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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献忠屠川记:杀人杀出花样 连自己周岁儿子也杀

www.sinoca.com 2010-07-01  网易历史


  宁要满清,不要黄虎张献忠

  节选自《他们曾经这样狠》


  前边说过,黄巢仅仅因为考试不及格而落榜,就怀恨在心,后来起义,疯狂地屠城,用无数无辜者的鲜血和生命来发泄自己的私仇与旧恨。

  但是如果黄巢的狠毒和今天的主人公比起来,真的只能算是个小角色了,因为黄巢怎么说也是个秀才,而今天的主人公是个当兵的,所谓“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

  而且确切点说这个人是个兵痞。

  他就是明末大名鼎鼎的人物张献忠,是和李自成齐名的反贼。

  抱阳生《甲申朝事小记》卷七《张献忠记》记载:“卑微时献忠依丐徐大为活。尝窃邻人鸡,偶见詈之。献忠曰:吾得志,此地人亦如鸡焉。”

  从这个记载就可以看出,在张献忠的脑海里从小就没有人这个概念,在他的眼中和他自己一样直立行走的动物,都和畜生差不多。

  兵痞子传说

  张献忠是在我们的革命圣地延安出生的,小时候,张献忠的生活比较不容易,一直跟着父亲去贩枣,生活过的很简单。

  但是,古时候商人在中国人的观念中一直就是社会的最底层,那些驰名天下的大商贾都受不到足够的尊重,别说像张献忠这样的小商贩了。

  所以,张献忠改行了,做起了准公务员,也就是捕快。

  这个职业在很多现代的电视剧里被说的像今天警察一样的神圣。

  特别是温瑞安等人的武侠小说中什么神捕、名捕之流充斥其中。实际上捕快如果非要和今天的某个职业做个等比的话,那应该叫他们明朝的城管大队才是。

  因为捕快并不是公务员,而属于吏,也就是说他并不完全是国家发放工资,更多的是靠地方衙门的财政中支付他们的工资。

  明朝的捕快实际和今天的城管大队差不了多少,只会欺负些贫苦的百姓。张献忠当然也是其中一员,可是这并不是决定他人生走向的最重要的经历。

  因为捕快挣得少,而且他发现老百姓是很穷的,自己再怎么捞,还不是给上面的大人们做了嫁衣,这个职业其实没什么发展前途,所以张献忠决定离开。

  他的下一个职业是士兵,当时明朝边镇告急,女真人已经在辽东形成了气候,除了辽西走廊外,辽东大部已经陷入敌手,那时国家需要兵,所以在当时,当兵还是比较有前途的。

  张献忠到了延绥镇当一名边兵,在当兵的这段期间,他才知道军队要比地方政府更黑。

  啥叫吃空额,啥叫克扣军饷,啥叫杀民冒功,啥叫鱼肉百姓,他在其中呆了不久,就全都弄明白了。而且张献忠的适应能力很强,这些兵痞的恶习,他一样不少都学会了。

  但很快张献忠就犯了事,《明史》记载其“犯法当斩”。

  不过其具体犯了什么罪,史书并没有明言,估计是惹上了人命官司或强奸妇女之类的大罪。

  可是明军那时从根上烂了,所有的军官对这些杀人越货之类的事情,都是睁一眼闭一眼,明军主将陈洪范看张献忠长相奇特(长身虎颔,面色金黄,所以张献忠绰号黄虎),所以就请当时的总兵王威放了他,可就是这一念之差,使得后世的千万生灵,遁入死门。四川本该是天府之国的富庶之地,就在张献忠这个超级大恶魔的屠刀下,变成了人间地狱。

  天府劫难

  张献忠的前半生,我们今天没有必要去叙述他,一来是要牵扯的人物太多,二来是他在进入四川前,杀人确实不多,这一点没必要栽赃陷害。

  而当李自成攻击北京时,张献忠便向四川袭来,他首先攻占武昌,据《鹿樵纪闻》记载,张献忠打开了城门,然后告诉他们如果三炷香的功夫还不逃出城的话,就一律杀死,百姓们争相逃走,可是三炷香,偌大的武昌怎么逃啊?

