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12日电(记者 赵建华)12日发布的《中国省域环境竞争力绿皮书》显示,广东、山东、北京位列中国31个省级行政区环境竞争力前三甲。
排名前10位的省市区除了广东、山东和北京外,还包括江苏、云南、浙江、福建、安徽、河北和江西。其中有七个位于东部地区。
绿皮书介绍说,东部地区环境竞争力水平处于优势地位,东部经济发展基础比较好,对环境治理的投入比较大。生态建设、治理环境、维护生态安全、提高环境质量、协调环境与经济的关系等方面的能力都比西部地区强。
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比较低,经济基础和实力比较弱,在环境投入、环境治理、环境效益等方面存在不足,需要加大对环境的投入与保护力度。
绿皮书介绍说,12个省、市、区的环境竞争力排名有所上升。其中,上升幅度最大的是云南、排位上升了8位,江西上升了7位,湖北上升了6位。
此外,15个省、市、区的排名有所下降,下降幅度最大的是天津和河南,排位均下降了6位,其次是海南和黑龙江,排位下降了5位。
2009年全国各省、市、区环境管理竞争力处于上游区(1~10位)的依次排序是山东省、河北省、江苏省、广东省、浙江省、山西省、安徽省、云南省、辽宁省、河南省;排在中游区(11-20位)的依次排序为福建省、内蒙古自治区、湖北省、上海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江西省、陕西省、天津市、北京市、四川省;处于下游区(21-31位)的依次排序为重庆市、湖南省、甘肃省、海南省、黑龙江省、吉林省、贵州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西藏自治区。
2009年与2008年相比较,环境管理竞争力排位上升的有9个省份,上升幅度最大的是云南省,上升了7位,其次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上升了5位,广东省上升了4位,江西省和湖南省上升了3位,吉林省和海南省上升了2位,湖北省和陕西省上升了1位;11个省份的排位没有变化,分别为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江苏省、山东省、重庆市、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排位下降的有11个省份,下降幅度最大的是四川省,下降了9位,其次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下降了5位,北京市和河南省下降了3位,安徽省下降了2位,天津市、黑龙江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和甘肃省均下降了1位。
环境治理竞争力方面,2009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依次为:山东省、河北省、广东省、江苏省、山西省、辽宁省、云南省、内蒙古自治区、浙江省、陕西省。
环境友好竞争力方面,2009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依次为:山东省、江苏省、河北省、浙江省、安徽省、河南省、天津市、福建省、上海市、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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