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版《廉政准则》――《北京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暂行规定》日前正式颁布施行。其中明确,包括党政“一把手”在内的党员领导干部应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住房、投资及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等有关事项。
据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本市这份23条3300余字的《暂行规定》中,反腐的重量级“动作”比比皆是,特别是对于党政“一把手”。比如包括党政“一把手”在内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时,要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住房、投资及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等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除了自律管好各自“家务事”之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还要坚持“一把手”对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工作负总责,其他领导在分管范围内对贯彻实施工作具体负责的基本原则,做好《廉政准则》在所辖地区、部门、系统、行业的贯彻落实工作。
对于“顶风作案”的党员领导干部,《暂行规定》明确了两种责任追究办法:一是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显著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违法违纪所获得的经济利益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其他利益按规定予以纠正。二是对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组织实施《廉政准则》不力的,应当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依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其他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新闻背景
2010年1月18日,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这是近年来中央出台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其中包括:禁止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包括收受礼金、违规多占住房和买卖住房等),禁止私自从事盈利性活动(包括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违规买卖股票,违规兼职等),禁止利用职权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利(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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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
领导干部财产公开是世界潮流
“与此前相比,京版廉政准则财产公开的范围有所扩大,无疑有利于公众监督。”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主任薛梅昨天对晨报记者表示,今后财产公开将有望面向全体公众,“世界上90多个国家都采取财产公开的方式来预防腐败,这是大势所趋。”
薛梅告诉晨报记者,领导干部财产公开最早只是副处级以上领导申报收入,比如工资、奖金以及稿费等。2009年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扩大申报内容的范围,住房、财产、子女和配偶从业情况也纳入其中;2010年7月修订了制度性文件《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增设上述内容款项,并对未如实申报出台7种处理意见,情节严重者将被免职。“申报表格也跟以往有所不同了,增加了房产、有价证券、股票等内容。”
她注意到,京版廉政准则明确了“在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时”申报财产等事项,“这实际是规定了财产公开的范围”,“可能是党内或领导班子中层的圈内,但毕竟比以前范围有所扩大,有利于监督,是个进步。”她认为,财产公开今后有望面向全体公众百姓,这是全世界在预防腐败方面的共同选择。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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