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商联手 借征土地发横财
2009年初,开发商柳某得知东方市政府计划征用约1000亩土地作为政府储备用地时,找到张延安,称他可以托关系让政府高价征用张延安的地,条件是张延安以每亩4.2万元收取地价款,超出部分归柳某所有。之后,柳某托关系向时任东方市市长的谭灯耀推荐了张延安手中的地块,希望谭灯耀帮助将其列为政府储备用地。几个月之后,东方市政府果然以每亩6.8万元的价格“收储”了张延安在皇宁村和小岭村合计1046亩的土地。
之后,张延安付给柳某“合作利润”2200万元。谭灯耀得知柳某推荐土地得了好处后,以借钱之名从张延安处捞取了250万元。
在东方市的领导里,除了谭灯耀,该市市委原副书记吴苗也曾通过他人向张延安索贿100万元。
自从张延安成了富商后,不少政府官员都盯上了他,有些是以借为名,从他身上捞钱;有些是为他办事迫使他自愿送钱;还有些是先讨好他,诱鱼上钩,之后再让他送钱。
听说一些官员从张延安身上获得了利益的消息后,张延安的堂弟、该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原主任张春荣,再也按捺不住自己贪婪的欲望。
他深知“若要取之,必先予之”的道理。2009年6月,东方市政府准备征用皇宁村的一块土地作为政府储备地。张春荣第一时间为张延安传递了信息,并说想投资和他一起做生意。张延安明白,张春荣向自己透露政府征地的信息是虚,乘机从自己身上捞好处是实。张延安也清楚,政府征地之事都必须经过张春荣这道关,为了让自己的土地获取最大的利润,破费些钱财也是值得的。
于是,张延安打电话约张春荣喝茶。席间,张春荣提出让张延安从他的土地里让点股份出来。张延安答应给张春荣50万元股份,等征地结束后再以 1:1的比例返还给张春荣。第二天,张春荣让人交给张延安50万元,算是入股钱。同年10月,东方市政府征用了张延安在皇宁村的土地。几天后,张延安给张春荣转账98万元(之所以少支付2万元,是因为张春荣之前向张延安借过2万元)。
张延安交代说,送钱给张春荣是想让他在政府征用土地时给予关照,而张春荣在丈量土地、办理手续、拨付征地补偿金等方面确实给予了张延安关照。
合谋送钱 绊倒国土四官员
在张延安行贿案的一审判决书中,还记载着张延安伙同海南东盛旅业开发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张生豪,合谋行贿东方市国土局原局长许承仕(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331.7万元的犯罪事实。
早在2005年,张延安听说张生豪手里有82.36亩的土地证,便找到张生豪,得知张生豪手中的土地政府还没有征用,还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张延安建议二人合作,先出钱把地征到手,再找东方市国土局补办征地补偿协议,然后再卖掉。张生豪虽然知道这样做不合法,但为了赚钱,还是同意了张延安的意见。
几天后,张延安约张生豪一起找到许承仕,开门见山地说:“许局长,我俩想盘活一块土地,然后卖掉。”说着拿出一本1996年发的土地证及相关材料。许承仕看后发现这块地手续不完善,没有政府的征收土地协议书,土地仍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只有部分土地是张生豪、张延安私自从农民手里买的,而且红线图标的位置和土地证标的位置不符。
面对这种情况,许承仕既没有立即表态补办相关协议和手续,也没有拒绝,只是说“以后再说”。许承仕明白,如果为张延安和张生豪办理相关手续,就是违规,若拒绝不办,自己就失去了捞钱的机会。几天后,急于盘活土地的张延安、张生豪约许承仕喝茶,当张延安又提到那块地时,许承仕提出让他以女婿的名义入股,将来卖地的利润三人平分。张延安、张生豪表示同意。
很快,许承仕让东方市国土局原副局长张亚雄、地籍股原股长王连虎、土地事务管理所原所长唐华出面,为张延安、张生豪办理了82.36亩土地的征地补偿协议和审批土地转让手续。
到了2007年,张生豪联系并将土地卖出,82.36亩土地共卖了1564万元,除去税费及青苗补偿费外,按照许承仕的要求,分三次给许承仕女儿的账户转入331.7万元。此外,张延安、张生豪二人还分别向张亚雄行贿8万元,向王连虎行贿2万元,向唐华行贿2万元。张延安案发后,这三名土地官员不仅退回受贿款,还分别被罢官免职,受到党纪行政处理。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