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新华视点”记者)11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分别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做报告,提请代表审议。
严格证据、查办贪腐、打黑除恶、规范量刑、廉洁司法……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认为,两高报告直面焦点问题,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吁求,反映出司法机关以惩治犯罪、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为己任,在维护公平正义道路上所做出的艰苦努力。
焦点一:防止冤错案 从源头把好证据关
【新闻背景】2010年5月,“杀害”同村人并已服刑10多年的河南商丘农民赵作海,因“被害人”回家而被宣告无罪释放。这一被称为河南版“佘祥林案”的发生再度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不久,两高联合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共同出台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和排除非法证据规定——两个证据新规,力求把好证据关,最大限度地防范冤错案。
【报告摘编】高法报告:完善刑事证据制度,严格刑事案件特别是死刑案件证明标准,明确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的被告人供述不得作为定案证据,确保刑事审判质量。
高检报告: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重点加强对有案不立、刑讯逼供、违法取证、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的监督。
【点评】全国人大代表陈云龙:办错一件案子,对当事人来说,是天大的事。强化证据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冤错案对司法工作非常重要。
全国政协委员侯欣一:证据意识薄弱是造成冤错案的主要因素之一。两个证据新规的出台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一个重大突破,将强化政法机关工作人员的证据意识,同时也表明了中国对待死刑和刑事司法的审慎态度,既要打击犯罪,又要保障人权。
焦点二:反腐不手软 查办6名省部级高官
【新闻背景】去年以来,司法机关加大反腐力度,郑少东、陈绍基、黄瑶等腐败案件的公开审理,进一步彰显了党和政府反腐败的决心。国家统计局民意调查结果显示,2003年至2010年,公众对反腐败和廉政建设成效的满意度从51.9%提高到70.6%。
【报告摘编】高法报告: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审结此类案件27751件,判处罪犯28652人,同比分别上升7.10%和9.25%。
高检报告: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18224件,同比增加0.2%;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723人(含厅局级188人、省部级6人),同比增加2%。
【点评】全国人大代表张凤宝: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反腐败工作,每年都有一些腐败官员被查办。但当前反腐败工作与群众的期望值还有一定差距。反腐应多管齐下,要治本还应从制度上严防,完善监督机制,特别是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最大限度减少权力腐败和寻租的空间。
全国政协委员柴宝成说:反腐败是各国面临的难题。推进反腐工作,还应综合运用制度和科技两种手段,让群众切实拥有参与权、评价权和监督权,重视群众举报和意见,及时调查反馈,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
焦点三:打黑除恶 增强群众安全感
【新闻背景】去年,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被依法执行死刑。在重庆,自2009年掀起打黑除恶行动以来,截至2010年底,法院判决黑恶团伙231个,判处死刑57人(含死缓37人)。在严厉打击下,一批涉黑案件得到查处。
【报告摘编】高法报告: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继续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活动,依法严惩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
高检报告:依法严肃查办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犯罪案件,加大对黑恶势力等犯罪的惩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点评】全国人大代表陈忠林:打黑除恶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在新一轮斗争中,应着力建立防治涉黑犯罪的长效机制。同时,铲除黑恶势力还要打掉“保护伞”,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李钺锋:对于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管涉及谁,不管级别有多高,司法机关都应一查到底,依法给予惩处。
焦点四:规范量刑 防止“同案不同判”
【新闻背景】近年来,法院在一些案件审判中面临“同案不同判”的质疑:成都孙伟铭醉驾案,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醉酒驾车致多人伤亡的三门峡肇事案司机王卫斌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针对质疑,司法机关加快了量刑规范化改革步伐。
【报告摘编】高法报告: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制定量刑程序规则,确立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量刑方法,规范法官裁量权,促进量刑公平公正。
高检报告:积极支持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起诉时依法提出量刑建议,促进量刑公开公正。规范量刑建议工作,强化对刑事审判特别是量刑畸轻畸重的监督。
【点评】全国人大代表汪夏:同案趋于同判是司法公正的应有之义。这一改革就是通过法庭量刑程序的设置,让诉讼各方直接参与到量刑活动中,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有效避免“暗箱操作”,最终确保量刑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全国政协委员刘明华:如果法官对量刑方法理解上有偏差,那么在司法实践中也会存在偏差。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必须在法官培训上加大力度。
焦点五:力倡司法廉洁 不办亲情案、人情案
【新闻背景】丈夫是法官,妻子是律师,这样的“夫妻店”在司法实践中严重影响着司法公正和公信力。去年以来,司法机关不断加强自身廉政建设,并采取了强硬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试行规定,要求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法官,实行任职回避。
【报告摘编】高法报告:2010年,全国法院共查处违纪违法人员783人,同比下降1.51%。其中,受到政纪处分的540人,因贪污、贿赂、徇私枉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113人,同比分别下降4.09%和17.52%。
高检报告:狠抓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267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38人。
【点评】全国政协委员刘明华:司法的廉洁和公正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关键所在。如果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不注意实行任职回避,就容易发生亲情案、人情案,会毁坏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任。司法机关应该更加强调自律,守护好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记者陈菲、杨维汉、朱薇、刘元旭、邹伟、许祖华、傅勇涛)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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