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强作为高级警务官员,当然熟知当今的审讯手段,也清楚,以他现在交待的罪行,足够判处死刑了,那是什么原因,使这位警界高手,俯首称臣的呢。
与权威人士交流总结了,能让文强彻底坦白,还是要归功审讯上的5大绝招。从时间上看,这位貌似的高手仅挺过了3招,与笔者了解的,号称四川省最耐烫(四川方言,不被骗的意思)干部所坚持的8个月,相差太远,所以文强也没机会“享受”到下面要讨论的全套审讯技巧。
一般常规的大路货做法,只能对付蟊贼和心理素质较差、没见过世面的百姓。所谓大路货方法就是:连续审讯(现在一般不打人,国民党才打人呢),当然,细分还有心理战、体力战等等吧,有兴趣的去读达晋雅的《中国式看守所》。一般为公安机关所用,因为公安机关只有30天的关押权,加上批捕的7天,总共37天,时间一到落实不了证据就得放人。
文强案子不同,没有公安的刑拘阶段,因够级别“双规”(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交代问题)所以先是在某地双规配合调查。
因为“双规”这种强制手段在法律上没有一个明确界定,以后服刑时双规的时间并不减除,不像刑拘后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会从以后应服刑时间中减掉,自然“双规”在时间长度上也就不受《刑事诉讼法》的约束,整明白了为止,这是对官员的特殊待遇(确实不公平)。
我们老百姓要庆幸,自己不够“双规”的级别,能够受到比较公正的待遇。但所有的审讯开始都是用大路货方法,因为掌握此方法的人多,成本也低。
从时间上看,第一招大路货的方法,文强和文太太都扛住了,于是有了文强叫嚣:“我想吃的时候就要让我吃,想睡的时候就要让我睡,别想用那些手段对付我,那些东西还是老子我发明的!”
随着时间的进展,文强专案组(其中有三个小组分别来自中纪委、公安部和辽宁警方)高手上场,这才有了真正的斗智斗勇,可惜文强这位前公安局长只知道公安方面的那几招。
被双规后,文强明白自己不招些事,难以过关,挺不住时,就讲了些自己喜欢女人和玩女人的故事,看过不了关,又讲了些违法的强奸少女、玩明星的过程,这些基本符合他“刑事司法的应对”计划。
但媒体传言,他老婆得知文强交代生活腐败的情况后,“大哭不止,一直骂文强是个畜生,”然后她交代了文强的一些问题,还带着去挖鱼塘,取出了赃款2000万,纯属为了给公众一个交代,并不可信。
内行分析:文强所处的工作性质,有几个女人难免,都是场面上的人,听说丈夫搞了几个女人就歇斯底里地揭发丈夫,交代出可以判丈夫死刑的内容,不躺信。其次,以文太太公安局长家属的法律常识,交待2000万元的赃款,应该知道,自己起码也构成包庇犯罪。至于其他方面,文太太就更不可能交代转移到海外的3000万美元,那牵扯到自己的儿子,就算恨丈夫,儿子总是自己人吧。
以现在官方掌握的情况结合业内人士透露的消息,文强的坦白依旧没有逃脱官方审讯的5大真招,只不过他仅和审讯方过了3招,就落马被擒:
(受审核影响,以下删除382字)
第一招:大路货的“连续审讯”,文强,扛住了;文太太,扛住了。
第二招:骗……,文强,扛住了;文太太,垮了一块(……官方从某处取出了2000万)。
第三招:逼……,文强,垮了一块;文太太,垮了一片。(……在美国做生意的儿子已经回到重庆)
够死刑了,第四招、第五招……暂时不用。
按目前规定,坐过牢的人是没有资格从事法官、律师、警察等职业的,所以这些与犯罪嫌疑人打交道的人其实并不了解多少内幕,在纪检、公安、检察各行业间又不好去隔行打听,但这些内行往往又太自负……
由于一直关心文强案的进展,日前,读了达晋雅的新书:刑事司法的应对《中国式看守所》,这本号称首部教授“合理避法”的纪实文学;能透视司法手段、过程,制定个人“应急预案”;对读者心理素质和身边体系的“自我测试”。文强可能后悔当初没读,没做到知己知彼。
其实每个人都应事先了解,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时如何应对,现行法律下,从立案、刑拘、逮捕到审判,各阶段的手法及目的,以及原、被告在每一阶段所拥有的权利。
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见义勇为或为了维护自己的基本权益(比如向小偷要回丢失物),都有可能涉及刑事司法。没读这本书,无事先的预案,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可能是毁灭性的。
掌握一些技巧,并不是为了躲避打击,全民法律意识的提高,有利于法律、法规的完善,有利于司法环境更加文明、健康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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