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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参与拍摄国家形象片:国籍与爱国无关(组图)

www.sinoca.com 2011-01-27  网易


  近日中国国家形象片在纽约时报广场和海外媒体的轮番播出,然而部分网友却在网上曝光形象片主演多人拥有外国国籍,“并不是中国人”。这种狭义的国籍观首先问题在于情感与法律概念不分;其次,假如你对某问题有看法,应该是去付诸行动并且为行动负责,而不是整天盯梢邻居,准备随时揭发他们。

  

  1953年以前中国曾承认双重国籍,但为避免输出革命的指控废除双重国籍

  解放初期的一段时间,出入境也是宽松的。1953年以前,上海到香港可以自由来往。中国解放初也是承认双重国籍的。

  新中国建立之初,东南亚的华侨有1000万之多,东南亚国家指控中国利用华侨输出红色革命,中国为了消除他们的疑虑,也为了向东南亚国家示好打开外交突破口,宣布废除双重国籍。海外华侨只能选择中国籍并回国,或者选择印尼籍留在当地。

1953年前上海到香港可以自由来往。

  国籍问题曾是分清敌我的政治问题,也受“不能改宗”的传统文化影响

  而此后冷战爆发,东西两个阵营对立严重,“双重效忠”更不能被社会和国家接受。分清敌我的需要不单体现在国籍问题上,也体现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当时国籍问题也是政治问题,更是一个敌我问题,双重国籍这种“里通外国”的行为是绝对被禁止的。

  当然,中国到现在还不承认双重国籍,其中也有传统观念的影响。几千年来,封建宗法思想一直占有统治地位,根据传统宗法观念,人是不能改宗的,国与家一体,改国籍就如同叛国,那就是汉奸卖国贼,那就成了千古罪人,死后你的名字也不能进祠堂,永远得不到子孙后代的祭祀。

  现在一旦被发现持有他国国籍者,一律“开除”中国国籍

  中国目前处理双重国籍的政策是非常严厉的。中国公民加入其他国籍,就被视为丧失了中国国籍,或者说不好听的话,是被开除了中国国籍,其实这在别的国家都是少见的。

  在鉴别和防止双重国籍方面,中国采取的主要做法是严格出入境检查制度,一旦发现拥有他国国籍的人持中国护照出入境,出入境管理局会记载当事人姓名,并取消当事人的中国国籍。此外,中国公安部门还会主动纠察出入境记录和相关证件,一经确认,将注销当事人的中国户籍、收缴居民身份证和护照。

中国的出入境检查制度非常严格。

  世界上有90多个国家承认双重国籍,其他大多默认,很少有国家主动“开除”国民国籍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世界上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大约90多个,剩下的国家大多是默认状态,即不承认这一群体公民的外国籍,也不因为他获得外籍而剥夺本国籍。有些国家从法律与人权的角度认为:只要不伤害国家正当利益,那么公民加入外国籍,政府可以不承认他们的外国籍身份,不让他们担任政府部门公职,却无权剥夺他们的本国籍。

  因此,实际上反对双重国籍的国家只是占少数。我们可以看到,包括美、加、澳等移民国家、英、法、西班牙、意大利等传统发达国家、日本与亚洲四小龙、“金砖四国”中其他三国等新兴国家和地区在内,当今世界主要经济体中,除中国内地之外,都承认或默认双重国籍。

  

  双重国籍确有难点,但难点是在外交和法律上,而不是情感上

  世界各国对双重国籍的担心都主要在外交和法律问题而非情感上,但从各国发展的状况来看,这些完全可以通过具体政策来解决。例如可以采取对等承认的方式,例如印度;也可以采取默认政策,例如俄罗斯不承认双重国籍公民的外国籍,但公民获得外国籍也不剥夺其本国籍;三是可以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只对原籍本国的海外同胞默认双重国籍,也就是不承认其外籍身份,但没有自愿、主动放弃本国籍则视为选择了本国籍,例如日本与越南;四是限制在海外担任公职的双重国籍者的参政议政权利,例如菲律宾就有此规定,以及限制双重国籍担任具有安全、象征、核心性质的政府公职,例如中国的香港和台湾地区就是如此。

国籍是只一个法律概念。

  国籍是法律概念代表国家公民身份,国人才是一个民族血缘概念

  国籍首先是法律内容,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比如你入了美国籍,就有被征兵的义务。只有出生在美国,才享有竞选参议员的权利,只有拥有国籍,才被允许进入某些尖端实验室。

  而目前很多观点很明显混淆了国籍和国人的关系,把国籍简单等同于国人,以国籍来划分国人的爱国心,这是站不住脚的。国籍应该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只是代表某人的国家公民身份,而国人应该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概念,它更多是从国家文化和民族血源上来确定的,国人的概念显然涵盖国籍的概念,是不能简单等同的。

不能把国籍简单等同于国人。

  人除了法律身份,还有民族身份、血缘身份,不能将国籍等同于国人

  国籍是一个法律概念,也是一个人的法律身份。爱不爱国与背叛显然是一个情感概念,用法律身份覆盖了情感问题,显然没有说服力。人除了法律身份,还有民族身份、血缘身份、社会身份、职业身份、心理身份等等。一个在法律身份上是美国人的华人,也可以在心理上认同自己的中国人身份。

  赋予人单一的身份认同是一种危险并且落后的做法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玛蒂亚•森在《身份与暴力》里认为,赋予人一种单一的身份认同是非常危险的。阿玛蒂亚•森森用此书反对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他认为把世界简单地分为东方和西方,这个文明和那个文明,然后赋予人们单一的身份认同,是一种罔顾事实而且十分危险的做法。

  事实上一个人有多种身份认同,法律的、宗教的、文化的、性别的、经济的等等,而且互相重叠,漂移变换。该书的副题是“命运的幻觉”,森认为人生的意义是理性思考和自由选择,但是很多人在身份认同的幻觉里迷失了方向,变成了情绪动物,从而也失去了自由。

  

  640万美籍犹太人爱美国也爱以色列

  发达文明都普遍认可一个道理,那就是人活着有追逐幸福和自由的权利。不管移民的人是明星也好,是平头百姓也罢,都有权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他们移民不论是为了更好的发展,有更大的艺术自由,让子女接受更好的教育,让自己和家人享受到发达国家的福利待遇,还是让自己去许多国家不受签证约束。

  在今天的美国境内有640万犹太人。美国的犹太人不一定将自己的命运和以色列联系在一起,但他们对以色列的生存和发展从来是不遗余力。事实上很难说犹太人不爱以色列,但他们也早早加入美国国籍。他们也热爱美国,这种热爱更多的是为了追求更幸福的生活。

人有追逐幸福和自由的权利。

  政府高官可不可以拥有双重国籍是忠诚于纳税人的问题,也不是爱国问题

  对于普通持有双重国籍的人到底忠于哪个国家,那是国家自己要解决的事,要提供怎样的福利,把这些双重国籍的人争取到自己这边来。但政府高官可不可以有双重国籍,是涉及到对国家和纳税人忠诚度的问题。

  比如台湾,台湾目前继续承认双重国籍,但规定公务员一定等级以上的人必须是单一中国籍。李远哲要任中央研究院院长,就必须放弃美国籍;比如台湾立委李庆安,被发现拥有美国籍后辞职。但对于最应该规范的领域,中国大陆却又常常疏忽:比如宗庆厚,当了人大代表后,才发现他有美国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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