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分析确定,由方舟子自述的被袭事件全过程的时间最短为15秒,最长不会超过30秒钟。
先将根据在直播时已经被腰斩了的,8月31日中午,央视法制节目关于方舟子自述被打经过的电视报道,记录成文字列下:“……突然跳出一个人,朝着我的脸,喷那个白色雾状的东西,这一幕我从来没有设想过,他一喷,我就觉得眼睛很难受,然后鼻子一吸进去,就觉得人好像要晕过去,脚也软了,但还是强撑着往旁边跑,就往路对面跑,另外一个人就在后面追,拿着一个铁锤要砸我脑袋,然后我跑得很快,他就没有砸到我,他就把那个铁锤扔出去,朝着我的脑袋扔,但是,没扔到,他又捡起来,我回头还看了,我一边跑一边回头看,因为我听到咣当一声,那锤子落地了,然后又看到他低下头弯下腰去捡那个锤子,再次朝我扔过来,我跑得更远了,但还是被他打到腰部……”,另外,根据方周子自己写的文字:“我跑了有一二百米”,故,很容易确定,方舟子自述的被袭事件,假定是真实的,全过程最短为15秒,最长不会超过三十秒钟。
理由为:根据“跑了有一二百米”。一般人跑百米的平均速度为15秒,而在紧急情况下,比如拼命逃生,或比如拼命追杀,这两种拼了命的情况下,速度应该不会低于15秒这个平均速度,但,仍然保守地按平均速度计算,而用15秒乘以一百米,可以得出15秒的结果;乘以二百米,就可以得出30秒的结果。
二,对他人要求都非常严格,但方舟子却对自己讲话,尤其是自述在自己家门口刚发生的故事,而且是涉及到严格的司法问题时,讲“一二百米”,要求就很不严格。
很明显,这句话里面水份很大,从一百米,到二百米,事情发生的相关时、空误差皆为100%。而对于事情的分析和判断,往往因为时、空的误差,而会产生完全不同的结果。这一点,下面还会提到。
比较严格的讲法,应该是跑了约一百米,或约二百米,一就是一,二就是二,这对于搞“科学”的方舟子,尤其是在“科学”方面的打假专家而言,且是在事情发生之后不久的当天,又是发生在自己对于地形、距离都再熟悉不过的家门口的事情,不应该太困难,当然,也不是苛刻的要求。
方舟子若是对事情发生过程确实想给予真实的描述,而且,按一般人在相同情况下,尤其是在希望警方尽快破案的情况下,都会自然地、自觉地、主动地尽可能客观地描述事实真像,而绝非相反,所以,方舟子是应该做得到讲述比较严格的,但他的讲法却是相反地使用了误差大的讲法,由此,吉安判他在这句话里故意掺水。此为在15-30秒钟的故事里掺水。
四,方舟子讲:“就觉得人好像要晕过去,脚也软了,但还是强撑着往旁边跑”,这句话明显是在撒谎。
要么,“要晕过去,脚也软了”,是谎言;要么,“我跑了有一二百米” 是谎言。
然而,方舟子毕竟选择了公开宣称他仍然可以立刻“跑得很快”,假定此为真实的情况,那么,他的“跑得很快”的讲法,便自我否定了他所说的同时发生的“要晕过去,脚也软了”的讲法,“要晕过去,脚也软了”则必定为假,为谎言。
再反过来看,方舟子讲的“要晕过去,脚也软了”,假定是真实的情况,那么,他的这个讲法必定就会否定在同时发生的“我跑了有一二百米” “跑得很快”的讲法,“我跑了有一二百米” “跑得很快”则必定为假,为谎言。
按逻辑的“矛盾律”,或“不矛盾律”来看,两个命题互相反对,便不能同真,但可以同假。
“(我)要晕过去,脚也软了”,这是方舟子自己表述的一个肯定命题;“我跑了有一二百米” “跑得很快” ,这是方舟子自己表述的另一个肯定命题,这两个肯定命题,按方舟子表述,是在同时发生的,而这两个命题,很明显,是不可能由一个人在同时作为的,即,一个人,不可能在15-30秒钟的同一时间内,既“要晕过去,脚也软了”,又“跑了有一二百米” “跑得很快”。故,这两个肯定命题,是互为矛盾,并且是互相反对的命题,“(我)晕、软”反对在同时“(我)跑得很快”;反之,“(我)跑得很快”反对在同时“(我)晕软”。按以上分析过的,吉安当然可以判定这两个命题同假,即,“(我)要晕过去,脚也软了”,是一个假命题;“我跑了有一二百米” “跑得很快” ,也同样是一个假命题。由此,吉安判定方舟子在这句话里撒了两个谎。此为在15-30秒钟的故事里撒谎之一和之二。
这里,要提醒,上面说过的,方舟子的掺水,他为什么要掺水,他为什么要选择时、空误差大的说法?在这里,可以看出,时、空误差越小,越是可以清楚地看出上面分析的两个假命题互相反对的绝对性。
五,方舟子讲,“另外一个人就在后面追,拿着一个铁锤要砸我脑袋”,很明显,这是属于明显的忽悠。除非方舟子与袭击他的人事先排练过,否则,他凭什么讲一个人拿着铁锤,就是要砸他的脑袋,而不是砸他身体的任何其它部位?一般人,按常理,只会这么描述,“拿着一个铁锤要砸我”,而不会讲“拿着一个铁锤要砸我脑袋”。况且,方舟子是在前面跑,怎么就会知道袭击他的人,就是要砸他的脑袋?由此,吉安判他在这句话里故意忽悠。此为在15-30秒钟的故事里忽悠。
六,方舟子讲:“我回头还看了,我一边跑一边回头看”,怎么看他这句话,怎么就都觉得,方舟子似乎是十分地想边跑边等着袭击他的人(假定为真),能够追上他。一般人逃命时,有“慌不择路”这样的说法,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人在逃命时,会对四面八方的情况都看不清楚了,就连前面的情况也看不清楚了,不管前面是什么路,是不是路,有没有路,就只剩下一个跑字了,就只顾向前跑了,这,就叫作慌不择路。
而方舟子呢,按他自己所讲,他却没有任何丝毫的惊惶,反而跑得从容不迫,跑得一路轻松,跑得悠然自得,不但前面的情况看得清楚,而且可以边跑边从容地不断地回过头来,仔细地观看袭击者的一举一动。
请问,方舟子,你这是在逃避袭击吗?请问,方舟子,你用得着跑吗?
由此,吉安判定他这句话为撒谎。此为在15-30秒钟的故事里撒谎之三,这,与前面的撒谎之一、之二有着情节的连接,属于之一、之二谎言的扩展。
综上,方舟子在15-30秒钟的故事里,掺水1,忽悠1,撒谎3。其余,就不必再细究了。
方舟子,无愧于打假专家。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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