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前,刘林祥担任中华全国供销总社财务部预算处处长,负责管理财务部的预算处、财务处和结算中心的全面工作。任职期间因挪用公款4亿,4月13日终审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消息掀起轩然大波,网友惊呼“我也愿意!” (图片来源:资料图)
案发前,刘林祥担任中华全国供销总社财务部预算处处长,负责管理财务部的预算处、财务处和结算中心的全面工作。2004年9月,财务部内部调整,在得知领导李某准备到银行亲自查账后,9月14日刘林祥找到李某,交代了自己在过去三年间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12月到2004年7月间,刘林祥利用职务便利,私自以中华全国供销总社结算中心的名义,与梁某负责的北京丰银企业集团签订借款协议书,采取不记账和伪造银行对账单、资金报表等手段,先后将其管理的公款共3.96亿余元借给该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用于经营。(图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
云南信息报讯 案发前,刘林祥担任中华全国供销总社财务部预算处处长,负责管理财务部的预算处、财务处和结算中心的全面工作。2004年9月,财务部内部调整,在得知领导李某准备到银行亲自查账后,9月14日刘林祥找到李某,交代了自己在过去三年间的犯罪事实。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12月到2004年7月间,刘林祥利用职务便利,私自以中华全国供销总社结算中心的名义,与梁某负责的北京丰银企业集团签订借款协议书,采取不记账和伪造银行对账单、资金报表等手段,先后将其管理的公款共3.96亿余元借给该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用于经营。
考虑到能为单位创收、体现自己的能力,刘林祥陆续将涉案的3亿多元借给了梁某,但在借款合同上,没有约定借款的限额和还款时间。单位于2007年8月最终将钱陆续追回,本金和利息合计约4.27亿元。
-网民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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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0000~~~~~~~~~~~~~~~~~~~~MMD,换10年,我愿意!
――江苏省镇江市网民
各种缺失,导致各种腐败滋生。
――辽宁省网友
挪用了4亿才发现,问题出在哪里?政府相关部门没有责任吗?
――广东省深圳市网民
他就是李刚。
――广东省深圳市网民
应该奖励的,借出去是3.96亿,后来追回来4.27亿,不是还赚了3100万嘛。这是挪用,比贪污要好多了。
有这家伙是04年案发的,怎么会10年才判呢?这神马效率啊?
――广东省阳江市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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