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达9.26万亿的巨额隐性收入显示,中国人比想象中更有钱。然而,数字背后的暗流却让人笑不出来。
学者王小鲁和他的研究团队认为,从2005年到2008年的三年间,游离于统计数据之外的隐性收入,用甩开GDP增速近20个百分点的速度一路飞奔,膨胀了91%,其中,20%位于收入金字塔上层的人们拿走了80%以上的财富,与钱权交易和垄断利益等密切相关的“灰色收入”高达5.4万亿,城乡最高收入家庭与最低收入家庭的实际人均收入相差65倍。
这些数据来自一份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关于灰色收入课题的研究报告。
王小鲁(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基金会 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经济学博士)
隐性收入占GDP的30% 中国人比想象中更有钱?
许多工薪阶层坚持认为和CPI相比,自己的实际收入一直在零增长甚至负增长。今年,全国总工会的一项调查也显示,超过两成的职工5年来没有涨过工资。
但是,就在人们抱怨收入增长缓慢的同时,却出现了匪夷所思的另一面:房价收入比一直在反常的10倍左右,楼市却持续火爆;海量的个人资金涌入股市,大笔个人存款进入国外银行,甚至流失海外的巨额赌资都在数百亿之上…… 中国人比想象中更有钱?
王小鲁和他的研究团队推算,2008年全国城乡居民的隐性收入高达9.26万亿元,占GDP的30%。
他们曾经对2005年的中国灰色收入状况进行过详细研究,当时推算出的隐性收入是4.85万亿元,三年之后,这个数字扩大了近一倍,上升91%。而同期的名义GDP,只增长了71.4%。
增速能超过GDP的数字并不多,隐性收入做到了。这也许就是上述一系列矛盾背后的秘密。
以汽车保有量为例,2008年我国私人拥有的小型和微型汽车为2814万辆,“按家用汽车平均价格10万元、年相关费用2万元计,通常至少需要 20万元以上的家庭收入来支持。根据统计数据,20%高收入家庭的年可支配收入平均只有8.9万元,下限6万元,远远达不到普及家庭汽车的程度。而加入了隐性收入的统计之后,这20%城镇家庭的实际家庭年收入平均约为24万元,下限在12万元左右,大部分具备了购车能力。如果按90%属于城镇居民计算,城镇家庭的家用汽车普及率已达12.1%。这说明高收入居民的统计收入被严重低估了。”
王小鲁:统计数据为何失真严重?
目前关于居民收入的统计调查数据,特别是关于城镇高收入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失真非常严重。并不是指统计调查方法或计算的错误,而是实际操作中,会面临被调查者拒绝调查,或是提供不真实的信息这两种情况。特别是对高收入阶层而言,很难获得真实的收入数据。
灰色收入5.4万亿 最富的人拿走了最多的钱
也许是个好消息,中国人的实际收入被严重低估了!因此,全球唯一的七星级酒店,六成客人是中国人,最低每晚消费2000美金。
绝对是个坏消息!隐性收入的集中程度令人咋舌:10%的最高收入家庭拿走了其中63%的财富。 报告中推算,2008年10%的城镇居民最高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9万元,是统计数据的3.2倍。再加上10%的高收入组,城镇20%高收入居民的隐性收入,占全部城镇居民隐性收入总量的80%以上。
城镇最高收入家庭与最低收入家庭的实际人均收入,相差26倍,而按统计数据计算只有9倍。如果城乡合计,2008年全国最高10%家庭的人均收入是9.7万元,全国最低10%家庭的人均收入是1500元,两者相差65倍,而按统计数据计算只有23倍。
尽管如此,研究团队仍然认为有更高收入的居民被遗漏了。在参照统计数据对调查样本分组之后,有效样本中的76个高收入样本被排除在外,他们的人均可支配收入都在40万元以上,平均收入为66万元。这似乎说明,在统计部门的城镇住户样本中,可能很少包括人均收入40万元以上的住户。
在王小鲁的调查样本中,收入最高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6万元,比这一收入更高的样本没有包括在内。
所以,即便是这样一个惊人的数据,极有可能仍被低估了。
在超过九万亿的隐性收入中,被王小鲁定义为“灰色收入”的部分有5.4万亿。他认为“灰色收入”往往与这些现象密切相关:钱权交易,以权谋私;公共投资与腐败;土地收益的分配以及其他垄断利益的分配。
王小鲁:收入高的人反而税率低?
