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被带下飞机。
赖昌星在逮捕令上签字画押。
中国警官宣读对赖昌星的逮捕令。
赖昌星被特警带出大楼。
昨天,厦门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赖昌星在潜逃12年之后,被加拿大有关部门遣返回国。
昨天下午,中加双方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办理了有关交接手续。随后,我公安机关依法向赖昌星宣布了逮捕令,并向其交代了包括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在内的法定权利。
据海关总署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自2001年4月专案组撤离厦门以来,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和积极努力下,共有31名潜逃境外的厦门特大走私案犯罪嫌疑人归案,司法机关严格依据事实和法律作了处理。海关缉私部门正对赖昌星涉嫌走私犯罪的问题开展进一步侦查。侦查终结后,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现场
赖昌星填写逮捕日期出问题
昨天下午,来自加拿大的民航客机停抵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赖昌星戴着手铐,被两名中国警官押下飞机。赖昌星戴着黑框眼镜,身穿灰色条纹T恤和深色长裤,被带下飞机途中身体后倾,腿有些许发软。
踏上中国土地后,赖昌星立刻被带上机场巴士。
在机场一栋楼内,中国警官将赖昌星的手铐打开。
“对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的赖昌星实行逮捕。”警官宣读了逮捕令。随后,在警官引导下,赖昌星边写边念,于逮捕令上写下逮捕日期“7月23日”,并签字画押。不过在填写“23”时,赖昌星似乎有一些问题,警官不得不提醒他“‘2’写在前面”。
当警官告知赖昌星,犯罪嫌疑人享有辩护权和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权利,详细内容在第一次接受询问时予以告知,赖昌星先是“嗯”声回应,在被问及“听清楚没有”时,他询问“予以告知是什么意思”,警官解释“详细内容到时候会予以告知”,赖昌星点点头,“噢,到时候会告诉我,清楚了”。
此后,赖昌星在多辆特警车辆押送下被带离机场。
■声音
遣返体现惩治刑事犯罪决心
公安部昨天表示,犯罪嫌疑人赖昌星在担任厦门远华集团董事长期间,采取多种非法手段大肆进行走私活动,涉嫌重大走私犯罪,案发后,赖于1999年潜逃加拿大。
长期以来,我公安机关锲而不舍,积极开展境外缉捕工作,多年来,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积极推动中加双方执法合作,共同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本次遣返表明中加两国维护法律尊严、惩治刑事犯罪的态度和决心,中国警方愿意与加拿大警方继续在打击犯罪、缉捕逃犯等方面加强执法合作,以充分体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1999年8月“赖”在加拿大
赖昌星举家从香港逃往加拿大,为逃脱国法制裁,赖昌星以各种理由“赖”在加拿大,与加拿大移民部门展开拉锯战,开始12年的潜逃生涯。
2000年3月申请难民资格
赖昌星旅游签证到期,加拿大发出有条件离境令。同年,中国政府正式通缉赖昌星,要求加拿大政府将其遣返中国。赖昌星向加拿大政府申请难民资格,不惜重金聘请律师,与加拿大政府对簿公堂。
2000年11月赖昌星夫妇被拘
加拿大移民局以违反移民条例为由,将赖昌星夫妇拘捕,后获准有条件释放。加移民局就会否继续关押赖昌星夫妇作出严苛规定,两人须缴8万加元保释金,禁止进入赌场或与黑帮成员联系,须待在公寓中,每天可外出不超过3小时,定期向当局报到。
2002年6月加否决赖昌星难民资格
加拿大温哥华一个移民和难民法庭经半年审理,作出裁决,拒绝为涉嫌厦门远华走私案的通缉重犯赖昌星及其家属提供政治避难。
此后,赖昌星夫妇一直处于软禁状态。加拿大移民和难民法庭在否决赖昌星夫妇的难民资格后,移民局将其释放,但对他们采取限制措施以防止逃跑。
2006年5月以头撞柱拖时间
2005年9月1日赖昌星的难民申请上诉被加拿大移民部驳回,他立即提起遣返前风险评估。2006年5月,加拿大联邦公民身份及移民部最终完成对赖昌星遣返前风险评估,决定于当年5月26日将他遣返回中国。
然而,就当赖昌星被试图带上飞机时,为拖延时间,他竟以头撞柱。随后赖向联邦法院提出延缓遣返上诉。
2007年4月5日遣返再现波折
加拿大联邦法院裁定,此前作出的遣返前风险评估缺少对赖昌星回国可能遭到虐待的机制上的可信保证,需交由另一名遣返前风险评估官员重做报告,以重新裁决是否应遣返赖昌星。
由此一来,赖昌星又成功回到加拿大复杂的司法程序中。
2009年5月家人悄然回国
赖昌星前妻曾明娜带着女儿赖珍珍悄然回国。加拿大移民部长肯尼随后表示,曾明娜、赖珍珍为自愿回国,加拿大无意也不会继续关注曾明娜的案件。
2011年7月21日赖昌星遣返定案
加拿大联邦法院在对赖昌星遣返案进行了3个多小时的聆讯后,于温哥华时间下午6时作出判决,驳回赖昌星暂缓遣返的申请,决定执行赖昌星的遣返令。
2011年7月23日赖昌星归案
逃亡加拿大12年之久的赖昌星在加拿大警察的押送下搭乘民航班机回国,被中国警方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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