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3起暴力恐怖案件4名被告被核准死刑
核心提示:最高人民法院核准3起暴力恐怖案件死刑判决:对阿克苏“8・19”爆炸案致6死15伤两名被告一人死刑令一人死缓;和田“11・2”捅死交警29刀致死被告被判死刑;哈密“9・29”持枪杀害无辜群众案被告判死刑。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了阿克苏“8・19”爆炸案,和田“11・2”故意杀人案,哈密“9・29”持枪杀害无辜群众案,对四名被告人核准死刑判决。
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8月19日早晨9时30分许,艾合麦提・麦麦提与吾甫尔・赛买提、吐尔洪・吐尔地、阿布都拉・吐尼亚孜、亚生・卡迪尔等驾驶电动车窜至阿克苏市至喀拉塔勒镇公路交界的路口,由阿布都拉・吐尼亚孜(非法制造爆炸物并策划实施爆炸主谋)、亚生・卡迪尔下车望风,被告人吐尔洪・吐尔地驾车与艾合麦提・麦麦提、吾甫尔・赛买提用事先非法制造的爆炸物,对正在集结整队的联防队员实施爆炸,当场炸死阿某等3名联防队员及吐某等3名无辜群众,炸伤联防队员及群众15人,造成经济损失1409000元;罪犯艾合麦提・麦麦提和吾甫尔・赛买提被当场炸死,吐尔洪・吐尔地被炸致重伤。被告人阿布都拉・吐尼亚孜、亚生・卡迪尔逃离现场,于2010年8月22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爆炸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吐尔洪・吐尔地、阿布都拉・吐尼亚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亚生・卡迪尔、艾合麦提・库尔邦(非法制造爆炸物主谋)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此判决。
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1月2日下午,被告人阿克尼牙孜・努尔与同伙驾车至和田市团结广场北面三角路口时,拒不停车接受交警检查,强行驾车撞伤协警玉某逃跑,随后被协警吐某追赶上,阿克尼牙孜・努尔用刀连捅吐某29刀,致吐某死亡。同年11月4日,阿克尼牙孜・努尔在和田市民医小巷子,被民警艾某发现,阿克尼牙孜・努尔用刀子和斧头捅、砍艾某的头部、面部、胸部,致艾某受伤。后阿克尼牙孜・努尔持刀划伤路过此处上前制止的被害人买某,逃离现场。
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阿克尼牙孜・努尔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此判决。
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9月29日凌晨3时许,阿卜杜凯尤木・阿卜杜热合曼驾车途经哈密市陶家宫乡泉水地村四队时,看到王某在路边停放的三轮摩托车上睡觉,便用自制枪支,向王某头顶部开枪,致王某颅脑严重损伤而死亡。2010年11月3日凌晨,阿卜杜凯尤木・阿卜杜热合曼驾车路经哈密市向阳路,发现一超市正在营业,便进入超市用自制枪向张某头部开枪,致张某颅脑严重损伤而死亡。
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阿卜杜凯尤木・阿卜杜热合曼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此判决。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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