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4月2日花了将近一天时间与汪精卫座谈,纷纷告以武汉近来之作为,特别以共产党控制上海工人武装纠察队,随时可能学武汉以武力收回英租界,引起列强干涉为虑。但十分明显,由于并未形成确定的意见,故无论是蒋,还是吴稚晖等,当日都未将正在讨论中的“清党”意向告知汪精卫。故汪对众人所言并不以为意,他只是主张约请武汉诸人来宁,以会议方式解决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说本日监察委员们正式开会并通过了弹劾共产党人案,正式议决清党,亦大可怀疑。一般史书所据“中央监察委员会第□次会议纪录”,亦存在与“中央监察委员会第□次常务委员会会议纪录”相似的问题。因此一时期监察委员会议录均为议事录,向无速记录,却惟独此一记录有吴稚晖个人发言的完整速记,显不合逻辑。且党史馆所藏“原档”(档案号2~6.1/6)与罗家伦主编《革命文献》第17辑第129~134页收录之“原件”,还是两个不同的版本。除开始程序及吴稚晖主发言内容大体一致外,其他内容之文字,包括会议的后半议程,都不相同,几乎看不出是同一次会议。此亦足以见其为补造之物。关于4月2日可能并未召开过正式监察委员会会议并通过了清党决议的理由,还可参见当事人之一黄绍竑的说法(《四一二政变前的秘密反共会议》,《四一二反革命政变资料选编》,第443~450页),以及雷德华(朱华)的相关考证(雷德华:《国民党中监委会全体紧急会议记录是赝品》,《档案与历史》;朱华《再谈四一二政变前国民党中临会会议记录的真伪》,《档案与史学》1991年第4期)。
如能将武汉国民党人约来南京,事情自然也就有了转机。3日当天蒋介石、汪精卫、吴稚晖、李济深和蔡元培等商谈,就连态度激烈的吴稚晖也转趋赞同汪精卫的意见,希望汪出面能请动武汉方面的国民党领导人前来南京共商妥协之策。蒋在这一天的日记中即有记述称:今天“稚老甚愤激,谈言甚多,然其结果,乃欲与共党暂时妥协,惟请在武汉中央委员回南京来耳”见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档案,困勉记卷六,1927年4月3日条。。可以想见,蒋内心虽并不十分看好这一设想,但总算是一种解决办法。故蒋亦匆匆发表通电,声明:“自汪主席归来以后,所有军政、民政、财政、外交诸端,皆须在汪主席指挥之下,完全统一于中央。中正唯有统率各军,一致服从。”蒋介石:《与汪精卫会晤后通电》(1927年4月3日),《蒋介石言论集》第四辑,中华书局,1964年未刊稿,第209页。
然而,4日一早,不知何处得来消息,说武汉方面已免了蒋介石总司令职。汪精卫对此也有过说明,说是“有一天谣传中央免了蒋介石同志的职。问他们这个消息是从什么得来的,他们说是从中国银行得来的”。见《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速记录》(1927年4月11日),前引《中国国民党第一、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史料》(下),第1036页。包括蒋介石在内,众人一早便又来到汪精卫住处。这回大家均相当愤怒,痛斥鲍罗廷及共产党。在众人的推举下,吴稚晖“始言此次监察委员会提出对共产党之弹劾案”。且说明,依此方案,对共产党人“必将采断然之处置”。至于对武汉方面,因此一行动必须严格保密,“故只系通知而非商榷”。
没想到,汪精卫原本就认为上海众人的种种怀疑太过离奇,听到吴等不仅准备全面破裂,而且打算动用军队和警察拘禁共产党人,当即“怫然”。对此,黄绍竑、李宗仁等急忙在一旁转圜,并提出:“如精卫有良策,不妨共商。”汪精卫明白提出三点:“(一)若此时同人认为共产党破坏国民党之情形急迫,且亟谋破毁租界,则彼可负责告独秀使其制止;(二)武汉此时如有摇动军政之命令,可以不受;(三)各地共产党及工人队如有反动情形,可以随时以非常手段处置之。”上海众人这时用以指责武汉方面及共产党人,且倍感焦虑和担心者,实不过此三方面问题而已。汪精卫的办法在不公开破裂与武汉及共产党关系的同时,给予了蒋等极大的临机处置之权,众人一时自无话可说,最后“众乃决定暂照此条件进行”。《邵元冲日记》,第315~316页。不过,从蒋介石当天对上海驻军黄埔生训话的情形可以了解,其心态当天已发生了极大的改变。蒋介石一反以往讲演中极力强调武汉方面的指责纯属诬陷的方法,第一次开始公开扬言:“一切自有监察委员审察处理”,只要监察委员认定武汉中央的决定违反主义党纲,就可以宣告其无效。参见蒋介石《南昌总部第十六次总理纪念周演讲词》,1927年3月7日;《告中央军事政治学校全体同志书》(1927年3月12日);蒋介石:《对第一二师同学训话》(1927年4月4日)。以上分别见《蒋介石言论集》第四辑,第160~165,170~174,211~212页。 在蒋介石等人于午后一时离开后,汪精卫马上就找到陈独秀,向其说明蒋介石等人的严重担心。中共这时因早有共产国际的指示,因此陈独秀自然表示绝无其事。联共(布)中央政治局3月28日即决定向上海的中共中央去电,要求中共不准在现在举行要求归还租界的总罢工或起义,且千方百计避免与上海国民党及其长官发生冲突。