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牛的“抹黑门”,让国内乳业巨头之间的江湖恩怨逐渐清晰地展现在公众的面前。尽管将此事件归结为“安勇事件”,并将事件定性为“安勇个人所为”,称:“安勇对相关方面及消费者造成的不良影响,我们深表歉意!”而警方也在刻意地强调事件没有更多的深层背景,但事实上,这更像是一个“此地无银”的滑稽声明。
从法律的角度而言,无论是抹黑圣元,还是抹黑伊利,这个事件本身的定性绝非内蒙古官方搞的那么复杂。对于蒙牛而言,如果有证据证明其策划了“抹黑”行为,并对圣元和伊利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的话,只要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刑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而已。因此,对这个事件进行法律解读的空间和意义并不大,有意义的是,对于乳业这么一个竞争并不充分的行业,为什么行业巨头之间,却用恶性竞争的手段来圈占地盘。
众所周知,自“三聚氰胺”事件之后,中国乳业的公众声誉一落千丈,行业的公信力几近破产,这给了一直想进入中国乳品市场的外资绝佳的机遇,外资从奶牛养殖到鲜奶、奶粉生产全面进军中国市场,除了奶牛养殖和鲜奶生产领域,外资的扩张势头尚不明显之外,而在整个奶粉市场,特别是儿童奶粉市场,国产品牌全部沦陷,几乎成了外资的一统天下。海关数据显示,今年1-4月,我国奶粉进口达到15万吨,超过去年全年进口量的50%,价格同比上涨超过20%,而乳制品进口同比增加30.15%,进口金额同比增长了81.45%,而上半年,我国共进口大包装奶粉12.88万吨,是去年同期进口量的2.7倍。目前在我国高端婴幼儿配方奶粉市场,美赞臣、惠氏、多美滋、雅培、雀巢等洋品牌占据70%以上的市场份额,更多洋品牌已经瞄准了此前由国内品牌占据优势的中低端市场。很显然,在洋品牌价格高昂的情况下,中国消费者依然抛弃了国产品牌,这是公众对中国奶粉的正确惩罚。
即便如此,笔者依旧认为,中国乳业市场的发展空间依旧很大,在三聚氰胺事件在民众的记忆中渐行渐远的情况下,面对全球最大的乳品市场,面对拥有全球最多儿童的中国,目前中国的这些乳业生产巨头其实并没有生存的困难,他们只要合法经营,只要将不掺杂任何对人体有害物质的乳品给国人,都能够活得很好,而且都能够发展壮大,根本无需通过恶性公共,给对方抹黑等行为获得生存权。笔者甚至认为,哪怕一个企业只要直接把牛奶从奶牛商那里收购来,无需任何加工程序,直接送到消费者手里,都是可以生存下去的。但恰恰是在这么一个竞争非常不充分的领域,却频繁爆发“互殴”事件,内在的根源实在让人感到匪夷所思。
在笔者看来,蒙牛和伊利之所以热衷互相抹黑,除了历史恩怨,除了高端市场被外资控制等客观原因之外,放在中国转型的大背景下思考,恐怕这不是一个商业事件,而是一个社会事件。中国转型期最大的特点就是对规则的忽视和缺乏敬畏。看官场,二把手为了上位雇用杀手干掉一把手;看情场,为了摆脱情妇痛下杀手;甚至看佛门,一些宗教人士为了当上方丈等等也不惜用极端的手段置竞争对手于死地,这是一个社会丛林,而不是一个商业丛林。这种大的背景,扩展到商业社会,那就是企业也缺乏一种敬畏的心理,缺乏对人性的敬畏,对消费者的敬畏,对社会的敬畏,对法律的敬畏。特别是,在一个企业对公众利益造成很大的损害之后,一些地方政府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百般为企业的脱身而想方设法,而将规则和法律,将公众的利益置之度外,大企业因为可以贡献就业、利润和GDP而绑架了公众利益,绑架了公众安全,甚至绑架了当地政府。这在蒙牛事件之后,当地政府和警方,千方百计将此事件向“个人原因”上引导就能够看得非常清楚。
相对于蒙牛与伊利的交恶,作为电器行业的九阳与美的的“武斗行”则似乎更加符合商业竞争的逻辑。10月5日,美的与九阳的促销人员在武汉工贸家电光谷店发生冲突,导致美的员工张仲汉脑震荡、头部伤口4厘米,缝合5针,还有轻微的面部破相。而据媒体统计,在中秋、国庆期间,美的与九阳在北京、安徽、浙江、福建、湖北、广东、云南、贵州、四川、陕西、辽宁等全国多个地方,总共发生了50余起冲突。而家电行业的这种冲突,在笔者看来,起码是为了生存而采取的行为。改革开放30年,中国家电行业是最早实现市场化的行业,30年的激烈竞争,使得市场份额的争夺越发激烈,企业的利润空间已经下降到足够低的程度,在增量市场的扩张日益困难的情况下,企业只能虎口夺食,从别人的饭碗里抢市场份额。但中国家电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核心技术的残缺,导致企业无法通过提升产品的品质获得市场份额,在违法成本很低的情况下,搞武斗,搞恶性营销就成了他们的第一选择。
如果说蒙牛与伊利,九阳与美的属于恶性竞争当属无疑的话,对于最近360与腾讯之间的争端,笔者则认为不能等量齐观,而是通过企业之间的互相监督,维护公众知情权和促进行业竞争的必要手段。对于网民而言,“隐私大于一切”,不管360出于何种动机,只要其能够真的为网民提供隐私的安全锁,于法于情,都是能够说得过去的。而网络隐私作为互联网的生命,每一个人,每一个企业,都有权予以呵护。这和现实世界,每一个公民都可以和犯罪分子做斗争是一样的。在公交车上,遇到有人行凶,每一个公民都可以立即出来见义勇为,但,在将行凶者制服后,公民无权当场将其处置,如何处罚行凶者,就是司法机关的公权力了,这个边界,是非常清楚的。
当然,360的“隐私保护器”未必真正保护网民的隐私,甚至有可能成为“隐私窥探器”。对于网民而言,保护隐私的最好途径就是360监督腾讯,腾讯反过来监督360。就此而论,在网络隐私屡屡被侵犯的今天,一个安全的互联网需要更多的360,也需要更多的腾讯,只有达成了制衡,网络安全才不会沦为没有任何根基的乌托邦。对于公众利益而言,我们并不怕行业巨头揭短或者吵架,而最怕他们经常一起喝茶。
蒙牛、360和美的,这些事件虽然刺耳,但这就是中国改革开放30年之后,经济生态的真实画面,而事件背后折射的,则是法律与规则威权的丧失,则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残缺,则是官商关系的进一步扭曲。而这所有的一切,都是一个社会问题,而不是一个商业问题。
作者:马光远 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共管理与政府政策所研究员,经济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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