  很快张献忠的军队便赶了上来,把百姓们撵进了长江,三十多万人被连淹带杀,弄得当时江水都变成了红色,江面上尸首在江面上漂浮着,好生残忍。

  而谁都没想到,这只是张献忠大屠杀的开始。

  当他攻下重庆后,一个魔王降临到了四川这个天府之国的上面。

  张献忠对于四川还是很有缘分的,因为他在当流寇的时候,来过两次四川,

  公元1634年,崇祯七年,张献忠入川,攻占夔州(今重庆奉节),被著名的四川女将秦良玉所败,张献忠彻底体会了一把四川辣妹的厉害,灰溜溜的跑出了四川。

  第二次是1649年,崇祯十三年,张献忠被左良玉击败,率部逃入四川,但是在四川各部的联合打击下,他仍旧没有占到任何便宜便退了出来。

  从此,他便恨上了四川,“吾得志,此地人亦如鸡焉。”他想起了小时候偷鸡时说的这句豪言。

  当他第三次进入四川时,果然他是按着这个思路去做的。

  公元1644年,随着京师被李自成攻破,明朝再无军力顾及四川。张献忠迅速攻陷了夔州,秦良玉这位女中豪杰,也是单臂难敌四手,很快被张献忠军队击败。不久,梁山、忠州、重庆相继失守。

  由于重庆抵抗非常激烈,张献忠攻下重庆后,把被俘的三万零七十余守军的胳臂都砍了下来,重庆巡抚陈士奇被杀,而重庆一向不做恶事的瑞王朱常洛也被残忍杀害,此等恶行只不过是张献忠所犯罪行的一点点斑迹而已。

  所以,此处不做那种血淋淋的描写了,而重庆失陷后,成都这座古城也摆在了张献忠的眼前。

  成都只守了三天,便被张献忠攻破。

  成都各朱氏王爷皆自杀殉国,数位大臣投井自尽。而被俘的只有成都巡抚刘之勃,而刘之勃知道张献忠的种种暴行,便道:“宁多剐我一刀,而少杀一百姓。”

  刘之勃被活活剐了,他的那句话却应验了,少杀的百姓只有剐他那几刀的数量而已。

  儒、佛皆灭

  张献忠坐稳成都后,立即称帝,做起了他的皇帝梦。

  张献忠很快就萌生了屠成都城的决定,但是他遭到了他的义子孙可望的反对,张献忠虽然答应不屠城了,但是他心中依然觉得这些人还是该杀,至于为什么他也说不上来,只可能是由于他小时候那种拿人不当人看的想法,还有他当兵的那段可以拿人不当人看的经历(杀人却未受惩罚)。

  张献忠在头脑中形成了一个罪恶的想法,既然都不愿意我一下子都杀了,那我分开杀行了吧?

  分阶段,分职业,分类别,分批屠杀。

  先倒霉的是和尚。

  张献忠不信佛,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到了成都的大慈寺去烧香拜佛。可是一进门,就被门槛绊了一脚。这帮该死的秃驴,敢设陷阱绊老子。