中国在收入分配体制方面确实存在很大问题,尤其是财税体制。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个人所得税工薪阶层是不可能绕开的,但有些高收入居民的非劳动收入和非工薪收入,却常常由于监管体制的不健全,可以轻易地绕开个人所得税环节,这导致了收入高的人反而税率却低了。
“灰色收入的大量存在,严重扭曲了国民收入分配”
中国人比统计数据显示的更有钱,这个观点正在影响对国内经济问题的判断。
近日,有专家面对媒体时表示,鉴于居民储蓄的雄厚实力,物价上涨给普通民众带来的压力并不大。这个说法显然会让很多嚷嚷着工资“负增长”的人们跳脚,因为对于在纽约第五大道抢LV、Prada的人和每天早上在超市门口排队等着抢便宜菜的人而言,CPI的一个百分点,有着完全不同的意义。
“隐性收入的存在显著扩大了收入的差距。灰色收入的大量存在严重扭曲了国民收入分配。”――报告的结论部分这样写道。
“加上被遗漏的灰色收入后,居民收入比重虽然显著高于原来的统计,但高出的部分是非正常收入,正常收入的比重并没有提高。特别是劳动报酬的比重更低且进一步下降,非劳动报酬比重更高且进一步上升,尤其是最高收入居民的收入大幅度增加,这意味着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收入分配的公平性进一步下降。灰色收入也不同于正常的投资回报,对鼓励竞争、改善效率不会有任何积极作用。相反,其相当部分可能来自企业收入和政府收入的漏失,或者是对正常的居民收入及财产的侵蚀和掠夺。”
著名财经评论家叶檀最近撰文指出,房价收入比等数据屡屡在中国市场失灵,是因为房价与收入都不准确。“由于20%的人占有了80%的灰色收入,如果由20%的人主导资产定价,其他80%的人不得不踉踉跄跄跟随高收入者、投资者的脚步,巨大的压力之下,形成了深不见底的社会裂缝。” 王小鲁:收入分配改革不是简单涨工资
由于存在巨额“灰色收入”,中国国民收入的实际分配格局和分配流程已发生改变。我现在很担心的一个问题,是把收入分配改革理解为简单的涨工资。
如果政府只想到用行政手段来提高工资,最容易改变的就是公务员涨工资、国企单位涨工资。如果凡是真正靠市场调节的部分动不了,去动那些靠行政权力能改变的那些人的工资,结果是拉大收入差距而不是缩小收入差距。
真正解决收入分配问题,除了要解决低收入居民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问题外,还需要改革财税体制和政府管理体制,堵住那些导致收入不公平分配的制度漏洞。
“大量灰色收入的存在,会造成严重的贫富不均和两极分化,穷的更穷,富的更富。一方面,一些人的消费能力越来越强,但他们消费的并不是普通商品而是奢侈品,于是我们现在成了奢侈品消费的大国。另一方面,大多数人的消费能力持续下降,内需不振,只能靠政府投资拉动经济增长。而消费能力长期两极分化,必然会导致社会心理不满,问题丛生。”著名经济观察家仲大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调查报告内容由作者授权,摘编自《灰色收入与国民收入分配》,报告全文见《比较》第48辑)
[较真]
纠结的收入分配改革
在今年3月份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讨论稿中明确提出要“规范灰色收入”,但因为对“规范”一词的不同理解,最终将“规范灰色收入”全部删去。
今年以来,另一个关于国民收入分配的热点,是谁也不知道究竟什么时候能出台的《工资条例》草案。据说,该草案“最大的亮点”是工资增长需要协商,企业业绩增长要与职工工资增长适度挂钩。可是,如果企业不协商又能怎么办呢?质疑者认为,这不过是一项几乎没有实际意义的“纸上权利”。 即便如此,这项“纸上权利”也命运多舛。在工资条例上的纠结,一点也不比“灰色收入”少。仅仅是在本月的第一周,就先有消息称该条例正进行最后一次修改,将很快出台;随后,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人士表示,相关部委对于某些“基本”概念尚未达成一致,年内出台的可能性不大。
无论是规范“灰色收入”这样的战略问题,还是怎么协商涨工资这样的战术问题,难道凡是关于收入分配,就没有不纠结的?
[批注]
调查方法
借鉴社会学调查方法,由各地的专业调查人员对他们熟悉的亲属、朋友、同事、邻里的家庭收支状况进行了调查。
由于这一调查方法不同于随机抽样方法,因此无法直接用这个调查样本的数据来推算我国城镇居民收入的总体分布状况,而必须借助于其他方法进行推算(包括恩格尔系数法、分组比较法和模型分析法)。
样本分布
本次调查在全国19个省份(包括直辖市)的64个不同规模城市以及14个县的县城和建制镇进行。
总共包括样本家庭4909个,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实际分析采用有效样本4159个。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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