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严死”就是“安乐死”?
安乐死指的是通过注射药物等措施帮助患者结束生命,而尊严死则是一种自然死亡状态。
那么,“生前预嘱”是什么?什么是“尊严死”?“尊严死”是不是就是“安乐死”?
北京宣武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凌锋是我国著名神经外科专家,曾因奇迹般成功救治凤凰卫视主持人刘海若而闻名海内外。今年两会期间,为推广“尊严死”,身为全国政协委员的凌锋教授提议在我国成立“生前预嘱注册中心”。“但尊严死并不完全是安乐死。”凌锋说。
台湾东吴大学陈子平教授曾对安乐死与尊严死做了明确甄别,他说,安乐死是通过注射药物等措施帮助患者安详地结束生命,是积极的、主动的,带有协从性质的“助死”,目的是为了结束进入临终状态患者的痛苦。而尊严死是一种自然死亡状态,是指对没有任何恢复希望的临终患者或植物人停止使用呼吸机和心肺复苏术等治疗手段。目的是减轻肉体痛苦使其处于安详状态的一种“等死”,尊严死是消极的、被动的,是医疗措施的不作为。
此外,安乐死的死期很明确,而尊严死的死期认定并不确定。
这种自然死亡的方式被罗点点们确认是“尊严死”。
罗点点们倡导的“生前预嘱”也就是建议人们在疾病和生命的终末期、在健康或意识还清楚时签署一项文件说明,一旦身处不可治愈的病痛末期或临终时,放弃使用那些只是在延长死亡过程而生存毫无质量的生命支持治疗,比如人工呼吸器、心肺复苏术或喂食机器等,让生命自然逝去。
越来越多的人认同“尊严死”
很多人能接受自己尊严死,给亲属实施尊严死却很难。
6月17日~18日,带着完整版的“生前预嘱”文本,记者连续两天询问了20名亲友、同事,结果发现:18人表示当自己身处弥留之际愿意接受尊严死,20人全部不能保证会在某一时刻决定让自己的亲人尊严死。
而“选择与尊严”网站此前也曾开展过一次关于“生前预嘱”的调查。在历时4个月的时间里,他们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重庆共发放1200份问卷,回收有效问卷1098份。
结果显示,谈论死亡和临终在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城市居民中已不是禁忌,目睹过亲友临终不良状态的人能更积极看待临终,态度也更积极,医务人员比一般人更愿意谈论死亡。
该结果随后在学界得到印证,广州市医学伦理学会名誉主委、广州医学院医学伦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董玉整教授说,他有一次在社会公开讲坛上专题讲座尊严死问题时,请同意尊严死的人举手,结果绝大多数人举手,包括年轻人和70多岁的老人。但当他问是否同意给自己的亲属实施尊严死时,举手的人却不多了。“很多人能接受自己尊严死,给亲属实施尊严死却很难。”
董玉整认为,接受“生前预嘱”的主要障碍来自心理和观念。
医学人士反思医疗救治原则
重视生命并认为死亡是一种正常过程,既不加速,也不延后。
连日来,记者采访国内多位医学专家发现,“生前预嘱”的倡导也引发了业内人士对医疗救治原则的反思。
重症医学专家、北京复兴医院院长席修明教授说,1990年美国危重症医学会和胸科学会先后发表了两个标志性文件:一是当ICU医生确认无益时,应当允许停止全部治疗;二是病人和病人的代理人有权决定是否治疗?
几乎同时,世界卫生组织也在当年提出3条“缓和医疗原则”:重视生命并认为死亡是一种正常过程;既不加速,也不延后死亡;提供解除痛苦和不适症的办法。“这表明,不涉及积极致死行为又给病重和临终者带来最大限度舒适的救治原则,正在世界范围内成为潮流。”
而在目前的中国,广东中山大学哲学系翟振明教授说,人们忌讳谈“死”,提倡尊严死必然会冲击“百善孝为先”的传统观念。我们讲“孝”,就是要对父母好,而对父母好的重要标志,就是顺着父母的意志做事。那么,为什么我们的传统做法好像与“尊严死”概念不相容呢?
这至少有两种可能:其一,人们对“对父母好”的理解过于简单化,认定延长寿命就是对他们“好”;其二,传统制度性虚伪,把健康人基于自己的考虑解释成为临终者着想。
翟教授认为,延长亲人“活受罪”的寿命是一种“伪孝”,而死者的“尊严”很有可能被歪曲成旁人眼中的“体面”或是亲属的“面子”。
在中国,“生前预嘱”还是一个比较前沿的小众话题。那么,“生前预嘱”在现实中能否顺利实施呢?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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