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幕 狡辩
极力漂白自欺欺人
所谓好心昭然若揭
在归案后,李翠芸曾交代说,她参与拐卖儿童的目的有两个。“一个是出于好心,一个是因为家里要用钱,”李翠芸说,她家里有四个孩子要养,所以经济压力非常大。对于她所说的“好心”,李翠芸更是给出了她自己的解释。
“这些孩子的家都是很穷的,他们父母没钱养,所以才自愿卖掉孩子。”李翠芸说,他们从来没有用欺骗或者偷抢的方式去找孩子,都是孩子父母自愿的。她认为自己是在做“善事”,因为经过他们从中的“帮忙”,孩子被卖到家庭条件好的人家,这对孩子以后的成长都有好处,所以这就是他们的“好心”。
其实,参与拐卖儿童的这13名被告中,绝大多数人的观点都与李翠芸相似。他们很多人都不明白这是在犯罪,而是认为充当了“送子观音”的角色,既帮助孩子亲生父母解决了难题,又为那些没孩子的父母带来福音。“我们就从中赚点路费。”李翠芸说,她前后一共赚了3万多元。
第4幕 兽性
亲生儿子拿去变现
案发被抓死不承认
随着李翠芸等人的加入,这个团伙不断壮大。成员主要来自连云港东海和云南两地,以老乡为主,相互之间都很熟悉。在这13人中,有李翠芸等3名妇女,其他都是男性,他们年龄最大的40多岁,最小的不到30岁。而且其中还有两对是夫妻关系,其他都是或近或远的亲戚、同乡。“我觉得我老婆、老乡们都不会出卖我的。”马明亮被抓后这样说,他说自己对参与成员都特别信任。
这13人清一色都是农民,平时就以打工为主,可一旦李翠芸的老家东海有人提出要孩子,或者浙江那边有人要卖孩子,这伙人就开始忙碌起来。马明亮与妻子都在浙江打工,他的日子也不太好过。在拐卖儿童过程中,他甚至连自己的孩子都不想要了,也让李翠芸帮忙找下家卖掉。
2008年5月,马明亮通过李翠芸找到买家后,就让李翠芸将妻子刚生下的一名男婴带走,卖给了东海的一位买家。“我介绍小孩是希望小孩得到一个好家庭来抚养。”马明亮刚被抓时,还死不承认那是他的亲生骨肉,直到警方多次问讯后,他才承认随后卖掉的那个男孩其实是自己的孩子。
第5幕 假象
鬼鬼祟祟“行善事”
假情假意“养孩子”
在这个团伙的作案过程中,男女有着不同的分工。他们虽然认为自己是在做“善事”,但做这种事情却也是遮遮掩掩、不能见光的,所以为防止被公安机关查获,他们就让女的抱孩子,负责运送。在运送孩子的途中,李翠芸等女人能方便安抚孩子情绪,这样也不容易引起怀疑,而男的主要负责联系卖家、买家,或者租车。
李翠芸自称她对每个孩子的照顾都很周到。如果她刚带回东海的孩子有生病或者身体不好的,她就把孩子暂时放在自己家中,先照顾一段时间,等孩子康复后再卖给下家。2009年的农历5月,她经过马明亮从浙江买来一男一女两个孩子。女孩身体非常健康,所以很快就找到了买家,可男孩却因为身体有疾病,一直没卖出去。
当时,李翠芸已经是四个孩子的母亲,可她认为乡下人并不在意,可能没有在乎她家里凭空多出个孩子,于是就把这个生病的男孩抱回公婆家,让公婆帮她养着。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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