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8日,有网友在华声论坛等网站发帖称,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卫东不仅拥有一辆价值百万的大众途锐座驾,而且还独占“别克”轿车以及“金杯”豪华旅行车各一辆,从而引发众多网友的关注。9日上午,华声在线记者致电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其办公室一名姓姜的工作人员在向领导汇报之后回应称,“我们的车子是合法的,经得起事实的考验。”该名工作人员告诉华声在线记者,牌照为“鲁O・G9586”大众途锐车是“别的单位送的,不是买的”,并表示“市里面也是知道的”。对此,记者致电潍坊市政府办,一名工作人员却表示“不知情”。(10月9日华声在线)
潍坊市检察院院长,本不是什么高级别的大官,竟然花百万配豪华专车,还回应称合法,真的令人匪夷所思。
事实上,根据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文件,公务配车都是有标准的。就是按照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17年前下文确立的标准,一个部长出门公干,可以乘坐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而一个地级市的市长出门公干,只能乘坐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
可是,地方政府部门根本就不按中央的规矩出牌,我行我素,盲目攀比,肆意挥霍老百姓的血汗钱。据新华社报道,9月23日,反腐倡廉专项治理工作汇报会透露,今年全国党政机关共发现违规公务用车17.26万辆。而前不久曝光的旬阳国土局超标购车就是典型的一例。一个国家贫困县的科级单位竟然买了13辆小轿车,其中有3辆是日本产的豪华越野车!
说实在的,追求享受是人的天性,官员也不例外。坐超标豪华车肯定比普通小轿车舒适惬意,而且更体面更上档次。谁都明白“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熬个一官半职也不容易。身在官场大家彼此关照、心照不宣是必须遵守的潜规则。官员超标配车,一味追求什么豪华、档次、派头,说轻一点是脱离群众、作威作福,说重一点就是腐败,是封建时代“官太爷”现象在现实中的反映。
说实话,我国真的要向资本主义国家学习。在芬兰,国家政府(总统除外)中只有总理、外交部长、内务部长、国防部长四人享受配备固定车辆和固定驾驶员的待遇。而在赫尔辛基市政府,只有一人享受这一待遇,那就是市长。像潍坊市检察院院长,其配备的百万元专车,早已相当于芬兰的总理了!一个芝麻粒儿大的中国官吏,如此奢靡与张狂,不知那些国力远超中国的洋鬼子会咋想?
买车需要真金白银,监管部门可以视如不见、充耳不闻,监管的惰性与迟钝令人惊叹。最重要的是,正是因为监管如此低效、无力,才造成了超标行为宛如穿了铁布衫,敢于直面社会。如今的中国官员可以坐在豪车里说:我骄傲,我是中国人!这是怎样的一个国情?(作者:钱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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