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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门后不只是一个李刚

www.sinoca.com 2010-12-26  东方网


  河北大学车祸案民事部分和解,终于有了稍微具体的报道。从《齐鲁晚报》12月26日刊登的调查看,虽然看起来记者似乎未能拿到协议文本,但毕竟获得了“和解”的部分细节。

  令人感兴趣的细节包括:和解是“上级要求”;签订协议时“村里的,乡里的,保定的,石家庄的,好多人都在”,这些人要求尽快签字,而肇事方家人不在场;“和解”有“双方不能再联系,不能接触记者”的内容;“和解”后受害方与代理律师解除代理合同;“和解”费用46万元,待事情平息后才能交给受害人家属。

  现在,受害方陈家已经拿到了46万元协议赔偿。这就是说,双方不联系和陈家不接触记者、与律师解约等已经做到,而且事情也被认为已经平息。

  保定警方前几天还在严正否定传言,指民事已经和解,刑事尚在审理。“事情平息”才能支付到位的46万元已经交割,肇事方怎么会得出“事情已经平息”的判断呢,难道他们对审判结果抱有信心?难道他们知道围绕此事将不会再有舆论的关注?

  一起醉驾导致的车祸,牵出“我爸是李刚”的社会背景,引出“恨爹不成刚”的社会讽喻,这个社会的治理形象和法律形象,已经可谓崩塌。而一面否认权力在背面运作,一面连“和解”也逃不脱被迫的定数,也再次加固了人们基于生活经验对社会治理和法律执行的负面判断。

  阳示公开公正,阴使权力魔手,大概不只是铺平肇事者得到较轻处理的合法道路,而且意在“不扩大事态”,为相关地方承受的舆论压力松绑,并且让人们相信事情要通过而且能够通过正当途径和法律得到解决,从而恢复权力和法律的形象。

  多方面的意图搅在一起,使人很难判断哪些行为是基于肇事方的私人意图,哪些行为是基于权力维护自身形象的努力。然而,阴影重重的事件处理,除了达成肇事方可能得到较轻处理的目的,不过是使治理的形象、法律的形象蒙上更重的尘垢。

  车祸案件本身并不复杂,但车祸案件变成“李刚门”就复杂了。如果说,由车祸牵出“我爸是李刚”,一定程度上“李刚门”还只是显示人们对权力揳入案件处理的担忧。那么,和解过程则坐实了人们的忧虑,那就是权力果不其然地发挥了作用。由此,车祸案件不再是一个单纯的案件,它的处理成为权力作用的一个验证。而且所谓和解也不再是一次车祸的和解,而是一个新的事件,按照“门”造词法,这个事件应称为“李刚和解门”。

  “李刚和解门”,既是“李刚门”的一个片段,也是“李刚门”由猜测变成确证的一个污迹。“李刚和解门”既是李刚或者比李刚更强的肇事方私人背景的显示,也是各种权力不知出于私谊、同门之谊、阶层之谊还是出于公共利益误判而干预事件进程的表现。

  在和解中,车祸受害者一方再次受害,这次受害是公开、正当地表达和主张的权利被权力直接侵损。遭遇车祸属于不幸,遭遇权力侵损属于更大的不幸。车祸受害只是意外,而二次受害则是有意的;车祸受害无所谓屈辱,那是身体被人为的祸难而摧毁,而二次受害乃是社会地位而导致,并且伤害人格与心灵。

  “李刚和解门”,是车祸肇事者家属与所有相关权力,共同迫使车祸受害方家属接受一些条件,这些条件既有“双方不再联系”,以防受害方纠缠,同时要求受害方“不接触媒体”,从而避免了媒体的追问。车祸肇事方与公权力能够迅速走到一起,形成利益共同体,防备受害方和媒体。这就是当代生活的一幅画像。

  河北大学校园不仅是发生了一次车祸,更是拉开了“李刚门”的一条引线。车祸案件,自有车祸案件的处理;而“李刚门”的加入,会使车祸案件不再被作为普通的车祸案件去处理。“李刚门”通过“李刚和解门”而昭然呈现,而且更深刻地揭示了权力的协同作用。

  车祸事件使一个家庭破碎,又由于“和解”而使这个家庭意见分离、感情分裂。这个车祸事件同时使社会产生挫败感,显示权力与社会加速度地反向而行。“李刚门”的后面,站立的不只是一个“李刚”,更是一个与加害者同在的团队。这就是“李刚门”透露的信息。(作者:刘洪波)

  相关报道:“李刚门”和解内幕:双方不再联系不能接触记者

  受害者父母可获赔46万元

  协议中规定“双方不能再联系,不能接触记者”

  据《齐鲁晚报》报道,11月4日以后,发生在河北大学校园内的“李刚门”事件变得有些沉寂。直到近日网上传出,受害方陈晓凤一家的代理律师张凯被打,并透露李刚家已与陈家私下“和解”。记者调查了解到,在11月初,李启铭家人和陈晓凤父母已达成民事赔偿协议,现在陈晓凤父母已经拿到了协议中约定的46万元赔偿。

  河北警方12月21日证实了这一消息。但警方同时表示,“此案的刑事部分还在审理中,李启铭涉嫌犯罪,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签协议前后李刚未出面

  知情人士透露,赔偿协议上规定,李刚赔偿陈家所有费用总计46万元人民币,双方担保人分别为保定市公安局一工作人员和南四仲村村主任。

  陈晓凤的父亲陈广乾说,签署协议前后,作为肇事方代表的李刚始终未出面,协议是李刚在上面签好字之后拿给他签字的。陈广乾说,协议中规定“双方不能再联系,不能接触记者”。

  陈晓凤的哥哥陈林告诉相熟的朋友,为了防止陈家与外界联系,这46万元并没有当场给陈家,而是由位伯镇政府暂时保管,等事情平息后才能交给陈家。直到12月20日,陈广乾才肯定地告诉记者,已经拿到了这笔钱。“我们只想早点解决,多几十万少几十万对我们来说也就那样。”陈广乾还是走来走去,“我们拖不起啊。”

  律师称约定没有实现

  上述知情人士还告诉记者,赔偿协议签署后,村主任让陈广乾与张凯律师解除代理协议。“一上午就在宾馆签了几份协议,当天下午我们就被送到老家了。”陈广乾说。与律师解约,陈广乾并没有亲自去北京。他说,11月5日下午,保定市公安局和辛集市位伯镇工作人员将陈广乾签署的解除协议书送到张凯律师的北京律师所。

  在律师张凯看来,民事和解与他接案时预想的一样。张凯说,在接案时,他曾和陈广乾约定,“这个案子打起来一定会压力很大,你们请我做你们的律师,我可以免费代理,但你们不能因为受到压力而私下谈判,即使和对方和解也要和我有充分的沟通。”但约定没有实现。(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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