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吉林省纪委召开会议,通报2010年以来查办的5起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高校独占两席,其中吉林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于兴昌受贿千万落马,成为吉林省第一个正厅级干部,也揭开了中国高校在“大跃进”背景下腐败隐秘角落。
据媒体报道,2009年9月25日上午,吉林省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于兴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经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至2006年间,于兴昌利用其担任吉林省高校党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的职务之便,多次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获得802.8万元人民币(约合120.8万美元)。另查明,被告人于兴昌家庭有1,000余万元人民币(约合150.5万美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7月9日由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于兴昌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在中国此类教育腐败不是个案,国庆前夕,在吉林一省之内,就传出长春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王栾周(正厅)、长春师范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李伯承因巨额受贿同时落马的消息。
在于兴昌双规前后,武汉大学常务副校长陈昭方、常务副书记龙小乐弊案传出。此前,高教大省湖北就有包括部属院校武汉理工大学在内的多所高校校级领导因涉贪、受贿等身陷囹圄。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中纪委特约研究员邵道生曾对此给予深层解读:以前高校的腐败问题并未得到充分暴露,而“这几年高校在‘大跃进’背景下存在着巨大的利益诱惑,在利益重新调整之时,有钱人和有权人就会勾结起来切这块利益蛋糕,高校也不外乎如此”。
吉林省教育厅厅长、省高校工委书记卢连大在一次会议上说,“教育系统特别是高校违纪违法案件进入多发阶段,大案要案开始出现。”涉及校级领导干部的案件不容忽视,基建工程、招生等重要领域成为易发多发环节。
一位东北地区高校教授表示,在国内某些高校,一度传出要想进一个大学老师,没有二三十万元进不来。因为在这个学校工作的教职工子女可以有上幼儿园、附小、附中,以致上大学的优惠,这一套待遇,就值20万元,只要能弄到一个大学老师的身份,在大学混一辈子,子女都有保障,“有钱人和有权人在这里产生了交集。”
就于兴昌案而言,于兴昌先后担任吉林省教育厅副厅长兼吉林省高校党工委副书记、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正厅级),对吉林省内40余所高校200余名厅级干部的提拔和使用有着相当大影响力,由此也形成了新的利益链条。
吉林省内一位教授则称,像于兴昌这种级别的官员,要安排一个学生录取,根本不需要直接与各高校招生办的工作人员打交道,他只需给高校主要负责人打个电话便可解决问题。原因在于,在目前的教育体制下,各级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均由教育主管部门任命,后者还同时拥有学校的管理权、财权和考评权。学校的人事任免和资源分配大权均掌握在上级机关手中,对于上级领导的“旨意”,学校当然不敢违背。
吉林省检察机关撰文分析,教育行政化是于兴昌腐败的催化剂,正是部门权力过于集中、缺乏监督,才出现权力寻租。教育界领导频频落马折射出对教育管理权监督缺位之痛。
“在关注教师素质、学术风气、师道尊严等问题的同时,切莫忽视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员们的管理。”于兴昌案办案检察官发出示警,官员们掌控着公办学校的人权、财权、物权甚至学术权,与站在前台的学校领导和教师相比,他们的腐败行为更加隐蔽,他们腐败造成的后果更加可怕。
中国高校“大跃进”始于1999年。1999年全国高校扩招了48%,普通高校招生规模从1998年的108万达到159万。到2005年。高校招生人数已达到530万,使中国内地适龄青年高校在校人数居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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