  这时张献忠把火都撒到了满寺的和尚身上,他立即下令把寺中没有头发的全部杀掉。顿时,一座古刹,遭到了灭顶之灾。有的和尚到死都不知道张献忠为何要杀他们。

  而张献忠紧接着又下了一道命令,把周围的和尚全杀了,张献忠的爪牙们提着刀剑迅速冲进了周边的寺院。

  一时间和尚们不再诵念阿弥陀佛,因为他们知道佛祖是救不了他们了。数座古刹在这一刻被焚成灰烬,超过两千多名僧人无辜被杀。

  当然这两千多和尚只是个开始而已,我们再来看看张献忠对儒生的屠杀。

  对于这场屠杀一共有两个版本,先说传教士版本,张献忠在成都俘虏了两名外国的传教士,一位是意大利人利类斯,另一个是葡萄牙人安文思。

  张献忠虽然痛恨佛教,却没有杀这两位耶稣的门徒,可谓外来的和尚会念经,但是这二位写了本有点回忆录性质的书叫《圣教入川记》,却成了张献忠四川暴行的血证。

  在回忆录中是这样记载的,张献忠“坐稳”皇帝后,便开始开科取士。四川的读书人大多以为明朝旧官员已经废除,自己的机会来了,所以到成都赶考的举子来了不到两万人。

  在考试那天,由于一个应试学子得罪了张献忠,张献忠立即咆哮考场,下令把前来参加应试的一万七千多名才子全部杀掉。

  成都青羊宫内的空坝子上,在焚书坑儒后,一次最大规模的屠杀知识分子事件发生了。

  屠刀落下,顿时血肉横飞。有的举子想跑,但还没跑出十米,随即被砍断双腿,接着又开堂剖肚,五脏六腑混合血浆流了一地,活活被痛死。有的举子开口大骂,即刻被割去舌头,剥去头皮,然后再杀掉。有的举子被吓得屁滚尿流,跪地求饶,但求饶的话都还没说完,就被活活戳死。

  青羊宫内到处都是血液,弥漫着浓烈的血腥气,被屠杀的尸体,堆成了一座巨大的山。后来清理屠杀现场,光是毛笔和石砚就堆得像一座浩大的帐篷。西方传教士对这次事件的评价是八个字:“血肉横飞,痛极而死。”

  而这些考生们所带来的女性家眷,有姿色的被带到了青楼妓院,而大部分也被张献忠屠杀。

  以上是对儒生大屠杀的第一个版本。

  而《蜀碧》、《鹿樵纪闻》、《甲申朝事小纪》这些野史资料记载,事情更为残酷变态。说张献忠考试前,在贡院设置长绳,离地四尺,凡考生身高超过绳子的,一律杀掉。这样被杀的人超过一万,贡院中笔砚堆积如山。只有两个童生,因年幼未超过绳子,才得以活命。

  不管哪种版本,被屠杀的人的数量是相同的,各种史料都记载超过一万的考生在这次事件中被屠杀。

  由于张献忠对学子的大屠杀,致使四川的知识界在几十年后都萎靡不振。清朝中前期四川少有大儒和这次屠杀不无关系。

  读书人被杀绝了,练武的也没能幸免,张献忠同时举行了武举考试,结果武举们刚刚进场,便听得数声炮响,武举们还没明白什么事就已经成了炮灰,侥幸未死之人,上马欲逃,结果周围箭如雨下,参加武举的武人们也一样没有逃脱文人们的命运。

  杀完人后,张献忠得意洋洋对传道士说:“欧洲各国风俗纯美,实由此圣律而来也。然此等圣律于川人无益,伊等固执于恶,不从圣教圣令,宁愿从我刀剑之下。故吾奉天主之命,珍灭此种僧党及世间恶人。”

  在张献忠看来这些和尚和文武举子都是他眼中的恶人。

  剥人皮、砍脚丫

  朱元璋曾经有过一项壮举,这就是怒剥贪官皮,然后再将这些人皮填上草料,放置在衙门口,以警示官员要奉公职守。

  而当年朱元璋朝的著名将领,常遇春的内弟蓝玉被处决后的人皮就在蜀王府中,因为第一任蜀王是蓝玉的女婿,所以虽然蓝玉被处死,他却一直用特殊方法保存着这张人皮一直传到后世。

  很不幸,张献忠看到了这张人皮,而且他很佩服朱元璋的想法,所以他决定效仿,可是那些贪赃枉法的明朝官员大多已经被自己处死了,只好拿别人试试了。

  结果,所谓的乱党,无辜的百姓,宫中的侍婢,甚至是张献忠的士兵和朝中的大臣都成了这种酷刑的牺牲品,还有下不去手的行刑者,也会被处以剥皮之刑。

  《蜀碧》:“剥皮者,从头至尻,一缕裂之,张于前,如鸟展翅,率逾日始绝。有即毙者,行刑之人坐死。 ”

  清人李馥荣《滟囊》记载:“立剥皮惨刑,剥人未竟而气先绝,执刀者死。”

  清人欧阳直的《蜀警录》里也记得分明:“又自创为小剥皮法,将人两背膊皮自背沟分剥,揭至两肩,反披于肩头上,不许亲戚人等与饭食,赶出郊外,严禁民间藏留。多有栖古墓,月余而后气绝者。”

