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大陆

民警感叹:我老了,你更老了 张子强3马仔末路江湖

www.sinoca.com 2010-06-24  南方都市报


  这次审讯他的,就是当年把他亲手抓获归案的老警员。时隔十余年后,隔着一道铁栏,两人感慨万千,最终还是警员先开了口“我老了,你比我更老了……”

  这是一伙曾经的江湖人物的故事。在十多年前的1998年,他们的故事,占据了当时媒体的黄金时段和头版。随着当年番禺刑场的一声枪响,张子强死了,但江湖故事却并没有结束。

  2008年,曾任张子强犯罪集团“军师”的胡某舒刑满释放出狱。在张子强的集团里,胡以足智多谋、手腕高强而为众人所瞩目,江湖上素有“老狐狸”之称。

  出狱时候的胡,手里头并没有几个钱:当年张子强案发后,胡被政府没收了3100万元赃款;自己在此之前曾在澳门赌博输掉几千万元;后又被张子强借走一千万元―――这笔钱自然是老虎借猪,有去无回。

  胡某舒出狱时,此时,被判刑8年、张子强犯罪集团“四大头马”之一的张某烽已于2003年出狱,他决心告别过去的江湖,做一些正当的小生意,养家糊口。这段平静的生活由于胡某舒的出现而告结束。

  没过多久,此前也已出狱的、张案“四大头马”之一的陈某汉也和胡、张两人联系上了。“9810”案件中陈被判5年有期徒刑,已于2002年释放。

  “军师”和“两大头马”重聚于香港。

  结网贩毒

  “能做什么呢?”3人见面的短暂狂喜过去之后,开始思考未来的赚钱法门。

  与十几年前的壮年相比,3人再见面时已接近垂垂老者。

  胡某舒决定自己出资走贩毒之路,他负责到境外联系毒品货源,同时到深圳物色相关合作人选。

  很快,江湖上人称“阿烽”的张某烽被他拖下水。至此,阿烽向往的平凡生活结束。

  2009年初,胡通过阿烽了解到,在深圳居住的“揭阳仔”黄某松曾经从事过走私活动,有一条“成熟且安全”的走私运输线。胡从香港来到深圳,找到黄某松,两人一拍即合,很快达成协议:由胡出钱,并联系毒品货源,黄出人,并利用其运输线走私毒品进行销售。

  胡生性多疑,特地让黄某松和阿烽去金三角走了一趟,调查运输线是否安全。

  待胡某确认运输线安全无疑后,便派自己的马仔“四眼仔”庄某到境外装货,再托运到广州。毒品到了深圳后,该犯罪团伙并没有就地销售,而是继续将其转移到境外销售。深圳在他的贩毒版图里,承担了“过道”作用。

  网络建构起来了,从2009年上半年开始,胡某舒通过黄某松这条运输线上走私毒品可卡因、冰毒60.6公斤,直到2010年4月6日被抓获。

  陈某汉在胡某舒的贩毒链条上,处于下家的位置。他平时通过胡某舒,找到了庄某,拿到毒品后,再转手卖给别人;或者放在同样也是胡某舒下家的花名为“肥华”的姚某处,伺机再卖出。陈某汉年纪最大,已经65岁了。

  问题就出在陈某汉身上。

  神秘线报

  2009年7月中旬,深圳警方CID缉毒处接获一条十分简单的贩毒情报,该情报并没有贩毒人员的真实姓名,只有一个绰号“阿D”,情报中称“阿D”有可能涉嫌毒品走私活动。

  经过情报核查之后的7月20日,深圳警方C ID缉毒处决定以代号“7・20”专案,由缉毒处四中队予以侦查。

  案件迎来“突破”是在11月13日,那一天,香港警方与深圳警方刑侦局会晤,交流情报之时,香港警方提供了一份“9810”张子强专案主犯之一的胡某舒近期涉毒情报线索。细致分析该线索后,深圳警方缉毒处发现“7・20”案件中的老陈,正是胡某舒。

  “老狐狸”至此现形。

  综合前期侦查,警探们对“7・20”案件初步有了一个轮廓:绰号“阿D”的香港男子,伙同老陈等多名“9810”张子强专案中的刑满释放人员,在深圳贩运毒品可卡因。

  广东省和深圳市警队中的缉毒精英们聚集了起来,他们迅速组成了一支专案组。在深圳刑侦局的大楼里,一名参与过当年“9810”张子强专案的缉毒处侦查员提出了一种可能:“会不会是当年张子强的余党出狱后,纠集在一起贩毒了?”

  警队的精英们愣了,旋即找出“9810”专案所有犯罪成员的名单,逐一梳理。警探们发现名单中有个叫陈某汉的,张的“四大头马”(即内地称“四大金刚”)之一,他的绰号叫“大个弟”。

  按香港人的说法,“大个弟”应该身材比较高,而之前被警探们时时盯住的阿D,个子也很高。

  直到2009年12月,一路紧追不舍的侦查员终于逮到了机会:阿D经常往来于广州、香港之间,而其身份证显示:他姓吕,是广州花都人。

  细心的警探们在其身份证资料上发现:吕某的出生日期竟和陈某汉一模一样,同时还隐约发现吕身涉毒品交易。

  警探们找到当年张子强案的经办民警,尽管时间过去了十多年,“大个弟”相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但该警员还是迅速认出了“吕某”就是张案中的“大个弟”。

  “美金“港币”

