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太原市晋源区就有国土、环保,乃至区政府等政府部门先后与武瑞军签订过保安服务协议,拆迁是双方合作的重要内容
古寨村
11月23日下午,位于太原市阳曲县看守所二层的“阳曲县保安服务公司”办公室里一片忙碌。
多位保安在案头忙着清理各种账目、收款收据、协议,至于他们的经理,阳曲的保安们已经很多天没有见到了。
本刊记者在一份写着交款人为“太原市晋源区金胜镇”的收款收据上看到,事项栏填着“保安费”,金额填着“三十万元”。
10月30日,守护自己房屋被莫名打死的村民孟福贵所在的古寨村正是属于金胜镇。绝大部分该公司的收据上都没有填写日期,这笔30万元的费用是否与古寨村拆迁有关不得而知。
据本刊记者获得的一份“保安协议书”显示,早在2010年3月1日该公司就获得甲方“太原市规划局晋源分局”的委托,“配合拆迁”。
乙方签字的是武瑞军,其正是强拆血案发生后,被太原市有关部门认定的凶手。根据通报,10月30日凌晨,武瑞军及其名下的太原市柒星安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数十个保安出面,翻入古寨村民家,将在睡梦中的孟福贵打死。
此前,太原市政府新闻办向本刊记者提供的新闻通稿称,晋源区滨河西路南延工程协调指挥部与山西同心旧建筑拆除有限公司签订了《拆迁委托合同》,而后者雇佣了武瑞军。
根据该份协议显示,至少有太原市规划局晋源分局等太原市地方政府部门也曾直接雇佣过武瑞军,只不过签订协议的名头用了“阳曲县保安服务公司”。
在本刊于11月18日2010年第46期刊发《谁打死了孟福贵》一文后至今,血案内情依然扑朔迷离。
保安公司与政府部门的“合作”
由武瑞军签字的这份“保安协议书”显示,乙方“阳曲县保安服务公司”接受甲方“太原市规划局晋源分局”委托,承担的任务有:对违法违规在建工程实施停工、看护、守护任务;对违规违法等项目配合拆迁。
同时,“乙方根据甲方工作情况及需要,派出保安人员,具体人数根据现场工作情况予以确定”,协议时间是“从2010年3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
对于收费标准,该协议明文规定:保安服务费对分局支付每人每班保安费100元,对外执勤支付费用为每人每班保安费130元。
有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明文规定,甲方“对保安队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和配合”,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布置调配人员,并要积极履行好甲方的工作任务”。
代表甲方签字的是贾瑞庭,据本刊记者查询得知,他是一个月前卸任的太原市规划局晋源分局局长。
不过,代表乙方签字的武瑞军为何不直接以其名下的“太原市柒星安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之签订协议,本刊记者不得而知。
一位太原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内部的人士张雄(化名)向本刊记者介绍,“柒星安保公司”仅仅只是一物业公司,武瑞军为的是借用阳曲县保安服务公司的资质,以及看中了阳曲县保安公司系公安局出资组建的背景。
张雄进一步介绍,除了上述协议提到的规划局,以及“10・30”命案中同样与拆迁公司签订协议的拆迁指挥部之外,光在太原市晋源区就有国土、环保,乃至区政府等政府部门先后与武瑞军签订过保安服务协议,拆迁是双方合作的重要内容。
太原市规划局晋源区分局新任局长周进证实,自己10月25日到任,原任局长贾瑞庭被调到阳曲县规划局做了调研员退居二线。据她介绍,纪检委已经将他们单位与武瑞军签的合同、账目往来、票据等调走进行调查。
太原市环保局晋源区分局局长陈贵荣也表示,他们曾用过武瑞军,但他刚调来,具体金额需要核实后告知。此外,晋源区国土局等部门也证实“用过武瑞军”。
晋源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卢俊峰透露,他调查了最近4年机要室的所有文件及合同,没有发现和武瑞军签的合同。他表示,一般政府不直接雇保安,政府的各项职能分解给各个局由他们来执行。
本刊记者获得的一份以“阳曲县保安服务公司驻并(太原简称)办事处”名义向晋源区规划局提交的“申请书”中发现,“申请书”中透露前者“常年配合晋源国土局、环保局、执法局、区政府等单位执行对违建工地施工的制止、维护重点工程建设等工作”。
由此涉及的保安费用不会是一笔小数。前文所述,本刊记者在阳曲县保安服务公司办公室见到的类似“保安费30万元”的收款收据,当天在办公桌上就摆放着几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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