  《蜀警录》里的记载最为让人反胃,刽子手会活生生的把人上身的皮剥去,然后再把这张皮给这个人披上,不许亲戚给他饭吃,而且严禁军民可怜他,这些人无处栖身都待在墓地里,大多月余后,不治身亡。

  只是剥皮,张献忠后来也腻了,他认为,那是朱元璋的发明,专利权并不属于自己。所以必须发明点属于自己的东西,好显示他和别人的与众不同。

  张献忠对于女人的态度是一样的,他曾经强娶了大学士陈演的女儿,可是没玩两天,就把这位娘娘杀了,可见其对女人也少有怜爱之情。

  张献忠把许多妇女的小脚砍下来堆成一座小山,与爱妾在旁边一边喝酒一边取乐。喝着喝着,张献忠忽然仰起头说:“要是再有个脚作山尖就更好了。”爱妾一听,把脚伸出来开玩笑说:“这只脚怎么样?”张献忠说:“可以。”那位爱妃闻言立即昏死过去。

  美人的香足被砍下来后,这座小山上终于有了山尖。张献忠看到此,哈哈大笑。

  可叹这个女人只是一句玩笑话,竟然被张献忠这个大魔头当了真。

  张献忠对于人的脚有特殊的爱好,他命令他的士兵如果交上二百双男子手脚,封把总,如果是女子手脚,则加倍。

  当时,成都周围的百姓大都白天不敢出门,怕被士兵把脚砍去。

  杀人杀出了花样

  在南京大屠杀的浩劫中,日本两个士兵曾经发起了杀人竞赛,后来远东法庭把这两个反人类的杀人犯送上了绞刑台。

  而如果这两个该死的鬼子听闻过张献忠组织的杀人竞赛的话,恐怕他们会吓的扔掉手中的日本刀,连滚带爬的跑回日本去。

  张献忠首先给了自己的士兵们特权,也就是谁杀得人多,谁就能升官,升官完全看你看下来的脑袋有多少。有一士兵,日杀数百人,立即被封为都督。

  明军曾缴获过一位张献忠的副总兵的报功信,信中称这位副总兵一人就杀了一千七百多人,可见当时的杀人竞赛的激烈程度。

  张献忠军队的公、伯、侯,大都是因为杀四川人积功得到的。

  而张献忠及其军队的杀人方式的多样性,也创造了历史之最。

  据清朝人李馥荣的《滟囊》记载:“倘违期及姓名异者,连坐十家俱死。别罪轻重,轻者割耳、劓鼻、断手足;次重斩首;再重凌迟,或当磔,别定刀数,割肉如鹅眼大,三五百刀之刑,数满者辄舍之;极重者剥皮实草。”

  张献忠用凌迟之刑必须要求刽子手割五百刀,犯人才能死,如果没满五百刀就死了,那只能杀了这个刽子手。

  《蜀碧》还记载了以下事实,“割手足谓之匏奴;分夹脊谓之边地;枪其背于空中,谓之雪鳅;以火城围炙小儿,谓之贯戏。抽善走之筋,断妇人之足,碎人肝以饲马,张人皮以悬市。”

  匏奴、边地、雪鳅、贯戏,皆张献忠们给自己的杀人花样所取的名称,完全是杀人取乐,以残酷为戏。抽筋、断足、挖肝、剥皮,更是拿人当牲口一样屠宰。

  而对老弱病残,张献忠的军队也绝无怜惜之意。

  《蜀碧》:“贼遇病弱者,多割鼻斫手。斫手之令:男左女右。若误伸者,两手俱斫。至小儿幼女,弃道旁,衬马蹄;或掷之空中,以刃迎之。”

  本是病弱之躯,再割鼻砍手。因为小童的首级并不能领赏,所以这些官兵就把这些小孩丢弃在路边,任由马踩。还有更甚者竟然把这些小孩抛向空中,然后用刀剑接着,孩子一阵惨叫便被戳死在刀刃之上。何其残忍。

  据彭孙贻的《平寇志》记载:“是时杀戮惨毒,有缚人去淫其妻杀之者;有趋人父淫其女而杀之者;有裸孕妇共卜腹中婴儿男女刨验以为戏者;有以大锅沸油掷婴孩于内观其跳跃啼好以为乐者,所虏子女万千,临行不能多带,尽杀儿趋,暴残恒古未有。”

  抛开孕妇的肚子,把婴儿投入到油锅,看可怜的婴儿如何惨啼以为乐,这种暴行比纣王还要可恶百倍。

  凶残狠毒到这个地步,够可以了巴?

