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洋的人生原本有多种选择:学建筑,盖房子;去农村,像邢燕子那样;读清华,打篮球……
一切都因“文革”的爆发而改变。他的父亲彭真被“打倒”,失去党内外一切职务,也失去人身自由。而付洋则下乡插队、当民办老师、做学徒工,直到“文革”结束,1978年底随父回京。
他的父亲彭真,新中国法律的主要奠基人,也在“文革”后复出,领导中国的法制恢复和建设,之后长期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1979年,付洋也进入全国人大法工委工作,参与相关经济立法,直到九年后转行做律师,创办了康达律师事务所。
2011年,全国人大宣布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这被认为是中国法制恢复重建30年来立法领域最重大的成果之一。而付洋从立法机关工作人员转身到律师界,也已23年。
中国的法治之路,“非走不可”,这是他几十年职业生涯的沉重感悟。
命运辗转
付洋的青少年时期,父亲彭真曾希望他学建筑。但这不是他的想法。上世纪60年代初,付洋是北京四中一名初中生。那时,他的理想是像那个时代的“模范”侯俊、邢燕子一样,到农村去,有一番作为。
这样的憧憬很快被呼啸而来的“文革”击得粉碎。1966年,17岁的付洋读高一。“文革”伊始,学校停课,懵懵懂懂的付洋和同学一起去上海、杭州串联,“到处玩,到大学里看大字报”。父母被“打倒”了,无缘“革命”的付洋“逍遥”了两年,没上一堂课,高中毕业了。
1968年底,付洋和几名出身不好的同类,靠混火车到几千里外、遥远的内蒙古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当时属黑龙江省,下称莫旗)插队落户。在风景如画的莫旗,付洋种了三年地,学会了耕地、播种、铲地、收割、打场、放牧、铡草、赶车。
过了三年靠自己的双手种地、挣口粮填饱肚子的日子,付洋打篮球的天赋被莫旗人发现,三天两头被叫到旗里、外地,去集训、比赛――早在初三时,付洋身高已经一米八七,是北京市少年篮球队的中锋。那年全国少年篮球比赛,付洋所在的队是北京分区第一,赛后,清华大学看中了付洋,还希望他将来到清华去读书。
付洋说,他很感念莫旗人。那时,他的父母都被打成“叛徒”“特务”“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莫旗人不管这些,付洋成了莫旗广为人知的篮球明星。之后,莫旗安排付洋到尼尔基中学(莫旗首府尼尔基惟一的中学)当民办教师。三年的民办教师生涯中,他教过语文、数学、物理,当过班主任。
1975年夏天,父母从秦城监狱出来后,被发配到陕西商洛,付洋被批准前去照顾,从此离开生活了六年的莫旗。在偏僻、贫穷的商洛,他先当代课老师,后做了三年的学徒工。
立法岁月
随着77岁高龄的彭真在“文革”后复出工作,付洋的人生发生了重大转折。1979年3月,30岁的他被分配至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即现在的法工委)工作,从此与法律结缘。
在那里,付洋度过了九年的岁月。那也是“文革”后中国法制百废待兴的岁月。
付洋回忆,经过“反右”、特别是“文革”十年浩劫,新中国原本就薄弱的法律制度荡然无存,法律人才出现断档。当时主持全国立法工作的彭真,先后抽调了张友渔、史良、雷洁琼等民国时代的法律人才,充实到全国人大法工委,从事立法工作。
“那是个百废待兴,人心思法的年代。”付洋说,“文革”中连国家主席都不明不白地死去,这是国家的耻辱,“大家都觉得不建设法治不行了。”
在全国人大法工委的第一年,付洋并没有直接从事与立法相关的工作。他每天所做的就是拆信、读信,及时归纳,向上汇报。大多数民众来信都是反映“文革”中的冤假错案。第二年,付洋开始接触立法工作。那时,他被调到法工委经济法室。
在进入人大法工委之前,付洋没学过一天法律,一切都要ABC开始学起。他边干边学,先在北京市法律夜大就读。三个月后,因工作繁忙,经常出差,缺课太多,只好放弃。之后,付洋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法律,参加全国统一自学考试。“获得大专文凭要考12门,我考过了11门。1988年,司法部特批了我的律师资格,就没有再考。”
付洋介绍,当时全国人大法工委主要从事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一些基本法的起草,另有一些法律草案由国务院起草,之后送人大法工委审查。经反复调查、研究、修改,才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付洋说,在经济法室做立法工作,充满挑战性,需要学习和了解的东西绝不仅限于法律。比如在审定《矿产资源法》草案时,他专门去高等院校找来采矿学教材研读;进行《经济合同法》立法时,他先后阅读了日本、德国的民法典,以及法国拿破仑民法典和现行民法典。
付洋说,父亲彭真当时领导立法工作,既注重借鉴国外的经验,还特别强调从实际出发,注重调查研究。例如,当时国务院起草的《食品卫生法》草案送交人大法工委审查。“其中有一条规定,生虫、霉变的食物不许出售。但我们在很多地方调查时发现,一些地方特产就是‘霉变’食品,如霉豆腐、奶酪等。所以,我们后来加入了限制性条款:可能有害人体健康的霉变食物不许出售。”
在全国人大法工委的九年里,付洋参与了40多部法律的制定和修订。
律师生涯
1988年,付洋39岁那年,离开全国人大法工委,“下海”做了律师,创办了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此前的1980年,中国的律师制度随着法制恢复而重建。“当律师和任何公权力无关,我这是完全换位了。”但付洋还是选择了当律师,“我就是个体户。”他这样笑谈当年的人生选择。
因为父亲彭真在中国法律界的影响,因为之前九年的立法工作,为避嫌,付洋选择做一名从不出庭的律师。他把主要精力放在拓展事务所市场业务、协调研讨案件和一些非诉讼法律事务上。
付洋承认,出庭对他还是很有吸引力的,“法庭是律师的战场,能出庭很来劲,可以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侃侃而谈。”
几年后,康达所渐渐成为北京名所,不断有客户慕名而来,寻求法律帮助和服务。
与出名随之而来还有社会上的种种议论。“康达所特别能捞人。”付洋说他每年都会听到有人这么说。
本刊记者问:“我听到一种说法,早前康达所的人办案,根本不找法院,也不找法官,而是直接找省委书记、省长,他们会将法院院长叫到办公室来。”
“呵呵,真正是个传说。”付洋笑着说,刑事案件在康达所的业务中所占分量很有限。“说实话,没有几个真正‘捞’出来的,真正辩到无罪释放的非常少,大多数都是做罪轻辩护。”
谈及和自己一样出身高干家庭、选择从政的高干子弟,付洋说他并不后悔自己当年的选择。他说,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万里和前最高法院院长江华等人的后代,也有做律师的。“痛并快乐着。”他这样总结自己23年的律师生涯。
付洋认为,必须承认国家的立法还是越来越完备,民众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加强。虽然近年来法律界出现了种种纷扰,有些问题反复出现,但都是发展中的问题,需要通过改革来解决。“最大的腐败是公权力的滥用。这是我近年来思考的结论。”付洋说。
什么是法律?法律其实就是规矩。宪法和党章里都写得很清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而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必须体现在健全的法治保障上。
“中国的法治之路,非走不可,别无他路。”付洋说。
付洋简历
1949年生,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1979年至1987年在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工作,任职至经济法室副主任,曾参加过经济合同法、矿产资源法、公司法、环境保护法等40余部法律的制定工作。1988年创办康达律师事务所。1995年、1999年、2003年曾当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1989年起开始担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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