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污水处理厂围墙外成排的违建楼 (记者邹斌摄)
武汉市洪山区团结大道二郎庙污水处理厂的院墙外,高高竖起9栋居民楼,一字排开,足有近200米长。 让人意外的是,这9栋楼竟然是违法建筑。有人还将其组成一个小区,命名为“竹君苑”,还配备了物业公司,公开对外销售。
湖北省委常委、武汉市委书记阮成发曾公开点名批评这9栋违建楼,痛斥其违建“越建越有水平”。这9栋违建楼总面积达60145平方米,违建规模为武汉罕见,被人称为武汉“最牛违建楼”。
更让人意外的是,武汉市水务集团一名副科长出具了一份虚假证明,违建楼因此一路绿灯,“茁壮成长”起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5亿元。
记者昨从黄陂区法院获悉,武汉市水务集团原基建办工程管理科副科长蔡某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违建小区 生活设施俱全
在低矮的二郎庙污水处理厂旁,这9栋违建楼组成的违建小区格外显眼。走进一看,这里却和武汉其他居民小区并无两样。
昨日(24日),记者进入小区发现,小区背倚污水处理厂院墙,正面紧邻沙湖港明渠。由于地势狭窄,9栋楼一字排开,其中最高一栋为12层,其余为6―7层,一共有百余套房子,不时看到居民进出。
小区内,水、电、有线电视、网络等一应俱全。在每栋楼的拐角处,安装了电子监控摄像头。
住在7栋的住户张小姐告诉记者,自己是2009年买的房,“当时买的是3000多元一平方米,比其他同地段的房子便宜很多;而且,当时开发商说是城中村改造的房子 ,都没有证。”
在网上,记者搜索到几条“竹君苑”的售房信息。其中一套147平方米的房子售价65万元,房主还特别备注:此房为还建房,目前可合同更名,集体办证,只能一次性付款。
一纸假证明 损失2.5亿元
据了解,今年41岁的蔡某,原系武汉市二郎庙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部经理、武汉市水务集团基建办工程管理科副科长。
2000年,武汉市二郎庙污水处理厂原征用土地建有围墙。该厂二期工程开工后,根据该工程施工图,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决定在原有围墙内再建一道围墙。
2007年8月,蔡某任该工程扩建项目的现场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工程进展、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工程项目中多个承包人的协调等。
2008年初,新围墙建成后,附近村民张某伙同他人在两道围墙间建房子。其间,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的干部、职工就向有关部门反映有人在院墙外违建,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
然而,2008年4月2日,城管执法人员到蔡某的项目部办公室调查取证。面对城管执法队员的询问,蔡某坚称:“我们的施工全部在院墙里面,院墙外正在做的房子和我们没有关系。”
之后,蔡某便擅自向城管部门出具了“二郎庙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院墙外在建建筑物与二郎庙二期工程及用地无关联”的回复。正是这份证明,导致城管执法部门的执法失误,使得二郎庙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土地被违法占用。而张某等人借此共建了9栋楼房,总建筑面积60145.65平方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25173.92万元。
帮人办事 收费30万
2007年9月,二郎庙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场平工程在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公司评标,蔡某是五名评标人之一。招标前,熟人胡某所在的公司参与投标,胡某请蔡某多“照顾”。
评标时,蔡某发现标价最低的投标人存在工程重复收费问题;为此,蔡某坚持要作废标处理,而由胡某所在的武汉市市政集团中标。
三个月后,胡某为了感谢蔡某的帮助,在工地办公室外将装有现金5万元的档案袋交给蔡某,他当即收受。
在进场施工时,蔡某发现胡某在测量外运土方量时,抬高了堆土的高度,虚增了2万方土方工程量。蔡某不仅没有制止,还小声对胡某说:“你很聪明啊!”
2008年1月,胡某在结算工程款时,蔡某主动打电话告知其准备买房需要一笔钱。于是,胡某在工地项目部附近将装有现金25万元的手提袋交给了蔡某。
忐忑不安的蔡某不敢将巨款存入银行,也不敢往家里拿,而是请熟人保管直至2011年9月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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