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家说法
《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建立博物馆、保管所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的国有文物保护单位,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
复建的建福宫应按文物管理
建福宫花园1924年完全毁于火灾,2005年复建竣工。
主持起草《文物保护法》的文物专家谢辰生称,建福宫是按文物原状恢复的,属于文物的范围。中国文物学会会长罗哲文也认为,复建后的建福宫花园没有改变原来的风格,坚持“四原”(形质、结构、工艺、材料),是一座文物建筑。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理事长马自树表示,建福宫虽是复建但位于故宫内部,是博物院的组成部分,应该按照故宫文物的相应规定来管理。
建福宫不能当企业资产经营
谢辰生表示,建福宫花园作为故宫的组成部分,也适合《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也就是说故宫必须保证,经营区域由自己经营,如果将馆内区域租给别人,经营权发生变更是不行的。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理事长马自树认为,关键是看服务的对象是谁。作为一个公共机构,故宫为参观公众提供生活服务、文物知识咨询服务,以及开展报告会、讲座、展览,按照规定收取相应的费用都是没问题的。而成立私人会所,只有有钱人能够进出,当然是不行的。国外的大博物馆,也从未经营过会所。
故宫内卖饮料也须自己经营
如果不是向小众开放,变为向大众开放,但用于餐饮等服务,谢辰生表示,也不太合适。
他认为,如果建福宫花园采取“园中园”做法,类似于珍宝馆一样,单独收费卖票,也是可以的。但作为文化产业必须以文化为内容,进行产业化操作,叫文化产业,文化产业很多,经营书籍、纪念品、表演戏曲,这都叫文化产业,但内容不是文化的,类似开饭馆、开会所等等,不能叫文化产业。
他称,作为每天接待数万人次的故宫,为了满足群众需要,可以售卖一些食品、饮料等等,这属于第三产业,不属于文化产业。但就算故宫内卖饮料和小饰品,都必须是故宫自己经营。
【关于错字】
严重错误故宫致歉公众
故宫博物院表示,由于工作疏漏,5月13日向北京市公安局赠送的锦旗上出现错字,谨向公众致歉。赠送锦旗由院保卫部门负责联系制作,由于时间紧,从制作场地直接将锦旗带到赠送现场,未再交院里检查。下午媒体播出后,院里才发现把“捍”写成“撼”的严重错误。尤其错误的是,在媒体质疑时,该部门未请示院领导,仍然坚持错误,强词夺理,不仅误导公众,而且使故宫声誉受到严重影响。
事后,院里给予当事人严肃的批评教育,并采取补救措施,令各部门举一反三,进行全面整改。
【关于窃案】
故宫自揭7大安保漏洞
本报讯 昨日,故宫方面表示,盗窃案嫌犯成功逃脱,暴露了故宫在安保方面的7个漏洞。故宫待警方侦查结案后,将会根据查清的事实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其中包括,闭馆清场有疏漏、安防报警系统设备多处监控系统故障,未及时汇报。发现可疑人脱离控制后,未能做出可能与重大作案有关的预判,措施力度不够等。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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