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宗衡另一罪状是大型工程贪污,消息人士指出,陈绍基贪污的金额约300万元,这与许宗衡贪污的金额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有“地铁市长”之称的许宗衡,几乎染指深圳所有的大型工程,历年贪污的金额高达20多亿元。
许宗衡涉贪20亿元的消息一出来,便引起网络舆论的大震动,网友们针对“许宗衡将被判处死刑”的说法,表示纷纷反对。目的就是想通过活着的许宗衡,揪出更多的腐败分子,尤其是向许宗衡卖官的高官及其与其有千丝万缕联系的“利益集团成员”。
大家知道,在中西部落后地区,一个县的财政年收入也不过2个亿。20亿的概念就是相当于几百上千万人口的中西部落后地区的地级市的一年的财政收入。
事实也是如此的,许宗衡自1993年1月起,以衡阳市委常委(副厅)、组织部部长之职调入深圳后,从深圳市委组织部的处长干起,步步高升至副部级的深圳市长。深圳官场也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这期间就是许宗衡腐败的大好时光。换句话说,许宗衡的腐败揭示的既不是没有监督制度,也不是没有人去监督检查,而是广东省及深圳市官员集体腐败的内幕。
众所周知,腐败分子陈绍基落马前是广东省第十届政协主席、党组书记。从他的简历来看,在许宗衡调入深圳之时,陈绍基已是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在许宗衡的升迁过程中,陈绍基也在升迁,后官至广东省委副书记和政协主席之职。而身为广东省纪委书记的王华元,自己都腐败,又怎会去监督、检查许宗衡升迁过程中的腐败呢?可以这样说,陈绍基也好,王华元也罢,他们都是许宗衡的“同盟军”,都是腐败集团中的成员。谁敢说,许宗衡没有给过陈绍基、王华元们的好处?如果没有,许宗衡还能步步升迁吗?敢贪20个亿吗?
其实,从广东、深圳落马的官员陈绍基、王华元、李启红、李平、钟新明等人来看,负责“民主监督”的政协主席陈绍基和负责“党内监督”的纪委书记王华元都是腐败分子,那么,他们还会制定具体的有力的措施去反腐败吗?如果这样,岂不就等于自己在反自己的腐败吗?世上会有如此呆的人吗?所以,集体腐败下的制度,怎会有效?如此制度不是“废纸”又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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