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部门何责?
溢油事故发生一个多月才向公众公布,国家海洋局难辞其咎;且溢油规模只由康菲公司单方面宣布,海洋局至今并未认同或批驳 2011年8月24日,北京,乐亭养殖户老荀向记者出示所养海参死亡的照片。 30多名律师组成的律师团,接受乐亭、昌黎两地近200名养殖户委托,免费替这些养殖户提供法律服务。法制晚报曹博远/CFP
溢油事故发生后,国家海洋局虽未有可见实效的实质性行动,但频频对康菲公司高调喊话,要求其道歉、赔偿,并称将发起公益诉讼,其姿态显得颇为正面。
不过,财新《新世纪》记者采访到的多位业内人士认为,国家海洋部门也应就此事向公众道歉。
部分法律界人士认为,西方国家的政府职能部门,当其分管领域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时,不论有无直接责任,首先就会向公众道歉,这是一种道义责任。迄今为止,国家海洋部门没有类似举动,更未见其反思自身责任。
此次事故中,国家海洋部门只启动了三级应急响应。然而,B平台事故发于6月4日,6月19日才基本控制,在此期间的6月13日,海面上油膜单日达到158平方公里。按照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应急响应级别划分,海上溢油量10吨至100吨,或溢油面积100至200平方公里,或溢油点离敏感区15公里以内,溢油尚未得到完全控制时,应当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在采访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海洋专家认为,此次事故造成很大的海面污染,重要原因是处置不及时。
他为财新《新世纪》记者分析了两组数据:一组数据是B平台溢油长达15天,海面上油膜单日达158平方公里,C平台事故历经4天,油污带长13公里、宽 100到500米;另一组数据是康菲公司公布漏油共3200桶,其中溢至海面上的为700桶。这位专家据此认为,如及时处置,700桶海面溢油不致发展成上述大规模的油污带。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原副厅长、巡视员王诗成认为,海洋溢油处置的关键,应是在第一时间用围栏围住溢油,这就可最大程度地减少污染。
他近年一直向国家海洋部门建议,要在山东长岛县设立应急处置力量,因为长岛位于渤海黄海交界处的中间位置,距离蓬莱19-3仅40海里左右,比陆地上近很多。
事实上,溢油事故发生一个多月才向公众公布,国家海洋局难辞其咎。并且,溢油规模到底有多大,是监管部门应向公众通报的核心事实。但时至今日,该局并未对康菲中国单方面的数字予以认同或批驳。
此外,国家海洋局认定事故责任方为康菲中国。
但公众以及不少业内专家普遍认为,油田控股方中海油也不应置身事外。关于中海油究竟承担何种责任,至今未有明确说法。
不仅如此,国家海洋局在此前溢油事故中的表现,更令人诟病。
2010年5月13日,中海油天津分公司渤中34-1北区块实施钻井作业的南海一号钻井平台发生溢油事故,国家海洋局未对公众披露信息,更未代表国家向中海油提出海洋生态赔偿要求。
索赔障碍
未来民间索赔可能会遇到两大麻烦:一是渔民举证难,二是地方政府出于“维稳”需要,可能干预渔民索赔,甚至为法院立案设置障碍
8月30日,接受国家海洋局委托的四家律师事务所的相关律师,拿到了国家海洋局提供的相关书面资料。律师们未来的主要职责,是为国家启动的生态索赔提供法律帮助。近期,他们将开展污染取证工作。
但有民间环境律师分析称,国家海洋局如此高调宣称打官司,或许正是为了不打官司。
一般来说,国际上很少有跨国公司与一国政府真正对簿公堂。这类事件最终会演变为政治事件及外交事件,然后会有人居中斡旋,找到一个彼此都能接受的平衡点。
然而,用所谓政治方式处理环境事件,最大坏处是环境损害成本被掩盖。
事实上,这正是民间环境律师的担忧之处。近些年中国发生的环境事件,最终多是政府出面与受损者调解赔偿金额,最后的赔偿金额总是远比真实的损害小。
最典型的案例,是2010年大连溢油事故。当时海洋部门并未对事故责任方中石油提出生态损害赔偿主张,当地政府甚至阻止受损渔民向中石油直接索赔。接下来经由当地政府协调的赔偿金额,比养殖户的实际损失小得多。养殖户无法接受,索赔陷入僵局。
面对民间的呼声,国家海洋局8月30日罕见地表态称,除了国家海洋局,其他有关方,包括沿海16个省市政府和当地的养殖业户、渔民个人,都有权利向事故责任方索赔。不过,目前看来,未来民间索赔可能会遇到两大麻烦。
一是渔民举证难。北京义派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振宇认为,此次渤海溢油事故中,应有不少养殖户受损。
例如,出现溢油油样的辽宁绥中东戴河浴场沿岸、河北京唐港浅水湾浴场和秦皇岛昌黎黄金海岸附近,均可能有养殖户。相对康菲公司、中海油这样的跨国公司、大型央企,这些单个养殖户或渔民处于绝对弱势,他们往往没有能力确定溢油污染与养殖业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面对此种情形,为了维护弱势者的权利,法庭应当适用 “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举证责任不在养殖户或渔民,而在于责任方。
他进一步认为,中国相关法院还应使用西方国家法庭中经常使用的“或然因果”原则,即责任方的溢油只要有可能导致养殖户、渔民遭受损失,就应承担相应赔偿义务。
另一大障碍,可能来自当地政府。基于以往各级地方政府处置环境事件的惯性,不少民间环保人士担心,随着事态发展,地方政府出于“维稳”的需要,可能干预渔民索赔,甚至为法院立案设置障碍。
财新《新世纪》记者8月28日在河北昌黎采访养殖户时就发现,当地政府目前并不十分支持渔民的索赔行动。
在昌黎县的新开口渔港,渔民李秀亭称,从6月中旬开始,他养殖的2万笼扇贝苗出现大量死亡,捞上来的时候发现有油花。如今,李秀亭和其他养殖户最关心扇贝苗死亡的真正原因,希望挽回一些损失。
昌黎县政府部门的报告显示,今年5月下旬该县海域发生大面积赤潮,直至7月上旬才消退,8月初再次出现赤潮迹象。
而根据国家海洋局通报,昌黎县黄金海岸附近7月18日发现了来自蓬莱19-3油田的溢油,以及其他来源的油污颗粒。昌黎县海洋局局长白海波表示,石油污染对扇贝养殖的影响程度还不能确定,需要专业机构进一步验证。
有媒体报道,昌黎县养殖协会会长王有祥与其他养殖户正在收集证据和联系律师,准备适时起诉康菲中国和中海油。
但王有祥8月29日告诉财新《新世纪》记者,他已经不准备起诉了。“我图个啥呢?接待律师我已经花了2000多块钱了。再说局里县里都不让上诉,副县长找我不让接。”
8月24日,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组织一批专家学者和环保组织开研讨会,邀请王有祥参加。但该县养殖协会秘书长、县水产局局长李秀彬提出,让王有祥“以个人名义去”、而且“最好别去了”。最终,王有祥没有去开会。
此前承诺为养殖户免费代理的盈科事务所律师赵京慰表示,他们不收取律师费。尽管如此,养殖户还需支付来北京的交通、住宿等花销,以及后期污染评估和起诉的费用。
值得玩味的是,昌黎县政府部门的前述报告特意提到,要“积极做好信访稳定工作”,“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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