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人物亦“兴风作浪”
盘点2011年贪腐案可以发现,“小人物”已俨然成为各类贪腐大案的“主角”。他们是最底层的科级官员,一些人甚至连官员都算不上――如股长、“村官”、部委里最底层的收发员、甚至清洁队小领导等,而他们掀起的风浪,也着实令人吃惊。
2011年11月9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下达死刑执行命令,被中纪委领导批示为“级别最低、数额最大、手段最恶劣”,被媒体称为“土地奶奶”疯狂敛财1亿多元的辽宁省抚顺市女贪官罗亚平,在沈阳市被执行死刑。
罗亚平案被媒体报道之初,人们的第一反应大都是:这么一个小小的区土地局局长,如何能敛得巨额钱财?她是怎样运用手中权力的?
事实上,翻阅2011年落马的那些看似不起眼的“小官”的腐败历程,不难发现,这些人几乎都掌握着“重要部门”或“特殊领域”的权力:
罗亚平,这个正科级女官员,握有黄金地段土地征用和审批权,敢于对包括自己上司在内的官员吼叫:“是我弄来的钱给你们开支的,你们都是我养活的,没有我来赚钱,你们只能去喝西北风。”
在湖南省耒阳市,一个名为“矿产品税费征收管理办公室”的科级单位,每年收税4亿元,掌握该市四分之一的财政收入,成为“最肥科级单位”。2011年,这个办公室55人被立案调查,从主任到下属站点站长、班长,均在其中;
……
权力大小不与行政级别绝对成正比。许多科级贪官的特点是:官不大,但长期扎根基层,关系网错综复杂,甚至亦可权倾一方。而处级以上干部,则有跨部门和跨地域交流要求,作为“流官”,往往未必有科级官员那般更隐秘的影响力。
“‘蚁贪’的特点就是,受贿者权力小、地位低,他们处于权力末端,却凭借手中的小权日积月累进行贪污,几十次甚至上百次地贪腐。一小口一小口地贪腐,累计起来可以达上千万元,比如像河南的李荫奎,受贿1575次,累计上千万元。”林说,“由于‘蚁贪’身在基层,其腐败行为直接危害群众利益,所以对国家的危害很大。”
上下监管“两手都要硬”
“过去民众曾有这样的说法――‘老虎作报告,狐狸听报告,苍蝇蚊子戴手铐’,讲的就是过去一开始对于底层贪官打击得很厉害,对于上层的高官往往不动。像县级市、地级市的高级官员,往往在贪腐的同时还在台上大作廉洁报告,但是没有人敢去动他们,因为纪检部门比他们级别低。”林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说,“‘打老虎也打苍蝇’的趋势是从2006年逐渐出现的,在2011年得到了发展。”
对于目前“老虎”、“苍蝇”均有腐败的情况,林认为,“我们现在很多制度都有缺陷,需要进行完善。2011年中央就提出我们的各种廉政建设制度要管用,而且提出‘监督合力’的概念。比如收入申报制度和年终考核制度,利用现有的资源增加一些环节,把这两个最管用的制度完善起来”。
此外,值得注意的动向是,官方比以往更重视“小官巨贪”现象,科级腐败成为重点打击目标。2011年年初,山西省纪委在全省各地播放的一部警示教育片,就叫《小官大腐警示录》。
除了上述特点,林认为,2011年,中国反腐败工作还出现了以下新形势:
针对违纪违法工作人员外逃和境外缉捕的问题,我们国家启动了省级防逃、追逃、协逃机制试点工作,包括广东、上海、云南在内的10个省市联防;
在以往廉政成功经验基础上,各行各业开始摸索反腐的实践经验,创新出诸多反腐手段。比如说企业总结如何防范国有企业腐败,从而提出“一把手”带头表率作用和干部岗前的谈话制度;
2011年年底,全国开展有关反腐工作的论坛会议,比如最高检召开了理论创新和预防职务犯罪的会议。在这些会议上,专家学者互相交流反腐败的经验,对新情况进行对策性研究。此类论坛推进了各地廉政建设,加强了反腐败学者以及反腐败的一线人员的思想交流。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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