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打黑”:声誉与争议
2月7日上午,周力军给重庆市公安局的一位朋友发了一条短信,打听王立军的近况,朋友回言:立军局长工作调动,一切很好。
但这并不能使周力军感到平静。“我已经感觉到了一个重大事件即将降临。”他说。
从2008年6月起,王立军离开辽宁任职重庆,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党委书记、局长、副市长等职,到2月2日宣布“脱警”时,已是副总警监警衔。
“他给人的感觉就是天生干这个的,见过他的人几乎都没异议。”王立军的一位同学告诉本报记者。据他介绍,王立军对手下和自己都很苛刻,且很爱钻研,陆续发明多项专利,得到部里一些领导的赏识和认可。在王立军的这位同学看来,“脱警”或许对王立军打击很大,“毕竟他十分热爱这个行业。”
关于他的性格,曾经与王立军一起于1992年9月到1994年7月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干部学院管理专业学习过的一位同学讲:王立军从读书时候起就显得有点“愣”,还有点霸道。在铁法任派出所所长时,就因为这种“愣”,让派出所一度停水停电,还分不了福利房,直至最后多方协调才罢休。该人士表示,“官场还是需要稍微圆滑点,他的性格太直,太较真,所以很吃亏。”
2009年6月3日重庆江北“爱丁堡枪击案”的发生,拉开了重庆“打黑除恶”专项整治的大幕。重庆“打黑”既给王立军带来极大声誉,也带来争议。
有媒体曾这样描述王立军主持公安局内部抓捕大会的情形:
王立军主持全市公安局副处级以上公安干部会议,会场武警全副武装,“杀气腾腾”。会上,点到谁就报谁的罪名:
“陈光明,女,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总队长,犯有××罪,抓!”
“陈洪刚,男,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局长,犯有××罪,抓!”
“陈涛,男,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总队长,犯有××罪,抓!”
“李虹,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总队长,犯有××罪,抓!”
就在这次会议上,共有六七人被抓,“都是当场点名,当场抓人。都不用公安,全是武警。”
重庆“打黑”期间,一位警方人士曾告诉本报记者,王立军喜欢大手笔,在“打黑”开展之初的一个会议上,曾说:“要以排山倒海之势,掀起一场风暴。”他还说:“希望能在打黑中听到枪声,枪声至今没响!”
王立军的另一句话传播甚远,那是因为负责“打黑”的重庆市刑警总队第一支队警员在“打黑”中纷纷落马,几乎“全锅端”,在宣布支队长李寒彬下课时,王立军非常愤慨,说:“打黑?打什么黑?比黑社会都黑!”
在“打黑”的同时,王立军大刀阔斧进行内部改革,2010年3月初,重庆警方从副科到正处级干部,几乎全被就地免职,3528个岗位重新竞聘,这种“大换血”的改革方式,一时惊动全国。
“李庄案”与“双起论”
重庆“打黑”期间,“李庄案”与“双起论”更是把王立军置于舆论的风头浪尖上。
2009年12月12日,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被重庆警方逮捕,原因是李庄为重庆“黑老大”龚刚模做辩护代理,李庄称其发现重庆警方对他的当事人有严重刑讯逼供的痕迹。重庆警方以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起诉李庄。2010年2月9日,李庄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李庄案引起轩然大波,重庆“打黑除恶”被外界议论为“黑打”。此时王立军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对抓捕李庄一事知情。围绕李庄案发生的一系列事件使渝警方在“打黑除恶”中建立的良好形象开始“消退”。
“双起论”则出自2010年10月重庆市公安局一次警察维权会议上,王立军发表讲话说:“今后,凡是报纸歪曲事实真相攻击我市公安机关和民警的,就以单位起诉当事报社和撰稿人;如果他提及民警个人,且造成后果的,民警拿着证据到法院起诉记者,相关部门和民警所在单位要支持和协助。这就叫‘双起’,公安机关起诉报社,民警起诉记者。”
一时舆论哗然。面对争议,2011年全国两会期间,以全国人大代表身份与会的王立军面对媒体,再议“双起论”,他说:“这是一种理性维权,改变过去警察用公权力或自身行政权力来解决这些问题,实际上是警察把自己和媒体以及需要维权对象放在一个平台上。这应该是法治的进步。”
在这次引人注目的“脱警”事件中,重庆官方曾给予离开警界的王立军以高度评价,称其“政治立场坚定,宗旨意识和大局观念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处事公道,执法公正,要求自己严格,群众口碑好。”“唯一的不足”,是“工作中有时要求急一些,批评人不太注意方式方法”。
而无论如何,与铁岭时期的形象相比,王立军在任职重庆后明显要低调得多,他极少正面接受采访。2009年10月下旬,在“打黑”最为紧张的阶段,本报记者曾致电王立军,王立军很客气地拒绝了采访要求,表示他在那时还没有接受过任何一家媒体的采访,他告诉本报记者:“只要认真做事就行了。”
2月9日下午6时30分,本报记者再次拨打王立军的手机,已是无法拨通。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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