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个大小“蛀虫”联手,在关乎千万人性命的北江大堤加固工程中偷工减料上下其手,疯狂牟利。在坊间,这起震惊南粤的“北江大堤加固工程腐败窝案”流传甚久,但罕有人知道内情。虽然位列广东省检察院公布的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2009年度“十大精品案件”,但广州市检察院侦办的这起重案仍仅有只言片语传世,其复杂的侦办过程鲜有人知。
在广州市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最后一天的昨天,广州市检察院的相关办案人员首度向羊城晚报记者独家披露了案件的侦办过程―――本案的线索来源,就来自于群众举报。
饭桌上听来索贿线索
“这是个非常偶然的线索。”广州市检察院反贪局举报中心主任梁国扬告诉记者,“2008年,有一次我们的一位同事跟朋友聚会闲谈。聊天时,他的一个朋友向他大诉其苦,说自己的一个朋友带着施工队参加一个工程,干完了活但总是拿不到工程款,想拿回点工程款还被对方索要不少钱,而且即便给了钱也不是每次都能按时拿到工程款,让他头痛不已。”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那位同事回来就跟我们说了,我们随后就找到了那个被索要贿赂的施工队老板。他听说我们要追究那些‘蛀虫’的责任,很高兴,表示愿意实名举报。接下来他告诉我们,他当初为拿到这个工程,一下子就给了分包工程的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第四工程公司经理陈长东120万元。而这个工程,就是关系到千万人性命的北江大堤……”
查下去发现还有贪污
案情重大,接到线索的广州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的十余名检察官们随后全力扑到了这个案子上。检察官们通过初步侦查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在北江大堤加固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陈长东投标的价格极低并最后中标,但经过反复核算,按照这个价格拿下工程根本无钱可赚,属于“赔本赚吆喝”。那么,作为一个商人,陈长东到底靠什么来赚钱呢?
侦查二处检察官郝建民告诉记者:“正常经营没有钱赚,他就靠违法的方式来赚钱。从他低价竞标开始,他就已经想好了后来那些让人匪夷所思的奇奇怪怪的‘赚钱’招数……那是一条不归路,在那条路上不管怎么走他都会出事,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他从一开始就给自己做了一个疯狂的选择,有去无回。”
“他把承包到手的工程大部分分包出去。你想分包吗?可以,拿钱来。当面直说要多少,肯给钱工程就是你的。这就是陈长东的生财之道。”郝建民介绍说,“比如提供线索的那位举报人分包的工程额有2000多万元,陈长东当时向他要了125万元,这125万元就成了他的‘利润’。”
但陈长东并未把工程全部分包出去,他自己还留下了一部分。留下的这一部分,是用来贪污的。“比如手上有实际的工程在做,他就可以虚报购买一批材料,然后拿去报销;也可以虚报补偿款之类的以中饱私囊。如果一点工程都没有,他的这些手段就没有下手处了”。
一群人被他拖下水去
索贿、贪污,这样得来的钱都是“小来小去”,资金链一直紧张的陈长东总是在琢磨怎样从工程本身赚些“大钱”。
思谋良久,他终于想到了办法,那就是更改大堤加固工程的设计,从而增加工程量或者偷工减料。增加了工程量就可以多要些工程款,而偷工减料则可以直接降低成本,这些都可以让他的“利润”大大增加。但要想修改工程设计,他说了不算,而是要听设计部门的。于是,他给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院长助理杜某、副总工程师朱某等送去了贿赂款,当然,最后他也得到了丰厚的回报。
设计改了,预算追加了,钱也要及时到位才行。陈长东又给广东省北江流域管理局局长张某、副局长林某等4人送去钱款,资金到位的速度果然快了起来。一位侦查人员告诉记者:“陈长东逢年过节就会送上个10万20万的红包,作为‘感情投资’。平常请那些人吃喝玩乐,花的钱可能比送的还多。”
侦查后十人落入法网
经过十余名检察官一年多的仔细侦查,陈长东等10人被逮捕归案。
一位曾参与逮捕陈长东的人员回忆说,动手的地点就在工地附近的一幢民房里,那是陈长东办公的地方:“他当时十分惊诧,根本没想到自己会被抓。”
审讯开始后,陈长东闭口不言,什么也不说。于是,检察官们有了这样的语重心长的话语:“你一个人在外打拼,十分艰难,牺牲很多。但你不得不承认,你确实犯了错误。你拿下了工程,就要对北江大堤负责。这不是你一个人的事情,而是上千万人的事情,是千秋万世的事情。你觉得你在这个过程中收钱送钱、偷工减料对吗?”受到良心谴责的陈长东最后将他的所作所为及所知均和盘托出。
法院最终以受贿罪、贪污罪和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陈长东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7万元。其他9人也各领其刑。
群众举报对于查处贪官意义重大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福成介绍,今年查处的案件中很大一部分来自举报
昨天,是全国检察机关第12个“举报宣传周”的最后一天,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福成向羊城晚报记者介绍说,人民群众的举报对检察工作意义重大:群众为检察机关提供办案线索,能使案件得以侦破;检察机关侦破案件,不但能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还能为国家挽回巨大的经济损失。
“今年1月至6月18日,广州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55件156人。其中查办100万元以上特大贪污贿赂案件5件,查处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12人。这些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群众举报。”王福成说,“近年来,检察机关更加注重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进一步畅通控告申诉信访渠道,除了‘举报宣传周’活动外,还进一步深化检察长接访和点名接访、预约接访等,同时我们还创新了视频接访、联合接访等制度。”
王福成说:“市民可以通过检察院举报中心对职务犯罪嫌疑人或犯罪行为进行举报,也可以拨打12309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或者登录高检院举报网站(www.12309.gov.cn)举报。”
检察院人士披露群众举报窍门:
举报讲究“干货硬料”
只言片语胜过“天书”
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称,群众举报的线索经过审查评估,一部分涉及职务犯罪的,进入检察机关侦查程序;一般违规的,交纪检监察或有主管权的机关处理。
“有些举报的线索是没有真凭实据的,只是猜测。比如有位市民过来举报说:‘那个人工资不高,为什么却有钱送孩子去那么好的学校?肯定有问题!’这种线索一般很难真正起到作用。有一个举报人送来一本‘天书’,把什么资料都放进去了,像一本长篇小说似的,细节描写生动,但实际可查的东西却不多。而有的时候,举报人的只言片语却能起到巨大的作用,比如北江大堤案就是这样。”广州市检察院反贪局举报中心主任梁国扬说。
关键数据
被举报落马的官员(部分)
据广州市检察院反贪局举报中心统计,最近三年来,广州两级检察院每年受理的群众来访、来信、电子邮件等各种举报均在2000宗上下。其中成功办理的案件,每年在360宗左右。
原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长徐国元受贿1258万元,另有1400余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2009年8月被判处死缓。
原广西自治区副主席孙瑜因共同骗取国家资金400万元(其中80万元未遂)、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328万余元,2009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原湖南省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单独或伙同其妻等人共同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366万元,此外尚有1797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2009年8月被判处死缓。
原海南文昌市委书记谢明中因索贿受贿及部分财产来源不明共计2600多万元,2008年8月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原辽宁省副省长刘克田因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131万元,2005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原湖北省省长张国光在辽宁省任职期间,收受款物折合人民币57万余元,2004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原沈阳市长慕绥新,原沈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向东慕绥新因受贿、巨额资产来源不明两罪被判处死缓,2002年3月2日因癌症去世;马向东被判处死刑,同年执行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