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被地方政府、旅游管理部门商业化,只能眼看着滚滚红尘涌进山门
教产公有制之下,个人信仰生活与寺庙命运紧密结合,政府从来都是处置和使用佛教资源的真正主体
2年前少林寺传言上市引发巨大争论的另一个话题在于,少林寺究竟归谁所有?在宗教信仰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少林寺一旦上市就成为股民之财产,不再属于佛教,人们的信仰将挂塔在何处?在佛教商业化背景下讨论这个问题,之所以商业化招致公众不满,根本是因为当今社会,每个人的信仰生活与寺庙的命运紧密结合在一起了。因为寺庙财产的国有或公有,成为一个国家政府必定要关心的事情,进而最终制约着中国人表达信仰和实践信仰的方式方法。也就是说,因为佛教与社会没有界限,当寺庙成为了佛教信仰媒介,谁能够处置寺庙这种神圣资源,谁似乎就是佛教信仰的主宰。
回答寺庙财产归谁所有的问题离不开公有制的大背景。中国宗教财产制度,由中共以文件体现的宗教政策建立。上世纪50年代,由于土地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宗教团体在城市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宗教团体在农村的土地被没收,为集体所有。之后宗教团体对土地因此仅享有使用权。长期以来,对其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宗教团体无处分权。对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两种限制在2005年《宗教事务条例》中得以延续。这就意味着,被纳入生产资料公有制结构的“教产公有制”乃是为了政府控制教产,宗教事务部门作为宗教管理者乃是具体执行者。
无论是主动将寺庙推向市场,还是通过疏于管理的漏洞分享好处,政府部门在佛门商业化中的所作所为都不仅仅因为其有利可图。如何处置这份如来家业,真正的主体并非佛教、亦非寺庙、更不是佛教信仰大众,而是地方各级政府。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