  有这种想法的各位读者,继续往下看吧,因为以上文字只是个起步价。

  自相残杀

  世界上一般只有像鳄鱼之类的冷血动物,才会自相残杀。而中国还有一句话叫做虎毒不食子。

  可是这样的常规原理根本不属于张献忠。

  先来说说,张献忠是怎么对待自己的文臣的。

  忽然有一天,张献忠没有任何理由,便杀了三百多文臣。这时没被杀得人再也不能不说话了,因为他们很有可能就是下一批被杀的,他们质问张献忠为什么要杀他们。

  张献忠的回答是,杀了就杀了呗,文官还怕没人做吗?

  后来张献忠觉得把文臣一下子都杀了,那以后就不好玩了。干脆找来了几条狗。

  《蜀碧》记载:“呼獒数十下殿,獒嗅者,引出斩之,名曰天杀。” 数十条恶狗在殿前人群中嗅来嗅去,被嗅到的人立马被拉出去杀了。

  华阳县人张大受,弓马娴熟,且身材高大,长相俊美,张献忠十分喜欢,钦点为“状元”,张献忠每次设宴他都作陪,且让他作诗献声,哄得张献忠好不痛快。所以张献忠对于他的赏赐也非常丰厚,金钱,房产,良田,美女,应有尽有,二人可谓是亲密无间。

  但是这种蜜月期只过了五天,张献忠突然变脸,理由是如果这家伙要是反了,我岂不是养虎为患。所以张献忠立刻把张大受斩首,不光是他,连赏赐给他的所有美女家丁,也一起杀了。

  因为张献忠是陕西人,所以他的很多老乡都来投奔他,张献忠把他们灌得大醉后,派人把这些人的脑袋都砍了下来,然后放置在原来喝酒的桌案之上。张献忠此时一边喝一边和这些人头对话,犹如这些老乡还活着一样,大家完全可以想象那时是一个什么样的场景,就算是最胆大的人恐怕也要打个哆嗦吧。

  更为令人绝望的是,张献忠连自己的老婆孩子都不放过。

  一天夜里,张献忠觉得没什么事干,说:“这时候没有可杀的人。”于是就把他的妻子和爱妾几十人杀了,就连自己一个刚满周岁的儿子也杀了。第二天一早,他呼叫这些妻妾,左右的人告诉他已经被他杀死了,他又因为这些人当时没有劝阻而大发雷霆,又把身边的几百名仆人杀掉。连自己的亲儿子都能下的去手,这可真是畜生不如了。

  当1645年秋,张献忠带领部队去打汉中的时候,行至顺庆,他突然下令把所有军中的四川籍的士兵全部杀死。结果十万四川兵被屠杀殆尽,只有少数逃走,归降了清廷。

  但是这样的自相残杀还不算完,《蜀警录》记载了如下事件。

  张献忠嫌兵将所带的家属比较累赘,总共四万多的家属被圈在了一座木城中,结果,张献忠下令开炮,顿时四万多人哭爹喊娘,这几炮下去,木城中的家眷就已经死了大半。剩下的人,被撵入了江中,全部淹死。

  人人心中都惧怕死亡,而在张献忠身边的人对于死亡都已经冷漠了,对于自己亲人的被杀,这些士兵竟然没有一个去反抗。

  张献忠仍然觉得不够,此时张献忠手下的士兵,只有七万人了。张献忠却认为,士兵在精而不在多,干脆留下三千人即可,剩下的都杀了算了。

  然后,张献忠给自己的将领们下了指标,凡是带长的,别管官大小,一天最少杀十个人,完不成任务,就自己就去死吧。

  那时的张献忠军队中,人心已经散了,大多数人早就崩溃了,所以张献忠的将领们有很多把剑自刎,再也不跟着这个变态狂玩了。

  这组自相残杀的镜头结束之后,我们把镜头再一次拉回成都城,看看张献忠最终完成的成都屠城计划。

  屠城血案

  由于清军在从张献忠部逃出的将领的带领下迅速插入到了四川地界,这时张献忠必须离开成都了,他再也按耐不住自己的那种冲动,刚来时他就想屠城,而孙可望劝住了自己,而要走了,这次去胜败不知,如果败了,干嘛要把这座城市留给别人呢?