31日又做出进一步决定,即使蒋介石发动政变,工人也不得公开与之作战,而应将武器藏起来。见《联共(布)中央政治局秘密会议第93号记录》(1927年3月31日),柏林自由大学、俄国科学院远东研究所编《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运动档案资料丛书》(4),中共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译,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8,第167~169页。结果,汪、陈联名起草了一个联合声明,陈独秀代表共产党宣布:赞同国民政府不以武力收回上海租界的政策,亦赞同以阶级合作政策组建上海市政府;汪精卫则代表国民党宣告:所谓国民党将驱逐共产党,压迫工会与工人纠察队云云,均系谣言。《汪精卫陈独秀联合宣言》(1927年4月5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3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第593~594页。
《汪精卫陈独秀联合宣言》当天送报,次日一早即刊出。蒋介石、吴稚晖、李济深、李宗仁等见报后大哗,又一并对汪提出指责。吴稚晖尤为激烈,他斥责汪在宣言中使用“联共政策”和“两党合作”字眼儿,声言:“‘联共’二字,本不见条文,我们国民党之条文上,止有容纳共产党员入国民党而已。”依照总理遗训,“止有老实不客气说,治理中国止有国民党,没有联了共产党来共治的可能。”如果共产党坚持共治,甚或想要独治,威胁到国民党的目标,国民党自不得不予以“相当之制止”。《昨日国民党员会议席上之重要谈话》(1927年4月6日),1927年4月6日上海《民国日报》第一张第三版。
据蒋介石日记和汪精卫自己回忆,此次会面中,吴稚晖激愤之中,时有辱骂之辞,令汪相当气闷。见前引困勉记卷六,1927年4月5日条。十分明显,汪在上海本来就倍感压迫,又受到此番刺激,也难怪会于次日不告而别,就转去武汉。
鉴于汪精卫行前有信给张静江,仍强调惟有开第四次会议于南京以解决纠纷,实无出路,故他决心赴汉争取武汉多数同志之同意云云,见李云汉《从容共到清党》,第619页。邵元冲等均以为此前的计划已经搁浅。因为相信蒋介石“关于党务事犹有所犹豫”,故汪离沪次日,邵元冲即亦心灰意懒地“与孑民、湘芹、稚晖、石曾、梦麟、夷初等共同迁出外间”,离开了蒋介石在丰林桥的总部行营所在。《邵元冲日记》,第316页。他们不了解的是,汪精卫跑去武汉,蒋介石其实备受刺激。因蒋声明拥汪,一个重要前提就是汪精卫必须留在宁沪,在众人的包围之下。以他的经验,汪只要去了武汉,一定会站到武汉方面的立场上去。蒋也曾明确地向汪精卫表示过自己的这种担心。不料,汪最后还是一走了之。故蒋会有“连日欢谈始知其为伪”的强烈感慨。困勉记卷六,1927年4月6日条。而随着汪精卫悄然离开,蒋介石深恐汪以其政治的号召力影响国民党各级党部和党员,故不能不先发制人,破釜沉舟,公开将汪提出的三条改为四条,公诸于报端。用他的话来说,这是“发表与汪兆铭重要谈话之点,使彼不得藉以造谣”困勉记卷六,1927年4月7日条。
8日,在上海《民国日报》等报纸上,出现了一则《国民党连日会议党务之要点》的报道。宣称:“连日国民党要人在上海莫利爱路孙总理遗宅及总司令,因党事纠纷开重要谈话会。与会者汪精卫、蒋介石、李济深、李宗仁、黄绍竑、甘乃光、柏文蔚、白崇禧、宋子文、蔡孑民、古应芬、李石曾、吴稚晖等十余人,讨论近日国民党被人把持情形。所有汉口之命令,上海及各地之行动,均极颠倒离奇,各有建议。最后乃共依汪精卫氏之主张,暂时容忍,出于和平解决之途。其主张办法,即于四月十五日召集中央全体执行监察委员联席会议于南京,以求解决。在未开会以前,汪精卫氏赞成暂时应急之法数条如下:(一)汪精卫负责通知中国共产党首领陈独秀,立即制止国民政府统治下之各地共产党员,应即于开会讨论之前暂时停止一切活动,听候开会解决。(二)对中央党部及国民政府迁鄂后,因被操纵所发命令,不能健全,如有认为妨害党国前途者,于汪同志所拟召集之会议未解决以前,不接受此项命令。(三)现在各军队及各省之党部团体机关,认为有在内阴谋捣乱者,于汪同志所拟召集之会议未解决以前,在军队应由各军最高长官饬属暂时取缔;在各党部各团体各机关,亦由主要负责人暂时制裁。(四)凡工会纠察队等武装团体,应归总司令部指挥,否则认其为对政府之阴谋团体,不准存在。”《国民党连日会议党务之要点》,上海《民国日报》1927年4月8日第一张第三版。
有了这一名义,蒋介石也就自然可以采取下一步的行动了。蒋下一步行动想如何做?四条中已经说得十分清楚了。这就是:第一,共产党员停止一切活动;第二,不受迁鄂后的中央党部及国民政府的各项命令;第三,各党政军负责人有权取缔和制裁捣乱分子;第四,凡工会纠察队等武装团体,除归总司令部指挥者外,一律取缔。
国民党之所谓“清党”,即由此而逐渐展开。(文章系作者原稿,与2010年8月重印的公开出版物上的文字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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