  胡的链条继续运转,2009年12月28日,专案组警探们摸查到一条重要线索:有一陌生男子准备和胡某舒见面。

  2010年1月7日晚上,胡联系上一个“揭阳仔”,这个人对警方非常陌生,胡要“揭阳仔”次日准备7万美元、3万港币。第2天,胡又要求“四眼仔”将钱送到深圳罗湖的一间西餐厅。不久,胡又要求“四眼仔”送了一次美金和港币,但这一次地点改为中餐厅。

  和香港警方交换过情报后,原来,胡口中所称的美金和港币,极有可能是指毒品可卡因,一万美金应该是指一条可卡因,而“美金”和“港币”的区分,就在于毒品纯度的高低不同而已。

  经过几次暗中交锋,专案组基本锁定胡之毒品交易地点,西餐厅就在深圳罗湖区某大酒店楼下,而中餐厅则是金城大厦下的一个茶餐厅。

  之后不久,专案组警探们查明:“四眼仔”真实身份名叫“庄某”,39岁,广东普宁人,曾于1996年因杀人、贩毒诸罪被判刑20年,2007年释放。

  在胡的贩毒图谱中,庄充当了“揭阳仔”的马仔,负责毒品运送、储存和派送。

  时间再往前推进,今年2月9日,在中餐厅监控时,一参与侦办过“9810”张子强专案的老警探,居然看到一张熟悉的面孔,他就是阿烽。

  尽管张案已过去十多年,但他相貌变化并不大。

  更大的发现在之后:每次在餐厅碰头时,阿烽都会在场。这一点让警探们欣喜若狂:很显然,阿烽是作为毒品交易的重要信物存在,有了他,才代表胡所认可的交易,而不管带毒品的人是哪一个。

  慢慢地,胡某舒所经营的网络开始浮出水面。

  月律周期

  就在2月9日下午,“揭阳仔”乘车离开深圳,晚上9点多才回。干嘛去了?警方调查发现,“揭阳仔”是到广州白云区的江南市场附近接毒品回深圳。

  一个月后,3月9日,“揭阳仔”约“四眼仔”庄某到深圳罗湖的一间宾馆见面。第二天,庄从警方的视线中消失了。

  警方的调查显示:当天开房的是一名叫陈某民的男子,而陈某民在3月10日也消失了。

  调查往前推进:就在1月9日,庄某和陈某民曾同时去过越南,并同时于1月17日回来。

  “他们在这段时间应当是去运输毒品,并于2月9日由‘揭阳仔’从广州运回深圳。整个过程应该约一个月。”警方判断。而按照其推算:庄此番出境后,毒品应该在4月10日左右会被运到深圳。

  3月27日,胡再次联系“揭阳仔”,要求他把6万美金和3万港币送到中餐厅。办案警探们在中餐厅附近监控时发现,这次负责送货的不是庄某,而是另一瘦高男子陈某雄。

  “揭阳仔”身份被警方摸清:他叫黄某松,1997年曾和陈某雄一起盗窃被判15年徒刑,2005年出狱,之后开始走私。在胡的链条上,他为胡运送、储存、派送毒品。

  清明节之后的4月6日,陈某雄再次前往广州。专案组判断:他是去广州接毒品了。当天专案组准备收网,在可能存放毒品的湖贝新村和金城大厦一带,安排了多名警力伏击,只等胡某舒和黄某松见面。

  下午两点,胡某舒和阿烽从深圳罗湖口案入境,而胡可能嗅到了某种风声,他换了一家西餐厅约黄见面。

  黄某松和陈某雄按照胡的指令准备去送货,刚走出湖贝新村时,2人落网。

  之后,警探们在存放麻袋的商铺里,当场缴获可卡因84块,33.6公斤多,都藏在面筋盒里头。而在两人住处,警方缴获了50块共20公斤可卡因,另计毒资港币17万元。

  下午2时40分,警探们找到了胡所指定之西餐厅,发现胡和阿烽正在等待黄某松,两人正一边喝茶一边聊天。2人被擒。

  半小时后,罗湖区某中餐厅,陈某汉和“肥华”也宣告落网。从“肥华”随身携带的挎包内缴获毒品冰毒0.5千克、氯胺酮4.95克。

  随后,侦查员马上赶到深圳罗湖区太白路某花园,抓获了看守毒品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民,当场缴获毒资人民币170万元,毒品冰毒0.25克。之后,侦查员在附近找到了存放毒品的仓库,当场缴获高纯度可卡因2.2千克、氯胺酮1.2千克、冰毒5.6千克。

  4月8日下午3时,侦查员在布吉检查站抓获了胡某舒的马仔“四眼仔”庄某。

  大佬梦碎

  8人落网。胡的贩毒链条全面破碎。

  警方经调查发现:8人平均年龄为50多岁,其中陈某汉是1945年出生的,年纪最大。和所有的犯罪嫌疑人一样,张子强生前的三个“马仔”都面对着同一个老问题:“你有没有犯罪前科?”胡某舒和陈某汉都笑了笑,答道:“当年曾因涉及张子强一案被抓过”。

  阿烽在回答前则重重地叹了一口气,显得颇为颓丧。这次审讯他的,就是当年把他亲手抓获归案的老警员。时隔十余年后,隔着一道铁栏,两人感慨万千,最终还是警员先开了口“我老了,你比我更老了……”

  目前,所有落网嫌疑人均已被检察机关批捕。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上一篇:中国首个大学城扩建10年留下逾20亿债务(组图)
下一篇:世博会另类看点:五花八门的告示无敌宝典(组图)

[声明] 加拿大华人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加拿大华人网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联系我们。

网站完整版 | 广告服务 | 网站声明 | 网站留言 | 联系我们 | RSS
Copyright © 2000-2015 加拿大华人网 SinoCa.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