“三非”外国人,不但缴不了罚款,强制出境费用还得由我国自行承担;一些私自谋职获取高额收入的外教,罚款额过少,根本达不到惩戒和威慑目的。

  好在这一切都即将得到解决。今年4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在这个草案中,对规范外国人在华就业做出了一些具体规定。

  公安部副部长杨焕宁介绍该草案时说,“三非”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解决“三非”问题不仅需要提高签证签发质量、加强外国人停留居留管理,还需要从规范就业入手。

  因此,草案作了以下规定:首先,规范外国人在华就业。外国人在中国工作,应按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外国人居留证件。并对外国人非法就业,或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以及非法聘用外国人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其次,明确对非法就业的界定。草案规定,外国人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外国人居留证件,受聘(雇)于用人单位或者从事其他获取劳动报酬活动;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工作;外国留学生超出规定的岗位范围或时限工作等行为,属于非法就业。

  再次,规定核查、遣返“三非”人员措施。草案规定,对有“三非”嫌疑的外国人,可拘留审查。对“三非”外国人,可遣送出境。被遣送出境的外国人,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5年内不准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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