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河南安阳某乡村公路完工不到1个月便出现多处龟裂,无法通车。相关负责人表示这2.8公里路要全部返工重修,损失30万元。当地路管所所长表示,路刚修好就有重货车通过、沥青混凝土厚度不足、使用新工艺等3方面原因造成此次事故。 安阳县辛村乡李伍级村与西士子村之间修的公路在完工不足1个月的情况下,出现多处龟裂和沥青混凝土脱落的情况。安阳县交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2.8公里的路要全部返工重修,而返工所造成损失在30万元左右。
现场:豆腐路被揭皮重修
昨天,当记者来到安阳县辛村乡李伍级村向东走时,发现原来龟裂的柏油路面已全部被大块揭起,小山似的堆积在路面上,无法通车。
安阳县交通局主管公路的副局长韩善河和该局农村公路管理所所长朱现福等告诉记者,此前,这段路的大修工程是该局通过邀请招标的形式进行的,河南城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中标。本报报道见报当天上午,他们就和安阳市交通局养护处、农村公路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到现场察看情况。当天下午,安阳市、县交通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确定了新的道路整治方案,对总长为2.8公里的整个路段沥青混凝土覆盖进行全段返工重修。目前已开始施工,估计半个月后完工。
说法:道路损坏原因有三
对于道路损坏的原因,朱现福等人说,一是完工后沥青混凝土有几天的稳定期,但还没有出稳定期,大型载重货车就上路了;二是部分路面铺设沥青混凝土厚度不足,按规定应为4厘米,调查发现部分路面在3厘米至4厘米之间;三是施工首次采用了环保、省时省力的新工艺,交通部门在施工过程中派出了技术指导和监督人员,从结果来看尚不理想。另外,朱现福还认为,在修路过程中,施工单位没有将新铺的沥青混凝土层与下层结合好。
责任:施工单位承担全责?
安阳县交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重新修路经济损失可能在30万元。鉴于这段道路尚未验收,返工损失应由施工单位承担。昨天,现场一名群众说,路没修好,业主单位对施工质量监督也负有责任。此外,在路面上推广新技术,业主单位自己心中都没有数,如今出了问题,让施工单位负全责有失公平。
“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就这么一返修就完事了?”村民王先生说,“不管损失的是谁的钱,总该有人给‘豆腐路’担责吧?”围观的不少群众希望当地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给群众一个令人信服的说法。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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