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5日上午,江苏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泰兴砍杀幼儿园师生案,被告人徐玉元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徐玉元曾因干扰妻姐的正常生活、赌博,先后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又因冒用他人银行卡等被单位除名,后从事商品直销亏本,为发泄个人生活、工作中的不满情绪,遂产生行凶杀人的恶念。4月29日上午,徐玉元携带单刃尖刀闯进泰兴某幼儿园,对幼儿和教师员工大肆残杀,致29名幼儿、3名教工和群众共计32人受伤,其中重伤4人、轻伤25人、轻微伤3人。对以上全部犯罪事实,徐玉元当庭供认不讳。 庭审现场外戒备森严,拒绝媒体进入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外景 当地各界旁听者集中租车来参加旁听 (视频截图)法庭上的凶犯徐玉元 庭审之际,法院外仍聚集少数受害者家属和当地群众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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