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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烟令条文规定形同虚设 北京深圳照派烟灰缸(图)

www.sinoca.com 2011-05-02  明报


  内地昨日开始在室内公共场所实施全面禁烟,但本报记者在深圳、北京等地多家食肆和网吧等公共场所观察发现,各场所对禁烟令的执行都明显宽。其中在港人消费热点罗湖商业城,发现商场、酒楼内均没有明显的禁烟宣传,连商场保安都公然吸烟,有五星级酒店的咖啡厅更主动提供烟灰缸。而在北京多个公共场所,禁烟规定也形同虚设。

  记者昨日上午巡访罗湖商业城,仅发现人流极少的地下停车场及商场走廊尽头有「禁止吸烟」的标志,商场当眼处完全见不到有关宣传。商场地下大堂、每层的围栏、楼梯、扶手电梯、走廊、食肆,吸烟者仍随处可见,连商场保安都在扶手电梯公然吸烟。烟民胡先生坦言完全没有听过有关法例,「我完全看不到有禁烟的标志,要是看到我一定不会抽,有压力嘛!」

  商场顶层的梨苑酒家,店内贴有一个手掌大小的「禁止烟火」标志。职员李小姐表示,那是食肆自行实施的禁烟措施,与新政策无关。她指梨苑前两年已开始实施分区措施,店内近门口的3排为吸烟区,其馀均禁止吸烟。她表示客人相当合作:「如果客人在非吸烟区内吸烟,职员会请他到店外吸。我们的顾客大多是香港人,他们都相当合作。」

  深圳火车站附近的五星级酒店香格里拉,室内咖啡店更主动提供烟灰缸。本报记者向超过5间食肆查询,职员均表示无收过任何禁烟通知,食肆内仍设吸烟区。

  而在北京多家饭店、网吧、游戏厅,记者发现各室内公共场所虽有禁烟标识,但却形同虚设,不少营业者都表示并不清楚条例正式实施,更有营业者直言,禁烟不符当前国情,他们做的是生意,不敢得罪客人,商家若因有人抽烟被罚「很冤枉」。

  根据卫生部新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5月1日起全国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包括:宾馆、食肆、酒吧、影剧院、公园、展览馆、候车(机、船)室及公共交通工具等28种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现政策对个人在禁烟区内吸烟,并无处罚的法律依据,但经营者隐瞒、缓报、谎报者,可被罚款5000元至3万元人民币,严重者可被吊销卫生许可证。

  世卫组织数据显示,中国每年约有120万人死于烟草使用诱发的疾病,而每年因接触二手烟草烟雾致病死亡的人数也多达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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