  干脆都杀了巴。

  张献忠下令除大西政权官员家属以外,成都城内居民一律杀绝。第二天,各军人皆奉命认真严剿,毫不容情。各军分队把守城门,余军驱百姓到南门就刑。被拘百姓无数集于南门外沙坝桥边。一见献忠到来,众皆跪伏地下,齐声悲哭求赦:“大王万岁!大王是我等之王,我等是你百姓,我等未犯国法,何故杀无辜百姓?何故畏惧百姓?我等无军器,亦不是兵,亦不是敌,乃是守法良民。乞大王救命,赦我众无辜小民云云。”张献忠听了毫无怜悯之意,,反而厉声痛骂百姓私通敌人。随即纵马跃入人中,任马乱跳乱蹄,并高声狂吼:“该杀该死之反叛!”随令军士急速动刑。成都百姓全部遭到惨杀。成都城里城外,顿成旷野,无人居住,一片荒凉惨象。

  而少数人想从成都东门外洪顺桥逃走,被早已埋伏在那里的张献忠军队拦了个正着。被害人的尸首充塞了河道,桥梁也因此折断了。

  沈荀蔚(当时四川的幸存者之一)写的《蜀难叙略》说:“王府数殿不能焚,灌以脂膏,乃就烬。盘龙石柱二,孟蜀时物也,裹纱数十层,浸油三日,一火而柱折。”

  不光是人没了,成都所有的一切都被毁了,城中能烧的都被张献忠烧了,大火烧了三天三夜。

  好一座天府之国,被张献忠弄得比阎王殿还可怕。

  以上所列只是这些惨案中的一小部分,本来想再多写些,可是理智告诉我,这些已经够了,因为它不是什么卓别林的喜剧。

  《明史》评价张献忠“一日不杀人,辄悒悒不乐”。杀人已经形成了他的日常习惯,就好像每天都要吃饭一样。

  这样的魔王,到头来,原来只是杀害弱者有本事,当他真正遇到了豪格率领的亲军,一切就都结束了。

  张献忠军硬是在他面前一个回合也没走下来,不但军队大败,就连他本人也被冷箭射死。

  只可惜这样一个十恶不赦的大魔头,只落了个如此简单的死法,和死在他淫威下的那些无辜的人相比,简直太便宜他了。

  和这样的魔头相比,杀戮亦不少的满清铁骑倒显得更仁慈一些了。恐怕这就是历史之光的映射作用吧。

  尹剑翔独家心理分析:《阿Q正传》中写阿Q的革命,革命的意义在阿Q那里就是杀赵太爷,杀秀才,杀假洋鬼子,杀小D。

  还记得阿Q那句经典的话吗? “留几条么?王胡本来还可留,但也不要了。”

  这些阿Q要杀的人中,既有阶级敌人,也有阶级兄弟,但都要统统杀掉。张献忠杀人,就是阿Q这种的心理。

  当然阿Q是比不了张献忠的,因为张献忠比他还多一样东西,那就是残酷的经历,张献忠经历过杀人,放火这些事情,而这些事情得益于他当兵的经历。所以,阿Q最多只是说说,而张献忠是真敢干啊。

  但是,无论再怎么说,这种无情的杀戮,都会对使行刑者的心理造成最大的打击。张献忠在离开成都后,曾经对下属说过这么一句话,他说:“天教我杀,我敢不杀?”这明显是在为自己的罪行找托辞,就像站在远东法庭的那些日本战犯一样,他们把他们杀人的罪行推给了日本政府,好像他们杀人放火,并不是自己干的,这明显是心虚。

  这就是杀人狂们的心理,其实他们的心一点都不硬,相反他们很脆弱。小小的挫折就会把他们摧垮,而一次次的冲击,让他们无法躲避,他们只好杀更多的人来慰藉自己,仅此而已。

  愿中国再也不要出现张献忠这种类型的人了,因为他实在是太恐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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