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7月7日,互联网上出现了一篇名为《日本老人捐款被挪用为讨公道九次来华交涉》的文章,文章称:“日本老人松冈洋明捐款7000万日圆(460万港元)给中国希望工程,因被中国希望工程官员因私挪用事件,当事人近日再度从日本飞到北京,向外交部求助。松冈先生昨日对本报表示,他不能接受中方只归还部分款项的和解要求,希望事件在日本官方近日访华期间获得解决。自2009年起,松冈已8次往返北京、东京之间追讨欠款,这次是他第九度赴京。”
7月8日下午,中国青基会发表声明指出,该文章篡改自联合早报2003年的报道,其中,将最初报道中“中国教育部前驻日官员”篡改为“中国希望工程官员”和“中国青基会官员”,并将日本老人捐款的时间由1997年篡改为2007年,将日本老人开始来华追讨捐款的时间由2003年篡改为2009年。
中国青基会声明所附图片显示,1997年松冈洋明通过中国教育部驻日官员贲永中夫妇捐出7000万日元(约合460万港元),拟在中国建设希望小学,不料贲永中将捐款挪用,未交予希望工程。
声明全文如下:
中国青基会声明
2007年3月20日,《联合早报》等媒体报道:日本老人松冈洋明透过某部委前驻日官员某夫妇捐款7000万日元,计划在中国兴建学校,但捐款被某夫妇挪作他用。2011年7月7日,该文被某“网友”恶意篡改并发表在某论坛。其中,将“某部委前驻日官员某夫妇”篡改为“中国希望工程官员”和“中国青基会官员”,并将日本老人捐款的时间由1997年篡改为2007年,将日本老人开始来华追讨捐款的时间由2003年篡改为2009年。
上述篡改造成以下情形:
1、责任人由“某部委前驻日官员某夫妇”变“中国希望工程官员”和“中国青基会官员”; 2、“旧闻”变“新闻”。
中国青基会从来没有接受过日本老人松冈洋明的捐款,也从来没有委托任何中间人联络松冈洋明先生向希望工程捐款。
中国青基会已将“希望工程”、“希望小学”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为服务商标。未经中国青基会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希望工程”、“希望小学”的名义开展筹款和资助服务活动。
现将2007年3月20日《联合早报》等媒体的报道原文和某“网友”的篡改版一并公布,请广大网友审读。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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