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记者联系淮阴区委书记刘学军,他表示对此事不是很清楚,也不愿多谈“具体情况要问法院”。就在记者准备发稿时得知,曾经在淮阴区法院门前下跪喊冤的人中有两个已被治安拘留5天,理由是“扰乱社会秩序”。
核心提示:2010年11月29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再次公开审理了一起离奇的“受贿窝案”。在庄严的法庭上,王恒旺、倪前锋、蒋辉三名被告当庭翻供并陈述了各自在办案过程中遭到办案人员逼供、诱供而被迫认罪的全过程。法院门外,一些家属哭跪在地,高举“请法院主持公道”、“请政府主持正义”的横幅大喊“冤枉”。他们迫切希望法院能依法公正判决,希望政府能主持公道、还原事实真相。
三名拆迁人员被“受贿赂”的原因,在坊间有两种说法。有人说这三个人是触了拆迁的霉头,淮阴区拆迁办和王营镇拆迁办先后有多人被查处,所以该区纪检部门就认为只要是拆迁人员,审一审都有问题;另一种说法是,他们是政治斗争的牺牲品“因为同样岗位的不止这三个人”,是有人想“杀鸡给猴看”。
被“双规”整出来的“问题”
据了解,2008年2月,因淮阴区辉煌家园小区建设需要,该区决定对开发区杨井村范围内的辉煌太阳能厂东边地块实施拆迁。根据工作安排,由王恒旺(开发区工作人员)、蒋辉(党史办工作人员)、倪前锋(农机监理所工作人员)等人组成一个拆迁小组,负责该地块西半部分的拆迁工作,杨井村党支部副书记杨军负责协助工作。2009年初,开发区拆迁征地工作完成后,借用过来的工作人员又相继回到原来的单位。
2010年7月28日下午,正在淮阴区党史办公室查看资料的蒋辉被区纪委的人莫名其妙的带到淮阴宾馆,开始了长达50多天的双规生活。双规期间,办案人员让蒋辉靠墙站着,背不能挨到墙上,要保持十厘米的距离,双脚叉开的宽度要与肩垂直。“行贿你的人早就说了,看你还能撑多久时间,你自己应该清楚。”蒋辉用沙哑的声音说,“你们办案要实事求是,我没受贿你让我怎么说?”一个叫石勇的办案人员听完走过来狠狠地扇了他一记耳光并踢他,“你姐姐和你老婆都是事业编制,你再不招供,我们就让她们都下岗,把你家房子也没收了,坐牢还是家破人亡?你选一个!”
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华明还找他“谈话”说,“你的事情不大,其他人都认罪了,你不认也没用,早日承认算你态度好还能算自首,只要签字就可以回家过中秋节”。无奈,蒋辉只有按照他们的提示,承认自己拿了吴专飞的4万元钱,“是办案人员商量好让说的,开始他们说写6万或10万的,可后来又觉得多了就让写4万”。蒋辉“承认”后,办案人员立即把以前的材料全部撕掉扔在了垃圾桶里,只留下了4万这一份。
在此期间,倪前锋、杨军、王恒旺三人相继被纪委“双规”在淮阴宾馆,和蒋辉一样受到了非人的虐待。王恒旺说,办案人员连续10多天不让睡觉、不让喝水、不让上所,并被罚站、打耳光甚至揪头发、掐皮肤等体罚。人实在困倒了,两名办案人员就分别站在两边使劲揪他的眼皮、猛拉鬓角,用大功率灯泡烤眼睛,连接几天疼的睁不开。腿肿的没法走路,脚肿的只能穿拖鞋,还逼他脱了衣服在空调下吹冷风,自己实在受不了折磨只有照着办案人员说的做,让怎么说就怎么说,只要不按要求招供就被办案人员殴打。到看守所时身上还有淤青和伤痕,由于当时只有简单的量血压、测体温这些检查,没有脱衣体检,根本看不出有伤。比起“双规”时的生活,看守所简直就是“天堂”。
王恒旺还清楚的记得,9月30日,办案人员石勇和张健在看守所提审他时说,“我们知道你们没拿钱也没分钱,你们是冤枉的,但案子办到现在只有冤下去,错照错办。文化大革命时彭德怀、刘少奇还被冤枉的呢,冤死的多了”。
倪前锋说,他没有参加过开发区淮河路北储备地块的拆迁工作,根本不知内情,没拿过钱也没和人分过钱。办案人员7天7夜不让他睡觉,白天逼他蹲马步,晚上罚站,十多天下来,腿肿的比腰还要粗。想上厕所必须先“交代分钱的问题”,上完回来不承认就自己扇耳光抽嘴巴,要求下手要重,必须听到响声。快要被逼疯的倪前锋只有胡乱编出几个伙同王恒旺、蒋辉、杨军共同受贿的情节。办案人员拿出写好的材料逼他照抄。还对他说,只要把日期往前写,就能算他自首,并算他认罪态度教好,有立功表现等。办案人员还对“犹豫不决”的倪前锋说,“即使你没有问题,关了这么多天我也要把你送进去。”
经过数十天“车轮战”式的审讯之后,所有“涉案”人员全部交代了自己的“问题”。9月21日,王恒旺等四人全部被刑拘。
为办成“铁案”群众也遭双规
就在蒋辉、王恒旺、倪前锋、杨军四人双规期间,一些“涉案”的拆迁户同样难逃“双规”厄运。
