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将至,月饼少不了。税务机关也算是友情提示,食月饼者,别忘了要交月饼税。专家特别解释说,这不是新税种而是早已有之,有利于规范货币的实物发放。没错,依法纳税是公民义务,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也是好事一桩;然而,联系收入分配的现实状况,这税着实透着捡芝麻、丢西瓜的小气,不能不让人转而关注共同富裕的话题。
邓小平曾强调:“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必须搞共同富裕。”我理解这个“一定程度”,包括国家经济总量达到相应规模,财税收入已有相当积累,富裕阶层拥有足够财富。而现在的中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到这一阶段,但共同富裕“必须搞”的共识似乎未达成,“怎么搞”还在游移之中。
在国家层面,“必须搞共同富裕”是发展方向,也是发展目的。现在要做的,是尽快将这一共识法制化,使共同富裕真正成为全社会的统一意志。除了涉及直接分配的《工资条例》应及时出台,财税收入、使用的既有法规,也要进行突破性的改革与调整,而不只是拘泥于类似月饼税上的小修小补。
共同富裕不是均贫富,也不是同等富裕,而是经济上给所有人以享有体面而有尊严生活的保障。共同富裕的主要特征,应该是全体社会成员拥有“底线富裕”,即达到一定的收入水平。这就要求法制上给共同富裕以支撑,一是明确规定底线富裕的收入标准,二要强力推行所有人获得财富必须遵循的规则。前者体现社会文明与进步,后者保证社会公平与正义。
日前有媒体报道,中石化河南油田工资表泄露,干部工资比工人高数十倍。原本是保密的,因为要吃空饷向省人社厅备案,一不小心让工人知道了。于是就有了这样一个“上千人想见局领导,要一个说法”的事件。而对处长年薪30多万,普通职工仅有两三万,最少的只有几千元,最大收入差竟达45.17倍的分配现状,河南石油勘探局宣传部新闻科科长、高级政工师和元丽的回应是:“这是符合法律和规定的”。
《铁老大》作者夏业斌(铁路系统纪委书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早年一个火车司机,比一个铁路段段长的工资高,现在段长拿到的钱是火车司机的几十倍。刘志军下台以后,平均每个职工加了几百,一些职工拿到手的也就两千多块。又是“几十倍”啊!
从油田到铁路,领导与员工数十倍的收入差距,让人五味杂陈,感慨万千。试问高级政工师,不论从政治文明还是执政理念出发,说这样的分配事实 “符合法律与规定”,能脸不红心不跳吗?若真有这样的法律与规定,又是依据什么而定的呢?我们从打破大锅饭、摒弃平均主义一路走来,所有的改革都许诺人们一个公正合理、充满希望的未来;这种巨大的收入差距几无公正且必然导致贫富悬殊,能说是改革的目标所在吗?
种种事实证明,一些人只记住了邓小平的“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而抛弃了这位智者仁人的“必须要搞共同富裕”。如何深化分配制度的改革,社会面临越来越严峻的考验。个人认为,实现共同富裕有两大拦路虎:立法滞后与法治规范不力,既得利益集团的挟私自肥。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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