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米凤君 29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躬开庭审理了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米凤君受贿案。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米凤君利用担任中共吉林省长春市委副书记、市长,中共吉林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16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82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米凤君的刑事责任。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有关证据,米凤君委托的律师出庭为其进行了辩护。媒体记者和数十名群众旁听了案件庭审。
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米凤君被抓时:中纪委和吉林省反贪局联合办案人员利用其好色特点采取技术侦察手段,监控定位手机,在长春市吉隆坡大酒店一包房内,将米凤君和两名卖淫女当场抓获。办案人员找人取证时,有人提供,米凤君是这里的常客,和这里100多名妓女有染。
米凤君:人称“米老鼠”:知情者告诉记者,米凤君近十年来虽多次被发现经济问题,但均“有惊无险”。直至2008年3月,米凤君的老部下、长春市委原副书记开庭田忠“卖官案”开庭,田忠为求重大立功,避免被处极刑,在一审开庭后即进行检举,检举内容便包括其老上司米凤君的问题。
长春当地人士称,米凤君在长春民怨颇大,民间称其为 “米老鼠”,意指贪欲十足。由于米在长春城区好大兴土木,又被外号“米大扒”,暗指长春最繁华的长江路被拆得面目全非。
米凤君个人简历:米凤君,男,回族,1942年8月生,山东禹城人,生于吉林长春。
1966年7月参加工作。1967年吉林工业大学机械铸造专业毕业。
1975年后,任一汽工艺员、工艺处副科长、生产处副处长、厂长助理。
1984年任吉林省计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1985年任吉林市委常委、副市长。
1988年2月任吉林省计委主任。1991年3月长春市委副书记、市长。
1995年6月任吉林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
2001年1月任吉林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1年6月任吉林省委常委、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2年5月任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3年1月至2008年1月任吉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八届吉林省委委员。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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