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论人民民主专政》(1949年6月30日)。这是毛泽东同志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28周年写的一篇有重大历史意义的著作。手稿全文共31页,用的是16开纸,横写。文章标题原为《二十八年》,后来毛泽东同志用毛笔改成《论人民民主专政》,后边还有他的亲笔署名。
正文第1—15页是用铅笔写的,第16—31页是用毛笔写的,均用毛笔修改过。有过两次竖排铅印的清样稿。第一次清样稿16页,标题原为《二十八年》。毛泽东同志用毛笔改为《论人民民主专政——纪念中国共产党二十八年》。正文先是用铅笔修改,后又用毛笔修改,增加了很多内容。
第二次清样稿也是16页,毛泽东同志用毛笔作了一些修改,又增加了一些内容。
以下是这篇文章手稿中的4页和清样修改稿的最后一页。(附照片)
而《真相》一文却说文稿“主要执笔人是陈伯达、艾思奇和邓力群”。显然,又是在向壁虚构,信口雌黄。 从我所列举的上述这些毛泽东文稿的真实情况中,读者可以清楚地看到《真相》一文作者所编造的谣言是何等离奇,何等荒诞不经!
《毛泽东选集》第1—4卷,是由毛泽东同志亲自主持编辑的,它收入了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主要著作。这些著作,对探索中国革命道路,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创建新中国,产生了深刻而巨大的影响。完全可以这样说,在中国近现代历史上,没有哪一个历史人物的著作能够与之相比。这些著作中所体现的毛泽东思想,是我们党和人民的的宝贵精神财富,是永远应该倍加珍惜和不懈学习的。编造《真相》一文的罗冰们使出造谣之术,企图瞒天过海、欺人欺世,但谣言毕竟是谣言,一经被事实揭穿,就会被击得粉碎。毛泽东同志和毛泽东思想在中国人民心目中的崇高形象,是任何力量、任何诡计诋毁不了的。他们这样做,最终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档案是历史的见证,而历史不容篡改!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