据拆迁户吴志刚说,办案人员非要他承认拆迁时行贿工作人员的事,他赌咒发誓甚至下跪表示没送钱都无济于事。一天只让他吃一个小馒头,不给水喝,不让睡觉,也不让坐,还被办案人员辱骂。经过二天三夜的审讯,吴志刚终于煎熬不住,只有在事先写好的笔录上签字走人。
一个名叫于保门的老人告诉记者,之所以违心地作了虚假证明,是因为实在忍受不了三天两夜不给吃饭、不让睡觉和罚站等折磨。还恐吓他:“你不说的话,一是没收非法所得,二是你儿子伪造公文,把他网上通缉,让你人财两空。”
“为了早点获得自由,我都没看清上面写的是什么就签了字。”想起那段时间的遭遇,于保门心有余悸地说。办案人员强迫他承认向王恒旺“行贿”6万,而那个时候他根本不认识王恒旺。办案人说他不老实,还说涉案人员都交待了,连收了钱怎么分的都清清楚楚。
“开始我说送三千五千行不?他们不同意。我又说两万,他们说你长漂亮啊?那送4万?办案人员还是摇头,后来我一气之下说8万。他们说你什么态度啊!我们和你对数字的啊?我说没送钱你让我说多少合适呢?只能瞎说啊。”后来在办案人员的点拨下,于保门说送了6万。
吴校飞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也会被平白无故的“双规”几天。“手机、钥匙都被收了,裤带也解去,就拎着,让我承认送钱的事。我说没送钱,你们可能弄错了,我们姓吴的叫什么飞的多呢”。
办案人员说“人家都没错,就你一人错掉了?你我心里都有数,你没送我们不可能抓你的”。吴校飞奇怪的说“人家没收到我的钱,我怎么说的过去?五百也好、八百也好,送出去总得有个数字啊?”为了早点回家,吴校飞在办案人员的示意下承认送了2万元。
先后被纪委叫去问话的拆迁户有7个人,几乎所有人都说,他们被带去后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在办案点迫于压力不得不承认行贿、作下伪证,实在是迫不得已,都是因为在里面受够了罪,才被迫顺着办案人员的意思乱说的。出来后,他们均在不同场合公开说过根本没有向拆迁干部送钱行贿这回事。
庭审现场凸显受贿事实疑点重重
2010年11月23日和29日,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两次公开审理了这起“受贿窝案”。在庄严的法庭上,王恒旺、倪前锋、蒋辉三名被告当庭翻供并声泪俱下的陈述各自被办案人员逼供、诱供而被迫认罪的全过程。
他们的不幸遭遇引来了旁听席上一片唏嘘与叹息。一些参加旁听的群众在休庭后直言不讳地说:“纪委和检察院的人如此明目张胆的办假案,错的如此离奇,简直令人难以置信。谁给了他们这么大的权利?”
有的拆迁户也挺身上庭做证,坦承“之前的供词都是被逼说出来的”。
三被告的律师也多次当庭请求公诉方完整出示从9月10日立案到9月21日刑拘期间的所有审讯材料和录音录像资料,检察机关均以种种理由拒绝。同时,控方的7个证人无一人到庭作证。
二次庭审中,杨井村党支部副书记杨军因 “当庭认罪”而被控方增加“自首情节”。中午休庭吃饭时,杨军当着法警的面说:“兄弟们,我知道你们没拿一分钱,你们是被冤枉的,我对不起你们,但我也有我的苦衷。”
庭审中,三名被告当庭指控办案机关所提供的受贿事实纯属胡编乱造、子虚乌有。受贿情节自相矛盾、疑点重重,行贿人和受贿人均是在办案过程中受不了折磨和虐待被迫承认的。“那个时候我们已经崩溃,别说受贿,就是说我们杀了人也会承认的”。
王恒旺等人还向法官陈述:他们在拆迁中只负责测算、丈量等基础性工作,具体的拆迁补偿款都要通过领导研究会办才能决定,根本不可能有上万元的权限,拆迁户也不可能得到上万元的好处,也就不可能有上万元的行贿行为。案中涉及的7笔受贿款都是办案人员凭空捏造、栽赃陷害的。
王恒旺还说,当时于保门家的拆迁工作主要是组员杨恒武负责,他是组长只负责签字。倪前锋和蒋辉根本就没有参与,他们只是负责单位的文字工作,偶尔在人手不够时才参加拆迁。起诉书称王恒旺把钱分给了倪前锋和蒋辉,而没有分给杨恒武,这明显不符合正常逻辑。
记者在起诉书上看到:2008年2―6月,被告人王恒旺、倪前锋、蒋辉、杨军在共同负责淮阴经济开发区淮河路北储备地块拆迁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共同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2.6万元。四人受贿的过程既简单又特别,每次都是先收钱再办事,每一笔钱都要平分,且每次都在同一辆车里分钱。最值得推敲的是,七笔赃款中每一笔钱来的都很不具体“都是某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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