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大陆

红十字募捐箱播商业广告 商红会经费往来不走账

www.sinoca.com 2011-07-07  广州日报



  正常年份通过公益项目募捐

  南方都市报(以下简称“南都”):你好像在网上经常被骂。

  王汝鹏:那倒不是,郭美美事件以前还真没多少人骂我。我不知道我的答博友问怎么惹那么多人生气。我前几天发了个援助新疆的微博,说中国红十字会拨付紧急备用金5万元,网友们骂我,说你这还不够郭美美买个包。备用金是政府拨给红会应急救灾用的,前几年每年预算50万元,从去年起增加到80万元,你说全国这么大,灾情那么多,每次不可能分配很多,毛毛雨还得匀着撒。拨付备用金,不是说没有后续援助,备用金是在还没有得到社会捐款时的应急措施。所以网友真是误解我们了,你说这骂冤不?

  南都:我们都知道每逢重大灾难,红会总是能募集到大量的善款,那平常的善款如何募集?

  王汝鹏:红会的募捐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重大灾难时我们发出呼吁,向全社会开展募捐,这是出现重大灾情时的募捐形态;在平常时期,我们主要是通过策划实施公益项目或活动,并通过公益营销,赢得企业或公众的认同并进行定向捐赠。

  南都:公益项目营销?你是说博爱小站这样的项目吗?

  王汝鹏:这不是一回事,公益营销是指通过宣传,让大家了解你设计的公益产品(即公益项目)。比如,我们推出的援建乡村博爱卫生站项目,就是一个公益产品,通过宣传贫困地区乡村落后的医疗卫生现状,让大家知道只要捐赠5万元,就可以帮助一个贫困山村援建一个博爱卫生站。企业或公众捐款5万元,就等于购买了我们的公益产品,这就是公益营销。博爱小站项目与博爱卫生站项目完全是两码事,前者是公益项目的市场化运作模式,是企业投资建立的。

  南都:在既没有大灾大难,也不捐助某个具体的公益项目,其它的一般性捐款平常有吗?

  王汝鹏:有,但所占比例不大。

  南都:那博爱小站这样的属于什么情况?

  王汝鹏:博爱小站进社区是公益项目市场化运作的一种模式,这种模式其实国外也有,要做到三方共赢才有可能持续:第一,公益组织能够做到不花钱,办好事,做成公益项目;第二,受助群体能够因此得到低廉或免费的服务;第三,承办企业要能从中得到一定的回报,以冲抵成本,维持后续发展。企业如果没有回报,项目就肯定难以为继。需要明确的是,我们坚决反对在公益项目中掺杂或捆绑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行为。我们对网友反映的问题是很重视的,这也是我们为什么要对商红会及其博爱小站进社区项目进行调查的原因。

  南都:博爱小站属于公益事业市场化操作的一个常态项目还是特殊项目?

  王汝鹏:肯定不是常态,因为现在都是在探索。

  南都:红会类似博爱小站这样的项目有多少?

  王汝鹏:没多少,红十字募捐箱项目可能属于这种类型。即企业投资制作安放募捐箱,箱里的捐款归红会,箱体的广告收入归投资企业,用于冲抵投入成本。现在一个高级点的电子募捐箱成本可能要一两万块钱,红会没有这笔钱投入,那就请企业来市场化运作它。

  并非老板不能在红会兼职

  南都:中红博爱是否要每年向红会捐款?

  王汝鹏:没有,这样的项目一般不要求承办企业捐款。

  南都:一位采访对象说有类似的项目企业每年向红会捐款,或者说交管理费。

  王汝鹏:没有这样的情况。即便有承办项目的公司向红会捐款,那也是单纯的捐款,和普通捐款没什么两样。

  南都:商业系统红会办的项目有没给红会交过钱?

  王汝鹏:没有,十年来就没从商红会或相关项目企业收到过一笔捐款。

  南都:企业、社会人士是不是不能在红会兼职?

  王汝鹏:并不是说企业的老板、企业的人员不能在红会兼职,在香港、澳门和国外的很多慈善团体,它的管理层都是由企业或其他机构的人员来兼任的,但公司的经营与慈善团体的活动是不发生关联的。我们各级红会有些副会长、理事很多不也是兼职的吗?

  南都:王鼎公司的负责人王树民、李庆一兼任商红会的职务有问题吗?

  王汝鹏:从现在反映的情况看,他们是公司业务与商红会的业务搅在一起,没有搞得泾渭分明。

  南都:这个问题怎么定性?

  王汝鹏:等最后的调查结果吧。

  能理解网友的批评


  南都:网上很多人在批评、骂红十字会,看到了吗?

  王汝鹏:我能理解他们。社会是多元的,我们会理性看待,我们不会因为有人骂就受不了。在此,我对因此事件给关心和支持红十字会的人带来疑虑和不安,深表歉意。

  南都:外界会质疑红会缺乏审计监管。

  王汝鹏:其实我们的监督比其他慈善组织还要严,其他组织只要接受社会审计机构审计就可以了,我们不仅接受社会审计,我们还要接受政府审计。政府审计的结果不仅向人大报告,还要向社会公布。除了社会审计和政府审计,我们还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南都:中国红十字总会开通了官方微博,其中一条十几万评论里面大部分都是两个字“还钱”。你怎么看?如果确有捐赠者因对红会不信任,持捐赠凭证要求退款,红会会怎么办?

  王汝鹏:我们理解公众的心情,但具体操作很困难,一是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捐赠是不可撤销的,尤其是救灾扶贫类的捐赠,捐赠人一旦实现捐赠,即实现了资产所有权的转移;二是,所捐款项已经用于资助项目,或者用于人道救助了,怎么退得回来呢?

  相关新闻

  红十字会廉政会议

  通报“郭美美事件”


  通报称审计署工作组已进驻红会审计相关问题

  据新华社电 全国红十字会系统6日召开廉政工作会,通报了“郭美美事件”。

  通报将“郭美美事件”的缘起和发展过程作了简要概述。通报称,7月5日,红十字总会邀请国家审计署工作组进驻商业系统红十字会进行审计,并已商请中国商业联合会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通报说,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红十字会总会曾于2008年与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博爱小站进社区”项目签订过三方合作协议,由于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与王鼎公司、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相关企业关联复杂,在相关项目执行中是否存在问题,还有待调查和审计结果出来后再行通报。

  中国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伟在通报时表示,对于“郭美美事件”,应客观、正确地对待。作为全国最大的人道慈善组织,大家有理由对红十字会严格要求,红十字会也应该用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和账目来获取社会的信任和支持。

  他要求各级红十字会自查自纠,杜绝利用公益项目谋取商业利益的行为,维护红十字会的公益形象,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上一篇:工信部原总工程师苏金生因涉严重违纪被双开(图)
下一篇:虚惊一场!广州地铁站发生扶手电梯停运事故(组图)

[声明] 加拿大华人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加拿大华人网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联系我们。

网站完整版 | 广告服务 | 网站声明 | 网站留言 | 联系我们 | RSS
Copyright © 2000-2015 加拿大华人网 SinoCa.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