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龙路和平高架桥下路口,一只解放鞋至今还留在绿化带边,而它的主人消防员李超躺在医院里,正为术后没有后续的医药费发愁。6月13日,李超和同事张泉龙驾驶单位摩托车被一辆法院警车撞倒受伤。司机称红绿灯太高,加上下小雨,没看到红灯。而目击者发现其当时未着制服,脚穿拖鞋。
巡山归途被车撞倒
前天夜里,深圳森林消防员李超和张泉龙连夜转院到深圳人民医院龙华分院。“因为没有交医药费,到现在没有办住院手续,只好住在二楼的留观室里,另一人住在急诊室里。”森林消防队王队长说。
王队长所在的森林消防队,成立于2007年,原在农业局管理,被派到羊台山做森林防火灭火。后来政策体制变动,现在归属城管局管理。
6月13日,消防队接到报告,在羊台山山麓的西丽一侧,有人在山林里做棚子搭电线。森林消防队于是派出张泉龙和李超两名消防员,驾驶单位的粤BF2052摩托车前往西丽一侧山林处理。当天下午,处理结束的两位消防员开始驾车回消防队。
当天下午约2时50分,张泉龙驾车,两人从西丽上南坪,再转福龙路,由南向北行驶。而在此时,驾驶着一辆牌照为粤BA 117警越野车的杨松龙,正在和平西路由东向西行驶。双方行驶到十字路口时,警车车头与摩托车侧面发生碰撞。摩托车上的两名消防员,分别不同程度受伤。
司机下车脚穿拖鞋
“摩托车是在绿灯时穿行的,而警车没有注意红灯,是直接撞上的。”昨日中午,南方都市报记者来到事故现场查看,一名姓张的摩托车司机说。事发时,张先生和几个老乡开这摩托车在路边候客,看到了事发过程。张先生说,警车车身上写有法院字样,司机没有穿制服,穿着一双拖鞋。南都记者查验事发现场照片,看到被目击者指认的司机确实是上穿蓝色T恤,下穿7分裤,脚穿拖鞋。
两名消防员在车祸后被送到龙济医院住院,其中李超的伤情较重,鼻梁撞断,右脚脚后跟断裂。张泉龙的伤情较轻,右侧大腿多处擦伤。王队长说,在发生车祸后1小时里,警车司机到医院来交费,前后交了9000元的医药费、押金。李超因此于14 日中午做了脚部手术,因为面部肿大,直到消肿后的17日,才进行鼻梁骨手术。
“前面费用已经用完,医院催缴费用,对方后续又没有给医药费。事实上张泉龙在16日停止用药,李超在17日晚停止用药。我们只好在18日晚上把两个消防员转去附近的公立医院。”王队长说。
保险公司休假暂未赔付?
“我下车之后就打了120急救。当时是看到伤者情况,想尽快送他去医院。但一动伤者,他就说痛,怕对伤者再次造成伤害,最后只好等救护车前来。”对于闯红灯一说,警车司机杨松龙表示,事发时的红绿灯很高,天空又下了一些小雨,因此“当时没有看到红灯”。
按照国家法规,只要车辆购买保险,持有保险卡,车祸后,保险公司会先行支付部分医疗费,然而截至昨天早上,收治医院都没有收到保险公司的预先支付款。对此,杨松龙说,不是警车保险有问题,他一直在催保险公司尽快处理,只是面临端午节的三天假,保险公司没有上班。
法院通报
涉事警车为公务出车
昨日,南都记者就此宗交通事故处理中,引发受伤消防员停医药费事情向宝安区法院查询。昨日傍晚获得宝安区法院通报,感谢媒体监督,得到查询时才知情,并非早知情而不处理。得悉事件后,区法院高度重视,已经派出法院的主要负责人和龙华法庭庭长,前往医院看望受伤的消防员。并且同森林消防队主管单位的王主任进行沟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以单位名义担保为伤员救治,保险公司已经表示在周一付款。森林消防队主管王主任昨晚也向南都记者证实,双方已经就此事协商,事件得到妥善处理。
对于车祸事件,宝安法院纪律监察部门已经着手调查。初步调查认定,发生车祸警车为公务出车。对于驾驶员存在未着制服驾驶警车,以及公车出车祸未及时上报,纪监部门将根据调查结果,依照情节给予当事人相应处理。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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